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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过后就是摆宴席,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可谓是人山人海,人挤满了整个酒楼,足以见得九爷的面子有多么的大。
我脱掉了婚纱,换上了敬酒服。
婚礼的仪式刚刚结束,以至于我走路都是有几分轻飘飘的,好像走在云层里一般,浑身都在发烫。
今天得霍启盛英俊又帅气,想到日后就要和他在一起生活,我就有些想要发笑,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在婚前已经同居,但还是会感到紧张又期待。
当我们敬酒走到刘姿琳那一桌子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神还是有些闷闷,却也立马收敛起来,强打笑脸的逗着一桌子的人都不由得笑嘻嘻,我抓着酒杯,喝掉了杯中的酒。
心中难免怅然。
尽管我提前和贺绮冰打了电话,但婚礼上,他们还是没有来,也许是贺绮冰与刘姿琳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没有告诉沈煜我结婚了。
敬完这一桌子得酒,我的心情难免有些低沉,如果沈煜不知道,到时候再见面,我该怎么和他说我结婚了得事实,他听到之后又会是怎么样的反应,毕竟,他是因为谁才留在的深圳。
很显然,我想错了。
深圳说大不大,说小很小,沈煜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件事呢。
在我想要出去透口气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那个背影瘦小,带着鸭舌帽,低着头,朝一辆车子上走去。
我立马跑出酒楼,跑到大门前记录来宾的礼金单上,那新鲜的墨汁上,书写着三个字。
我顾不得好几厘米高的高跟鞋,想都没想就朝那个背影追了过去,她打开了车门,正要往上面上,我远远的喊出她的名字:“贺绮冰!”
她回头匆匆看我一眼,像是逃离似的,更加快速的上了车子。
我追了过去,差点崴住了脚。
“冰冰!”
车子已经启动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一直追,奋力的往前跑,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还以为我是一个被抛弃的新娘,我跑到鞋子差点飞出去,大声的喊了一句停车之后,那车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我气喘吁吁的用力拍打车窗:“开门。”
车窗缓缓降落下来,我靠着车窗,已经没有力气:“贺绮冰,你跑这么快干什么。”
我的声音仓皇无力,额头上已经淋满汗珠,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我边说,边扭头向车子里看去。
我看到了贺绮冰,但我得眼神,最终是停在她旁边坐着的那人身上——沈煜。
沈煜穿着黑色的西装,没有打领结,里面套着一件暗色纹路的衬衣,穿着很正式,也很风采,只不过他明明准备的妥当,却终没能迈出下车的脚步,如果不是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贺绮冰,我想我应该看不到他们了。
因为贺绮冰笑着对我说:“桑桑,我,我没有听见你叫我,我和沈煜今天出发去香港,所以才没有留下来吃饭,我们要赶着去口岸。”
“去香港?你们什么时候决定的,这么突然。”
“就是突然间决定的。”贺绮冰说的有点尴尬,因为她要一边回答我,一边用余光去扫沈煜,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沈煜就直挺挺的坐在那里,双手抱着膝盖,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不看我。
“这样啊……那我去送送你们吧。”
我话音落下,原本一声不吭的沈煜却淡淡的开口道:“不用了,去结婚。”
贺绮冰的眼底闪过一丝丝的悲伤,然后她尴尬的笑了一下,说:“对了,沈煜,我刚刚好像看到了一家糕点店,想去买点点心吃。”
她说完,就直接推开了车门,冲我拜拜一下,便去了街对面。
我张着嘴巴,微微的有些哑然。
一时间与沈煜四目相对,空气凝噎,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久之后才鼓起勇气,犹犹豫豫的问:“你真的要走了?”
“嗯。”他语气冷淡。
我抓着车门框子,不知道该说什么。
“今天我结婚。”
“恭喜。”
我强打起笑脸,假装轻松的问他:“什么时候我能喝上你的喜酒?”
他嘴巴紧闭,寡言少语,默不作声,片刻后,也许是很久后,他说:“快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深圳这边市场饱和了,所以,不会再回来了。”
“那我去看你。”我笑着说,沈煜的手却紧紧的攥在一起。
“你想说什么?”他忽然抬起脸看向我,眉头紧拧,那眼神让我不由为之一震。
我想说什么,我也不知。
我只是看着他好半天后,想到那天刘姿琳对我说的话:“听刘姿琳说,那天你来救我,我想谢谢你,这么多年,我总是给你带来麻烦,但你总是不厌其烦的,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帮我这个拖油瓶,我想谢谢你,一直待我这么好,所以以后如果有需要……”
“没什么好谢的,我从来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只是兑现自己对你的诺言,要亲眼看着你周全。”他忽然打断了我的话,说的话没有经过渲染,却好像被戳中了心窝一样,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现在你周全了,我也该离开了。”
“下车。”我对他说,他有些许愕然。
我又说了一遍,他才听话的下了车,站在我的对面。
我得鼻子有些堵塞,吸了吸,仿若很冷的样子,对他笑着说:“离开之前,抱一下吧。”
他胳膊摆在身体的两边,却不动弹,很高冷。
“这个拥抱,我想把我的半份幸运传给你,以后,我们就是共同体,你幸福,我也幸福,你不幸福,我也不幸福。”
沈煜像是看不清楚我似的眯着眼睛。
可阴沉沉,就要下雨的天的光线并不刺眼。
他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人依旧是冷冰冰的,他轻哼了一下,说:“你这个句子有语病,应该是,你幸福,我就幸福,你不幸福,就——”
他的话突然停顿在口中,我在他停顿的时候,上前,抱住了他两只乖乖摆放在身边的胳膊。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顿在口中的话是——你不幸福,就来我身边。
这沉默伴着这永恒,湮灭了。
我穿了高跟鞋,下巴刚好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的手掌不停的拍着他的背,跟随着我心脏跳动的频率。
对沈煜的唯一寄念,就是希望他能够幸福,他已经苦了太久太久,承受的东西也早就超出了他的负荷,他的家庭,他的经历,他的内心,每一点都令人疼痛。
他是雪一般的蔷薇,风一吹便开,雨一下便凋零。
他的手臂,僵硬的从身子两边拿了起来,缓缓抱住我的腰,他指尖温度冰凉,胸前温热。
“陈桑,你会忘了我么。”
“不会。”
“可我会忘了你。”他轻飘飘的笑了一下,天空中伴着那细密的雨丝,像是真的有蔷薇花瓣在凋零。
我们都沉默了,我轻轻搭在他背上的手,也停止了抚动。
忘了。
忘了也好。
因为陈桑带给沈煜的,从来都没有快乐,她只是突然出现在他生命里扫把星,火光一霎而过,砸出再也无法填补的深坑。
细密的雨水打湿了我的碎发,我的睫毛上沾满了水雾。
“下雨了,偷跑出来的新娘,该回家了。”他松开了我,雨水忽然淋的大了,透了,他背对着我,那样挺拔的身姿此时却在密不可分的雨丝中,微微的伛偻着。
我得眼皮不停的眨,眼圈越来越滚烫。
沈煜的侧脸被淋湿,好看如雕刻,他侧着脸,看着地面:“如果下辈子还能再见,我想和你好好的。”
下辈子……
他决绝的闯入那雨帘,汽车轰鸣,杳无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