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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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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那土匪头子提着林一飞的人头,朝李申之靠了过来。

    林一飞的人头还兀自往地上滴着血,漓漓拉拉的。

    土匪头子担心吓到李申之,万一惹恼了这位贵公子,刚捡回来的小命说不定又得赔出去,于是把人头放在身体的另一侧,与李申之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

    李申之看他站得远了,感觉说话听不清楚,朝他挥了挥手,说道:“你靠近些来。”

    土匪头子见李公子神情自若的模样,丝毫不害怕死人头的样子,心中对这位贵公子暗暗赞叹了几分,心想也不知啥样的姑娘有这样的福气,能嫁给这样智勇双全的公子。

    反正自家妹子是没这福气了。

    土匪头子对李申之生出好感,应声靠近了一些。然而到底还是有些担心血人头玷污了马车,稍微提溜着胳膊,让血水尽量流到路边。

    殊不知李申之是第二次见这种人头,论起经验来,比他这个正儿八经的土匪都要丰富。脑袋里的血,过一会就流完了,剩下的那点很快便会凝结成块,堵在血管口。所以说,待会只要拿布一包,这脑袋便不会沾污了别的地方。

    李申之看在眼里,并没有多言语什么。如何处理人头,可是他的核心技术,不能平白无故地交给这个土匪。

    他现在只想通过这些土匪的口,尽量多地了解当地的民情,这样有助于抵达应天府之后开展工作。

    能在这里打劫的土匪,大概率是临安北面的人,他们距离应天府会更近一些。

    李申之问道:“你们从哪里来?”

    土匪头子想了想,说道:“俺们从淮北来。”

    不知怎么地,土匪头子感觉李申之很亲近,很值得信赖的样子,满心戒备地说出了大实话。

    他口中的淮北,泛指淮河以北、黄河以南的一大片地区,并不是单独指代某地。

    李申之问道:“淮北现在如何了?”

    他上次出使的时候虽然路过淮北,但一路上走的是官道,并没有深入乡间,是以不知道当地百姓的境况到底如何。

    说到此处,那土匪头子竟然叹息起来,伸出血淋淋的手,用稍微干净些的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庄稼毁了,人也没了,村子都空了。”

    李申之虽然早有预料,当初在官道附近也能看到一些景象,知道的当地的情况不会太好,但是却没有想到会如此凄惨。他原本以为当地百姓只不过生活困难一些罢了,没想到压根就没人。

    想到这里,忽然感觉议和倒也算是民心所向吧,李申之感慨道:“现在朝廷已经议和了,百姓们终于能安心种地了。”

    那土匪头子却不以为然地“嘁”了一声,脸上满是不屑地说道:“朝廷年年想议和,可是金人年年都南下,还议个鸟和。”

    当土匪的就是这样,哪怕是情商再高,再会察言观色,一说到朝廷的事,嘴里就说不出一个好来。

    从土匪口中说出的话来看,仿佛议和又没啥用。反正金人撕毁和约不是一次两次,翻脸比翻书都快。

    李申之想说这次是真的要议和了,但是感觉说出来好像也没什么说服力。在老百姓眼中,官府的承诺只会跟以往一样地苍白无力,干脆不说的好。

    李申之说道:“既然淮北没人了,你们为何还要在留在那里?没百姓,你们打劫谁去?”

    土匪头子喟叹一声:“没办法,俺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那里,祖坟里那一大帮先人们,总要有个上香的人。俺们那地方要稍好一些,有个小山头能藏一藏人。金兵一来,躲进去藏几天,好歹能留一条命在。”

    这种情况很常见。混战之后的人口锐减,不一定全是因为战争而死亡的人,还有很大一部分逃入了山林野泽,当起了野人。

    在河北河南这种大平原地方或许能藏的地方不多,但是在紧靠中原的太行山上,这样的人非常之多。

    人只要往太行山里一钻,找一处山坳便能养活几十口人。茫茫千里大山,藏个几百万人不在话下。即便是到了现在,在太行山的深山老林里,依然生活着许多人,他们那里连路都不通,几乎与世隔绝,不知是几百年前逃难进去,祖祖辈辈便扎下了根。

    流民好歹还有一个身份,等到战争结束以后还能在朝廷分到田地。而野人,正如字面意思,已经脱离了主流人类社会。

    等到战争结束,新建立大一统王朝,朝廷开始休养生息的时候,那些深藏山中的野人才会逐渐露面,重新融入社会,而这时,他们可能已经是野人二代,三代,甚至野人四代了。

    李申之对土匪们的遭遇抱有一丝的同情。但凡能有口饱饭吃,谁愿意去过那种刀尖舔血的生活。

    如果自己能够将这些人收归麾下,兴许能成为自己的班底?

