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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在古代有一种解释,叫“可以和死去的人进行灵魂对话,或者在梦中互通讯息”,这种行为就叫做通灵。
在钟小夏十四岁时,第一次发现自己有这种本领,但也并没有感觉多么新奇和害怕,因为外婆就是通灵师,她自小就看惯了有人慕名来找外婆,让她帮忙跟死去的亲人对话、或者帮忙转达死者未完成的遗愿,甚至有让外婆帮忙寻找死者遗体的,对于这些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对她来说已经见怪不怪。
然而遗憾的是,钟小夏的母亲在她十一岁时候就去世了,父亲另娶,把她扔给了外婆。外婆的通灵体质也并没有传给自己女儿,而是隔代遗传给了她这个外孙女,用外婆的话说,是母亲天生命格太弱,扛不起总和灵魂打交道的事,因此才反噬了性命,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了。
钟小夏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像母亲那么脆弱,且多年以来都像外婆那样,除了正经工作以外,偶尔还会接一些通灵的活,因为以分钟为计费的收入实在太可观了,经过多年试炼,她以能轻松掌握这个技能,想看见的时候就可以看见,不想看见的时候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直到有一次,她被一辆运尸的灵车撞死,她才知道,她的命格也并没有比母亲硬多少。
但幸运的是,在灵魂脱离肉体的瞬间,耳畔仿佛响起外婆的声音,她说……因为她阳寿未到,这次意外身故,还可以在另一个世界、用另一个女孩的身体继续活下去,这个女孩儿又恰好是农历七月七日出生的,命及硬,五行金土皆非常旺盛,这才是真正适合通灵体质的人,愿她在那一世可以安稳度过余生。
好吧!虽然对这个设定有些不满,但能活着就是好事,钟小夏欣然接受,可是万万没想到,等睁开眼睛,她发现自己居然穿越重生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唐朝?!
妈了个巴的!
而且她也知道了,为什么之前那个女孩儿命那么硬还会死掉,因为她有一个家暴父亲,稍不顺心就会对她拳打脚踢。天!钟小夏在心里哀嚎,再硬的命,也经不起这么霍霍啊,这一刻,她竟不知道自己是幸还是不幸?
奈何这小姑娘今年刚十六岁,可能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长得又瘦又小,估计离家出走在外面也没法生存,走投无路之下,钟小夏就决定先忍气吞声一年,等大一些、存些钱,再离开这个伥鬼爹,以后出去独立生活。
而父女俩赖以生存的活计就是一个闹市口的小吃摊,开始的时候,钟小夏很沮丧,一是对陌生环境的不适应、二是对做小吃摊买卖的辛苦,三是要做好随时挨打的准备,这每一项都让她无比怀念过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
然而……更雪上加霜的是,钟小夏发现一件事,自她穿到这个姑娘身体以后,通灵的技能似乎被封印了,她用尽所有法子,都无法再招来一个亡灵。外婆还说什么这是最适合通灵的命格,可现在连灵魂都招不到了,她还要这身体有何用?
就此,她日日怀着这种发哀的心情,硬生生在这个看似繁华、却又繁华的跟她毫无关系的盛唐时期挨过了二十多天。
说起来,他们这小吃摊的位置相当不错,不但身处闹市,而且斜对面就唐朝最高司法机关——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人民法院,里面衙役官员多则数百,这就是固定的客源啊,扣掉大理寺每月固定的一日休沐,剩下至少有二十多天可以有生意做。
别看张大魁是个家暴男,整天只知道打牌吃酒,但也挺有经济头脑的,知道把摊子支在这种地方,而且休假也跟着大理寺走的。所以了,她悲催的就此开始了起的比鸡早、吃的比猪差、干得比驴还多的日子,一个月只能休四天不说,还得利用其中两天采购食材、备馅料,真不知道之前那个小姑娘是如何利用这副小身板儿扛过来的。
这日,迟暮时分,天已渐渐昏暗,可挂满彩灯的河堤旁还是一派繁华,热闹的景象并没有因为日落而有所减少。
真不愧是开元盛世啊,钟小夏在心里感叹,这晚上的氛围,完全不输北京夜里的三里屯酒吧!此刻,她正躲在小吃摊后面,偷偷看着眼前走来走去的大姑娘,这可是她穿过来以后唯一的一项乐趣,了解当地本土风俗民情,反正那家暴爹也不在,又没有人来吃东西,就用这个打发时间也挺好。
通过近几日的观察,她发现唐朝的女人穿着和电视里演的还真差不多,但胸好像更露一些,显示出民风的开放和对美的追求,但化妆技巧着实不敢恭维,因为衣着越华丽的女人,脸反而越白,跟刮了一层腻子似的,在烛火映衬下还真有点瘆人,要不是因为见惯了鬼,像她这初来乍到的,还真有可能被吓出个好歹。
