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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桑葚夫妇大婚(有红包)

作者:正常的神经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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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了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整个勾了起来,尤其是当她的表情配上她得话,我就更加的好奇了。

    “他说,他现在连听到你的消息的勇气都没有了,听到你的消息只要一秒,可他要花上一个星期,一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才能平息下来,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我听着刘姿琳的话,心口处忽然如同刀绞一般得疼痛。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疼,那是一种完全自发的,不由自主的感受,就好像当时在纸上写下他得名字一样,不受控制的疼。

    或许,沈煜见到我时的洒脱和沉稳,都是他割碎自己,拼命伪装出来的。

    刘姿琳看着我,撕扯着自己的手指,拧着眉头看向我,纠结了后很久,最后还是小心翼翼的对我说:“桑桑,我能感觉的到,他真的真的很爱你,这一辈子,他都过不了你这关。”

    我的心脏忽然被抽空,刘姿琳担忧得对我说:“陈桑,你知道吗,以前的他虽然阴沉又嫉妒,却是一个力量十足的人,现在得他,冷静又平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幅行走的皮囊一样没有任何得生命力!”

    “他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或许是以前他觉的你们无论再吵再闹,都是有未来的,而现在,他的执念清醒了,他意识到他的未来不会再有你,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死胡同,连狭缝都没有,他停在这面墙后面,前进不了,也永远都忘不了你。”

    刘姿琳很少说这样的话,我知道她一定深思熟虑了很久,所以才会提前的告诉我,她一直憋在心里得原因。

    她说对了,因为现在的我,好难受。

    不是因为和沈煜错过了而难受,而是替沈煜难受,难受他一颗心就这么晾在那里,风雨不移,任它疼痛,难受他明明没有放下,却还要在我面前假装和贺绮冰的感情很好,他这样做,我觉得他特别的……委屈。

    刘姿琳把她想要说的话,说完了,她手指有些漂浮得又把那请帖往我面前推了推,咽了咽喉头之后,对我说:“对不起桑桑,请帖,我无法送出去,只要涉及你的事,他就会变得敏感又脆弱,沈煜远远望着你和霍启盛在一起时候的那种眼神,这段时间一直像一块石头压着我,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我真的下不了手。”

    “没了你,他也不是大D哥,更不是沈煜了。”

    刘姿琳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惆怅的看了我一眼,她知道我现在需要静静,所以也没有说一句告别,便先行离开了。

    咖啡厅里面流泻着温柔浪漫的西方乐曲,带着白色围裙的侍者端着托盘左右穿行,咖啡苦涩得味道袅袅钻入我鼻尖,一如最苦涩的初恋,想到那个人,舌头尖子都发苦。

    我很悲伤,却不知为什么悲伤,曾经我们之间短暂而懵懂的感情让我不成人样,哪会料,真正不成人样得那个人,是他。

    表面风光无限,内里千疮百孔。

    我手指颤抖的再次翻开了那张我亲手写给沈煜的请帖,我明明记得我只写了沈煜这两个字,哪知翻开的那一刻,竟在姓名的那一栏,看见了三个字。

    ——沈煜哥——

    我的手指再也控制不住,请帖啪的一声倒在了桌子上。

    原来,那一份最初的美好,在我的记忆里,却从来,没有褪色过,无论我是七老八十,还是魂归故土,他永永远远都是那个穿着白色衬衣,骑着单车载我的沈煜哥。

    而我也永远是那个梳着马尾,坐在他的车子后座,小心翼翼抓住他后腰上的衣服,在阳光下,在他看不见的背后,红着脸,低头偷笑的陈桑。

    我们之间的感情,毫无预兆的发生,心知肚明的结尾。

    是那枝头的绿梅子,青涩的口水。

    我拿着请帖,伸向桌子上摆放的蜡烛,火舌缓缓的蔓延,贪婪的吞咽,很快,很快的速度,燃过我的名字,燃过他的名字,我手指猛然一烫,后知后觉的松开了手。

    侍者瞠目结舌的站在一边看着我,没有拦我。

    也对,谁会敢去拦一个双目赤红,却没有半点焦距,痴呆流泪的女人呢。

    毕竟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随时会跳起来嘶吼打人的疯子。

    火熄了,缘起缘灭了。

    我看着那冷冰冰的一堆灰烬,对旁边的侍者露出一个傻子一样得笑容,然后指着那一堆灰,说:“帮我打包,谢谢。”

    他继续额瞠目结舌的看着我,然后一边发着抖,一边拿出外卖袋,帮我把面前的那一包灰烬给打包了。

    那灰烬,我放进了密封袋,然后塞进了荷包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愚蠢,又做着这么难以理解的事,我只知道,这荷包代表着一个字,离。

    最初的爱,最后的你,都已离我远去。

    ——

    一直觉得还离我很远很远的婚礼,就这么在日日夜夜的备战中,悄然到达了。

    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还像一个少女一般的紧张,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霍启盛如胶似漆的抱着我,他说他要珍惜这最后在坟墓外的一夜,他说:“桑桑,我终于拥有了你。”

    我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你有健忘症哦,说的好像你有多正经似的,我浑身上下你哪里没有拥有过?”