    李申之一动收复土匪的心思,便一发不可收拾,越想越激动,越看这些土匪越觉得亲切。

    岳家军的人虽然精锐,但是到底不是他一手带起来的队伍,终究有一些隔阂。或者说都不是隔阂,而是那些背嵬军压根就没瞧得上他这位公子哥。

    想要在乱世之中干一番事业,他一定要有自己的班底。

    看到刚才土匪头子和那个壮汉的交谈,他们都是重情谊的人,再从土匪头子为了祖坟不愿意逃走来看,也是个忠孝之人,人品没得说。

    只要人品过得去,能力可以慢慢培养。

    但是终究还是有一点顾虑,李申之试探着问道:“当了这么些年土匪,杀过不少人吧?”

    那土匪头子脸色一垮,说道:“哪里杀过什么人哟。俺们上山当土匪,无非是不想被别家土匪给灭了罢了。咱手里要没刀子,就只能被人砍了脑袋,抢走了粮食和女人。你要说土匪算人的话,那俺们倒是杀过不少。”

    听土匪头子的话,貌似他杀过不少土匪,算是实力比较强的一股势力。

    不过想来也是,若是他们实力不强,早被其他土匪给吞没了,哪里还能活到现在。

    李申之继续问道:“我看路过淮北的客商不少,难倒还养不活你们?”

    土匪头子垂头丧气道:“来往的客商都跟你们一般,成群结队地在一起,想要打劫他们哪有那么容易。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拦住路吆喝一声,对面给个赏钱,跟打发要饭的差不了多少。”

    李申之回想起刚才他们中埋伏时的景象,的确如这土匪头子所言。

    土匪们拿着家伙拦住路,客商队伍里走出一人去应答,双方就跟菜市场买菜一般,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客商奉上钱财,土匪打道回府。

    土匪拿钱也不白拿,算作保护费,至少在邻近几个乡内保证没有第二波土匪来打劫。

    能用谈判摆平的事,大家都不想动手。

    刀枪无眼,万一有个别人伤亡的,都是不必要的损失。

    即便是商队的实力超过了土匪,他们也不愿意真的跟土匪们动手,稍微花点钱打发掉就是了。

    就像一个人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疯狗拦路,肯定没人会上去跟疯狗对拼。能用一个肉包子解决的问题,何必让自己冒着衣服被划破的风险呢。

    土匪头子说的叫花子,大概就是每次都能讨到几个肉包子罢了。

    听到他们没有残杀平民,李申之心中稍稍放松一些。

    按说哪有土匪不杀平民的,不过转念一想倒也解释得通。照他所说,在当地早已没了平民,即便有,也是一个比一个的穷。去抢他们的粮食,还不够一大帮子人跑一趟消耗的多,妥妥的亏本买卖。

    跟李申之聊天说开了话头,那土匪头子把这些年经历的种种辛酸细数了一遍。从一开始的步履维艰,到后来远近的百姓争相归附,山寨的势头竟然越来越大。

    再到后来,他们在山上开辟田地,种植桑麻,竟然把一座小小山寨搞出了世外桃源的景象。

    然而山上的土地毕竟贫瘠,任凭他们再勤劳,也只能将将地顾住温饱,与山下被荒废的良田全完不能比,所以依然三天两头地饿肚子。

    说到伤心处,土匪头子的肚子捧哏似的“咕咕”叫了几声。

    李申之听在耳中,莞尔一笑,说道:“还没吃饭吧?”