尤其那张樱桃小口,跟日本的艺伎极为相似,这帮小日本儿还说不是偷习我们的中华文化,她要是现在回到现代就可作证,日本人那艺伎脸就是学的盛唐女人妆容,因为她都穿过来亲眼看见了。
可惜……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相信。
正当她看得津津乐道的时候,突感觉屁股被人用力踹了一脚,钟小夏毫无防备,“哎呦”一声就被踢了个狗啃屎,整个人都趴在了地上。
接着,伥鬼爹的叫骂声纷至沓来,“你个小娼妇,整天就知道偷奸耍滑,不好好招揽生意,成日趴在那看什么看?我才去打两把牌,回来就瞧见你不务正业,看老子今日不打死你。”
话落,张大魁咬牙切齿找擀面杖去了,钟小夏摔得七荤八素,捂着屁股哀嚎了半天,可待疼痛稍微减弱,她睁开双眸,蓦地发现眼前多了一双绣有祥云纹样的黑色官靴。
这几日她在此地做生意,看见好多穿这种鞋子的官爷,可按这双的花纹和材质,却又比她之前看到的那些都要高档和整洁许多,显示出此人肯定身份不凡,禁不住好奇,她视线继续往上……
接着映入眼帘的就是一身深红色华袍,布料非常光滑水润,甚至一丝褶皱都没有,再往上,此人窄腰间还系有一条黑色绸绒缎带,中间位置镶嵌了两块对称的方形玉佩,款式极为简单,但就是让人觉得名贵又端庄,也把他完美的身材比例勾勒的更为挺拔修长。这等气质,让钟小夏一下就把屁股上的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更迫不及待越过上身,直接仰起头,把视线定格在对方脸上。
而当四目相对,两人均是一愣。
尤其是钟小夏,已经对这张刚毅有型的男人面孔惊艳到合不拢嘴。
对方及高,她目测得有一九五左右,长发一丝不苟束于头顶,被扣在黑纱帽下,长眉斜飞入鬓,鼻梁高挺,凤眼晶亮、凌厉有神,唇形薄而饱满,宽肩窄腰,身姿挺拔,外形俊朗又飒爽……让她一下就看痴了。
她活了两辈子,真的第一次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接触到这种程度的酷哥,不免暗赞,原来现实中真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啊。还有那两排浓密的睫毛,虽然他现在也正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但要是煽动起来,一定会像蝴蝶翅膀那样好看吧。
钟小夏高中三年一直是历史课代表,因此对官服颜色对应的品级还是有所了解的,从他这一身绯红官服来看,这人官职一定不低,哇……真是年轻有为啊,要不就是家世显赫的官二代。
激动如她,现在已经忘了自己还惨兮兮趴在地上呢。
同样的,当季子封看清地上那个小丫头的脸时,心跳也跟着漏跳了一拍,因为她的眼睛太过清澈纯净了,而且又大又亮,镶嵌在那张鹅蛋脸蛋儿上,可能刚才被踹疼了,现在里面正噙着一片汪汪水渍,看起来既凄楚又惹人怜爱,就这样盯盯的被看着,竟让他有些无力招架。
一双柳眉还自然上挑,小巧的鼻尖浑圆又翘挺,明眸皓齿,五官圆润,十分的精致灵动,虽只穿了一身普通女孩子家的杏黄纱裙,却趁得她肌肤越发白皙细嫩,让人忍不住想上去掐一把,看看是不是真能掐出水来……
不过季子封马上就从眼前的美色中清醒过来,并不耐烦的压了下唇角,眼神深幽的道,“可否麻烦姑娘赶紧起来,你挡着本官的路了。”
在他眼里,再好看的女人也只能划分到“人”这个类别里,其余的就都是死人……也叫尸体。
钟小夏露出一抹尴尬的笑,“嘿嘿……大人,小女子腿好像磕破了,可否搭把手,把小女子拽起来。”
站在季子封身后的贴身护卫慕潇见俩人一站一趴对视半天,还有些怔愣,因为他家大人向来都是拿眼角瞄女人的,今日难得正视以对,没想到这个小女娃马上就得寸进尺,提出如此大胆的要求,看来又是想利用美色勾引他家大人的。
每次出门,此种戏码都会在大人身上不断上演,让人烦不胜烦,先不说他家大人最不喜外人近身,就是论身份和地位,也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女人可以肖想的!
可刚想上前呵斥,却见他家大人竟真的向那女子伸出一只手,他彻底呆住了,还惊愕的向天上看看,今天太阳是从西边落下去的吧?
钟小夏心里乐开了花,看见对面男人不苟言笑的样子,她还以为她的无礼要求会被拒绝呢,其实是她真的起不来了,膝盖和手掌全因为刚才那一摔擦掉了皮,现在火辣辣的疼,而要把手支在地上,伤口就势必会接触到灰尘,她又没有药水可以消毒,所以才厚着脸皮张嘴求他的。
望着面前修长的手指,她一把握住,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股阴冷彻骨的气息瞬间通过指尖传到她身体里,冷得她浑身都跟着一哆嗦,无法抵抗的寒意迫使她迅速松开手,不禁暗暗惊愕……老天爷!这男人似乎杀过好多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