    霍启盛学着我的语气,特别讨厌的对我说:“对哦,我有健忘症哦,不如你再让我好好的回忆一次?”

    我以为他又要狼性大发,他却像个纯情少男一眼只顾着研磨我的嘴唇。

    这个吻好干净,像是带着清风的凛冽,又像是带着桑葚的清甜,霍启盛的嘴巴好可口,我像只蜜蜂一样汲取着他的汁液。

    霍启盛嘴巴红肿,一脸忧怨的看着我说:“桑桑,你被我喂的营养过剩,现在胃口都变大了。”

    我一掌推开他复又凑过来的嘴唇,义正言辞的对他说:“这位先生不可以哦,我明天就要出嫁了,我哒老公会不开心的。”

    霍启盛闻言,看看表,然后开始利索的脱光自己的衣服。

    “这位先生,你要干嘛?”

    “现在是九点,还有三个小时到明天,我要快点给你提供性服务,一会还有个五十岁的富婆等着我上钟。”

    ……

    他不敢太折腾,折腾完之后,看着我红扑扑的脸,说:“老婆真美,明天不用打腮红了。”

    “小牛郎,睡一觉就是你老婆了,你五十岁的织女姐姐,还在等你呢。”

    “扯淡,五十岁了还织女,织布去吧。”

    第二天,化妆师端详我的脸,说:“你这脸色真好,不上腮红了。”

    我的脸忽然一下变得更红,死鬼霍启盛,要是被他知道了一定好得意!

    穿婚纱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件轻车熟路的事情了,但是这一次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

    我终于知道了结婚那么麻烦,为什么还要结婚了,它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脱掉西装和婚纱,大家还是原来的彼此。

    但不同的是,当戒指套上你的手指的那一刻,你会找到一种归属感。

    就是你属于我,我属于你,世界不属于我们,我们却是彼此的世界。

    各位张嘴,接狗粮。

    或许我和霍启盛结婚的那一刻是真的很美吧,因为我能摸得到那触手可及的幸福,以及身边那个让我一生安稳的人。

    幸福的人嘴角会情不自禁的上扬,幸福的人,怎么会不漂亮呢。

    过了患得患失,怀疑对方怀疑自己的阶段,我们从来都不怕说一辈子,这个社会的确越来越浮躁,很多东西剖开现实看本质都是肮脏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你口口声声不相信爱情,尽管你时常标榜自己不会为感情掉眼泪,尽管你不小心陷入着物欲横流的世界。

    你那一拳大小的心脏,依旧向往一份纯真而永恒的挚爱。

    心若向阳,你自盛开。

    你若盛开,芬芳必来。

    安安穿着白色的燕尾服,肉肉的小胳膊上还挂着一个花篮,一边走步,一边煞有介事的把花篮里的花瓣撒出来。

    我挽着九爷的胳膊,向站在牧师身边的霍启盛走了过去,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九爷是霍启盛的爸爸,也是我的爸爸。

    九爷感受到了我的紧张,他在我们还没有走之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这一段通往幸福的距离,你一定要记住,将来若是两个人闹脾气了,就想想你朝他走过去得勇气,他朝你走过来的距离。”

    当九爷把我得手交入到霍启盛得手里得那一刻,他真的像一位松开了女儿的手的父亲一般,眼泪打湿了眼角,再用粗糙的手,悄悄的擦去。

    因为父亲,永远坚强。

    我已经不知道那个牧师在噼里啪啦的讲什么,我的眼睛里只有霍启盛,虽然那牧师长得很帅,但是此刻我只想让他能快一点的闭上嘴巴。

    霍启盛像个傻子一样,露出白白的牙齿看向我,不过戒指却还是稳稳的带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接下来,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

    那喋喋不休,一会汉语,一会英语,一会又法语的牧师终于说了一句中听的话。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动的异常的快,霍启盛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只知道他此刻想立马把我给紧紧的抱住,按在怀里,用力的亲吻。

    他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我得腰,热吻深深得压了下来,四周传来雷动的掌声,我的身边好像在一瞬间开满了鲜花,沁人心脾。

    我迷醉的闭上了眼睛,唇边荡漾着痴痴的笑声,霍启盛的舌头伸了进来,数完了我的牙齿,沾染了我的口红。

    他微微的抵住我的头,疯狂得喘息:“陈桑,听好了,你是我老婆。”

    “老公,你也听好了,这后半生,我全权交付你。”

    如果幸福有光线,此时一定很刺眼,我笑了,霍启盛也笑了,这一刻,我们的心脏都变成了小草地,开出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朵。

    ————

    年轻帅气的牧师的个头很高,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得袍子,他扯了扯脖子上的绳,的动作,潇洒之中透着狂发与不羁。

    他朝后台走去,给正在抱着手机看《一姐》美女们,每人分发了一把东西。

    他的嘴角扬起了一个绅士的笑容,音色优雅的说:“摊开你们的手掌,尝尝我烹饪的狗粮。”

    听说——

    他叫病爷,

    一个谜一样的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