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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坠入地狱的流星 第三十二章 同身忆旧梦

作者:披萨不是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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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事之初,应计后果!

    这句话是捕神的人生格言,这些天来,他唯一冲动而不计后果的行动在昨天刚刚遭遇了挫败,这使他警醒了过来,他在力量的的驱使下迷失了,那种超然强大,无可匹敌的力量,让他沉迷在其中,忘却了这种力量的负面作用。

    他如今已经大概明白过来,所谓狐妖之力,是一种凝聚心灵的力量,那种力量会随着他的心念强弱而变化,所以强者恒强,就是这个道理。

    但同样的,拥有强大的信念,很容易走入狂妄的迷途,你既要相信自己无所不能,又要谨小慎微,把握细节。

    拥有这种力量,每时每刻都是对人心灵的拷问。李洪义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但是他不至于狂妄到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所以没摸清楚情况,就躲了起来,想要寻找机会一击必杀,却又下意识地不专注于狩猎,反而乱七八糟将自己弄晕。

    这种拥有着巨大的自信,却谨慎怯懦的行为,本就自相矛盾,两者之间强烈的反差,一开始他并没有意识到有问题,直至昏迷后醒来,一身的伤痕加上力量耗尽的疲累,在身体虚弱到了一定程度,感受到人算不如天算的刹那,他从那种迷失中走了出来。

    所以他一路上很谨慎的审查着跟踪者的信息,从路径的选择和动手地点的选定,他都经过了一番考量,他刻意计算了院落的大小,走了两个弯道,选择停在外院往里,内院还不到的墙角位置。动手前,在树荫下仔细地倾听,确认了这个位置高墙里面暂时无人。

    原本,他是担心讯问跟踪者时隔墙有耳,但是当杀心一起,这一点谨慎带来的好处显现出来。

    一旦动手,就专注于眼前,雷厉风行的捕神瞬间回归,他果断地地杀人灭口,顺势将人扔入墙内,外边却不留一点痕迹。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个是即使内部有人,见死人被抛了进来,那人从内院追到外院门口,耗时不小,等他追出来,以李洪义的身手,早已去得远了。

    其二,墙外毫无血迹遗留,按照捕神多年办案经验,最先被怀疑的往往是墙内之人,因为没有人证物证证明这个人是被扔进来的,而只要墙内的人够聪明的话,就会选择不要惹祸上身,因此运道好的话,这桩事情就会这样默默无闻的消失掉。

    想好了这些,他迅速展开身法,风驰电掣冲到了巷口,然后便变作一个普通的路人,遮着头面继续往东城而去。

    果然,他一路风尘仆仆,间或回头瞟一眼,发现那间院子里并没有冲出人来,可见要么还没有被发现,要么就是打算毁尸灭迹了。

    “人啊~这就是人啊!”李洪义心里嗤笑,“人啊,都是这样,很容易就能摸清了行为规律和因果顺序,只要稍加利用,就是天高海阔,任我采撷。”

    慢慢的东城在望,青石路到了尽头,他渐渐意态从容,从紧张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危机解除,再也没有后顾之忧,捕神心里一片轻松,连脸上的包块似乎都疼得不是那么严重了。

    他左右看了看,前面再往东北方向走一会儿,就是府衙正门,这条路他走了小半辈子,尤记得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年轻,刚刚搬进了城南老宅,然后每每天刚蒙蒙亮,他就起床练功。

    那时候老仆义叔还在,总是早早备好了吃食,拿了块汗巾,守在一边的廊柱下,笑眯眯看着小少爷挥汗如雨,待到他收功,就一边给他擦汗,一边招呼着吃饭,看他吃得多,就会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然后就是出门,一路上不变的风景,来来去去的人群,相似的道路,相似的衙门。

    他突然感觉到强烈的思念,逝去的义叔,那些以前的伙计,府衙老爷,甚至于衙门前面那棵树。那都是他青春的印记,记录了他从青春懵懂,血气方刚一路而来的人生。

    “可是我不能去!”李洪义叹了口气,他已经是禁事局的官员,在太子案后续调查没出结果之前,他要尽量将自己从这些事物里面摘除出来,这样才可以做一个经验老道的猎人,在幕后掌控全局。又不至于行差踏错。

    想到这里,他往衙门东边行去,那里是他以前定下的暗房,一旦有什么案子需要隐秘行动的时候,那里就是秘密集结和汇集线索资料的地方。

    前面他让黄尚文那些人收集十七个死人的人员关系,这些天过去,不知道进展如何。既然正好走到这里,不妨便去看看。

    又是熟悉的道路,熟悉的房舍,旁边碰到好几个看着面熟却叫不出名姓的,凑在一起下棋,远远的有那个陈家铺子的伙计在敞开的大院子里晾晒些药材,拿着大耙子来来去去地刷,每日都是这般。

    又听到一声欢呼,原来是那棵大石榴树上爬了个孩子,摘了个皮色青黄的石榴,扔了下来,下面几个孩子眼巴巴看着,然后闹哄哄地争抢,有一个抢到了,另外一个摔了一跤,趴在地上低低地哭。

    李洪义满心的感慨,却不知道这样的心情从何而来?

