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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怼子哪里有心思找沈煜算账,立马掐住自己的脖子,咳咳的往外吐,那模样看起来特别的滑稽。连方才还受到了惊吓的女歌手都不由得掩唇笑了一下,有些得意洋洋的模样。
沈煜甩了甩手,不屑的嘲讽道:“真是个卑劣的人。”
他终于松开了搂着女歌手的胳膊,女歌手还沉迷在他英雄救美的魅力当中无法自拔,对于他突然间收手的动作,脸上看起来还有点失落。
做男人做到沈煜这个地步,也是绝了。
怼子得兄弟一下子变得热情高涨,纷纷扬言要干死沈煜这个兔崽子。毕竟在他们眼里,沈煜就是一个二十不到的青年,只有怼子自己知道沈煜有几斤几两。很多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就是这个道理,名号再大的老大都能死在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手里,因为他们根本都不怕。
此刻的沈煜因为没有人在身边,他并不安全。
怼子一手扶着木桌子的边缘,另一只手伸出,用手背擦了一下嘴巴边淋漓的酒水,语气凶狠:“老子还有更卑鄙的……”
他话音落下,直接拿起一个酒瓶子,往桌子边缘上狠狠的一啐,哗啦啦的掉了个瓶底。就在这个时候,这个该死的女歌手吓的后退,结果高跟鞋不知踩到了哪,整个人的身子朝后仰,条件反射的去抓沈煜的衣服。
沈煜被她抓的猛然一踉跄,失去平衡,差点摔倒。然而也就是这么一个晃神的时间,怼子已经抓着带着玻璃碴的啤酒瓶朝他跑了过去。
人要脸树要皮,今天沈煜就算是逼着怼子把自己的尿喝下去,只要没人知道,怼子也会乖乖消失不会反抗。可现在仅仅是喝了带自己痰的酒,因为这么多人看见,怼子就忍不了了。
他双目赤红的朝沈煜跑去,足以见得他已经恼羞成怒,孤注一掷了。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想喊沈煜,可我说不出话。第二个反应是条件反射的伸出手,去抓怼子的玻璃瓶。就算是抓不住,也得挡,不能让他这一瓶子直插沈煜的后脑,那样沈煜就完了!
那个叫怼子的人把啤酒瓶当砍刀使,我看准他的手,心想把他手给抓住。可我这一抓,抓偏了,带着玻璃碴子的那一面,直接深深的陷近了我的手掌里面。
刹那间,痛的我的身上一阵火,一阵冰,嗓子颤抖的闭不拢,双腿直发软,如同两根泥条。
尽管我疼的要死要活,然而表面上看起来,却是一点也不疼的样子。
身体上的疼痛,我已经,不再惧怕了。
再等沈煜看见的时候,我手上的鲜血纹路像是密布的蜘蛛网,桌子上只滴了几滴。然而下一秒的时候,血就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往下滴落,一颗一颗散落在了桌子上。
沈煜见状,一把推开了还抓着她的女歌手。那女歌手直接跌落在地上,脸上委屈不已。
他的眼睛突然像喝了血一样的通红,哏着脖子,想要往前冲。
沈煜这个人太嗜血,不管是不是为了我,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他不会闹出人命。他虽然名头大,可想要害他的人也多如牛毛。要是在这种场合里出了事,只会落人的把柄,怎么说现在也是法制社会,如果公然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可能还能让沈煜无法无天的继续招摇。
于是我在沈煜上前来之前,立马伸出另一只手放在背后,对沈煜做了一个停的动作,叫他不要过来。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我只知道我的手悬荡在空气中,忽然被他给紧紧的握住。
他捏的用力,又不敢太用力,他的指头,一根一根的陷入到我的指缝里,牢牢的把我的抓住。
我不知是痛还是因为什么,眼睛变的有些湿。
空气凝住了,因为血,血就代表着受伤,受伤就可能代表着死亡。所以人是本能惧怕血的,尤其是这么大一片的红色,而我却将牙齿咬碎,都硬是没有喊叫一声。
痛之所以喊叫,是为了得到被人的关心和注意,抑或是自己娇贵自己。
没有人关心的人,和流浪的动物,他们受伤的时候,不会哭着闹着喊疼。
我带着血腥味的眼神瞪着他,这让他从方才的冲动中醒悟了过来,继而抖如筛糠。
“道歉。”
我咬着牙对那个怼子定定的说,身后的手早已经变成我抓住沈煜,让他别过来。
哪怕是,给我一点尊严。
我的态度很明显,你没有让我挡这一下,是我自己来挡的。所以这个时候你别过来,让我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因为不仅你是道上的大D哥,我也不比你差多少。
怼子的嘴巴抖动,他的兄弟都默不作声,毕竟我是一个女人,这也算是终于给他找了可下的台阶。
“道歉!”
怼子声音卡壳,却无论如何说不出对不起这三个字。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瘦的身影从人群中穿了过来,等他走近了之后,我才发现那个人是张寻,也就是这家店的老板。
这人就是当年的那个寻少爷,张狗眼的儿子,此刻他人又胖了不少,吃的倒是油头粉面。他快步走过来,不由分说的一巴掌甩到了怼子的后脑上,对他说:“你知不知道你惹了谁?!还不他吗的快给我道歉!”
怼子一看张寻都帮着说话,连忙低头,对我们说了一句,对不住了。
酒瓶子的碴子掉下地,我将手掌蜷缩了起来。
寻少看我的眼神像是早就已经不认识我,他拿出酒杯,往里面倒上酒,啐了一口痰进去,往桌子上一推,说:“怼子,喝了,这杯酒喝了!不就一口痰么,以后大家就都当做没有发生过,大D哥气量大,也不会跟你这种人一般计较。”
他看向沈煜,但是不知道沈煜是什么表情,以至于他又折了回来,对我说道:“D嫂,你说是吧,呦,怎么流这么多血,快点给我找最好的医生过来。”
我冷眼看着张寻,回复道:“不必了,D哥自然会给我找最好的医生。”
沈煜一直没有出声,我背对着他,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态度,他的手松开,将我流血的手放到了手掌中心,空荡荡的握着,不敢用大力气。
我说了,这怼子虽然混的可能并不怎样,可是一个硬茬,即便是这种情况他也没有喝面前的酒。空气再度静止,怼子像是知道有什么在等着他似的,为了留住他最后的一点尊严和面子,他无论被张寻怎样的踢打,都无动于衷。
最后张寻尴尬不已,只好自己喝下了那杯酒,对沈煜拱着手,哀求道:“D哥,给个面子啊。”
沈煜没有说话,而是拉着我,走到了张寻的身边,伸出手,拍了拍张寻的肩膀,然后,和他擦身而过。
也就在我们与他擦身而过的那瞬间,张寻的腿忽的软了,人直接跪在了地上。
这就是所谓得风水轮流转,曾今逼着你给他下跪的人,如今却主动给你下跪,这大概就是老天对努力的人的一个奖励。
“白痴么。”沈煜终于开了口,即便是他刻意隐藏对我的关心,可这一句骂声里面我还是听到了关心的味道。“不疼的。”我假装若无其事的说着,他没理我。
我看到他的喉头在抖动,我问:“就这么走?你那民谣女歌手还睡不睡了,不是要资助人家的梦想么。”
“不想嫖了。”他淡淡的答,说话的声音很短促,像在刻意藏着什么。
“那你为什么救她?”
“弥补自己的遗憾,解开自己的心结。”
沈煜说着,忽的停下了脚步,扭头对我说:“因为,我已经不想再做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