    土匪头子嘿嘿一笑,憨憨地说道:“本来打算取了公子人头,拿了钱财之后去县上吃顿大餐。”

    李申之一把拍在了土匪头子的肩膀上,说道:“这秦桧的孽种拿我的人头做买卖,咱也不能便宜了他的人头。既然你替俺砍了他的人头,那俺也赏你一顿饭吃。”

    李申之说到高兴之处,一点不顾及读书人的斯文,张口自称起了“俺”。

    土匪头子一听到有饭吃,顿时两眼放光,说道:“多谢公子大义,等俺去送了这个鸟头回来,再吃公子的大餐。”

    李申之抬手道:“不急,皇帝还不差饿兵呢,且在这里吃了再去。”

    话音一落,土匪头子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之情。

    他还以为这位临安来的贵公子会请他去州府里面的大酒楼好好吃一顿呢,没想到竟然是在路边啃干粮。

    看来还是把他们当成了要饭的,随便打发打发罢了。

    不过想起自己咕咕叫的肚子,土匪头子的腰杆也硬不起来,有口吃的就不错了。

    “陈大哥,咱们在这里歇一会,吃顿干粮吧。”李申之朝着远处的背嵬军招呼着。

    一路上是否需要歇息,全看李申之的安排,谁让他是最弱的一个,大家都需要迁就他。

    因为背嵬军不需要休息,如果战事需要,他们可以一口气跑到陕西去。

    老陈一听到要吃干粮,竟然兴奋地招呼背嵬军就地扎营,找了块空地支起锅来。

    这一幕倒是把土匪们给看呆了。

    生火支锅,看着像是要生火造饭。可他们刚才又明明说是吃干粮。

    吃干粮需要生火吗?难不成临安城里的公子们这么讲究,吃个干粮还要用锅热一热的吗?

    殊不知他们吃的干粮,是李申之经过改良的炒面,豪华干粮。

    这是在李氏农庄里面摆弄出来的玩意,面粉里面掺杂了鸡肉粉,鸡蛋粉,豆粉,芫荽粉,甚至还有萝卜粉。

    再将这些压缩干粮用重锤敲打在模子里,制成了能量高,体积小的压缩干粮。一个成年人,一天只要吃上巴掌大一块,就能保证一天的活动能量。

    只要是能想到的好玩意,统统炒干之后用球磨机磨成面面,混合在了一起。

    真要是细究起配料表来,面粉的含量恐怕都不到三分之一,光是鸡肉和鸡蛋就占到了一半。

    也难怪背嵬军们一听到要吃干粮,全都两眼放光。

    李申之一路上带来的货物只有两样,其中一样是这些压缩干粮,另一样是鬼见愁。

    带来的干粮虽多,但一路之上却没有多少消耗。

    但凡能碰到有集镇的地方,全都现买的米面和酒肉来吃,能不动干粮便不动干粮,是以背嵬军也只是吃过一次李申之的豪华干粮,想念得紧。

    不一会,几口大铁锅架了起来,就地寻摸了些柴禾点上了火,就近取了河水,用绢布细细过滤了几层,将水倒入锅中烧开。

    人饿的时候,要是饿过了那股劲儿,也就不觉得饿了。

    然而在这个时候,若是让他看到了吃的,亦或是吃上那么一小口食物,饥饿感很快便会席卷而来,而且连绵不绝,即便是吃饱了还忍不住再多吃几口。

    现在的土匪们就是这个状态。从铁锅拿出来的时候,他们便彻底破防,肚子代表脑子投降了。

    可是等了半天,锅中不见下任何食物,光是一锅开水在翻滚,让他们刚刚萌生出来的希望破灭,巨大的失望随之而来。

    土匪壮汉来到土匪头子身边:“大哥,这城里人端地精贵,竟然喝水就能喝饱。”

    土匪头子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李申之搞什么,却又不好意思问,便安抚道:“你放心,等待会去官府交了人头,大哥给你打只兔子来吃。”

    土匪壮汉憨憨地一笑:“那敢情好,我要吃两只。”

    李申之听在耳中,也没有解释什么,而是招呼人手拉过一辆马车,从车上解下几个大布袋。

    两人抬着布袋,一人拿着一个葫芦瓢,走到背嵬军的队伍里。

    背嵬军已经人手准备好了一个碗,接了一瓢炒面,去到了烧开水的锅边。

    按照李申之的要求,这野外的生水必须要烧够一刻钟才能喝。

    锅边也有持瓢的人,给过来的士兵每人舀了一瓢开水,浇在了炒面上。

    士兵掏出一把调羹,使劲搅和一番,让炒面和开水充分融合,顿时搅成了一团糊糊。

    挖起一勺,用嘴巴吹了吹,轻轻地放入口中。

    这一幕把一个土匪头子看得目瞪口呆,因为他从那精锐的背嵬军脸上,看到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