    他绕过那棵石榴树,走入一个小巷子,巷子很深,一条接着一条,一路无声,直到一扇矮小的门户前。曲起中指,按照一定的节奏,笃笃笃,笃笃,笃笃笃。连续敲了三次。

    里面有人开了门,李洪义左右稍稍打量,闪身进去,里面那人赶紧又关上了门户。

    这人身量不高,一身的庄稼汉子打扮,左手齐肩而断,腿脚似乎也有些毛病,一瘸一拐,一张老实巴交的脸和满嘴的酒气。

    “老冯?怎么是你在这儿的?原来小马呢?”李洪义惊讶万分,这事儿李正气没说。

    老冯便是原来的府衙班头,原先李洪义麾下三大班头,一个李正气不用多说,已然是新任捕头大人,另一个老朱,现在依然是班头身份,剩下一个老冯,现在黄尚文顶了那个位置拉了三个小弟正是青春得意的时候。

    而老冯本人,在狐妖案里被殃及池鱼,身体残缺不说,也丢了一腔的胆气和热血。离开了府衙,没想到被李正气安排到这儿来了。

    “老大啊~你来啦!你来了呀!”老冯先是很激动,拉着捕神的手紧紧不放,见他问起,又笑了笑,笑得有些心酸:“老大啊,自从你走后,几个老兄弟,告老的告老,称病的称病,都没了心气儿,大家都是前朝的兵,没心思做当朝的官了。”

    他说得颓废,李洪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很想说现在李正气已经能独当一面,衙门里也干的风生水起。但是看着老伙计那带些期盼的眼神,他又说不出口。又听到老冯继续道:

    “说起来,还是咱们几个老伙计干活利索呀,你瞧前面咱们查的一个李三娘,就是那个被张小生骗了金银,无奈跳河的,前些日子抓到那张小生了,原来那混账花光了金银,当时在个馆子里说书呢,李三娘后来是千恩万谢的,说是要找老大你当面报答。”

    说着抬起残存的那只手晃晃,给李洪义使了个暧昧的眼神,那只手上只剩三个手指,看着很是糟心,他接着又道:

    “还有那个王大发,他家不是一直遭贼么,咱们查了那么多线索,就是毫无头绪,你猜怎么着?前几天他家被偷的东西找着了,原来都给卖到马家开的赌坊去了,你道这些是谁卖的,嘿嘿嘿,就是他王大发本人,他这般所为,我分析了一下。。”

    李洪义突然感到无比的烦躁,听着老伙计在那里絮絮叨叨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他感觉一阵阵的不耐烦,就觉得这些东西似乎离他很远。

    但这些东西原本就是他每日的生活,每天起床,出门,走路,点卯,然后就是整日地处理这些家长里短,顺便偶尔有些坐盗流氓,很少几个江洋海捕。

    这些就是他的人生,是他一路而来的轨迹,是这些造就了他李洪义,也是这些,成就了他李洪义。然而这些原本应该烂熟于心的东西,原本应该老伙计坐下来,酒肉齐备,一起吹牛打屁的东西,他突然觉得无比陌生。

    李洪义生硬的笑了笑,道:

    “先不说这些,这回赶时间,问你个事,那个黄尚文,嗯,就是那个新的班头,他有些东西在查,我跟他定好了让他送来这里,可来了么?”

    老冯一愣,脸上浮现尴尬的表情,连道:“有,有的,有的。”

    他急匆匆跑进去,就听到砖石移动的声音,然后是锁具打开的声音,接着便拽了个书卷跑了出来。

    李洪义接过粗略一看,确认是所要的东西,便对老冯说:“今日有些急事,待过了这阵子,我再过来。”

    见他转身开门要走,老冯一把拉住了袖子,李洪义转头看去,见老伙计竟是一脸的孺慕之情,如同小奶狗见到主子一般,嘴角嗫嚅着,有些哭腔:老大,咱这儿,没什么人,你,您,您要是得空,多来,多来坐坐,老孙老马,他们也会来,多说说话,就多说说话。

    说着他终于哭了出来:“老大,你莫要忘了咱们呀。。”

    李洪义从那暗房落荒而逃,他不是不明白老冯的想法,但就是感觉,自己再也回不去那个曾经。寻找到那些散落的感动。

    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便,那是他的青春。

    他一路行进,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停了脚步,仔仔细细思索,这一路来,确认了没有别的跟踪,也不存在什么纰漏,到底是什么呢。

    正想着,前边路过几个人,结伴而行,许是些行脚苦力,跟他身上穿着打扮相差不大。那几人见有人站在路中发呆,友好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呼呼哈哈地又都去了。

    李洪义登时明白,刚一路走来,偶尔遇到几人,也是这般形状,友好,以及无视。

    这种状态放在往常,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然而别忘了捕神今天是个什么凄惨模样,连小食铺子跑堂伙计都另眼相看一二,从玄武街出来,碰上了无数的白眼和惊惧的低呼。人人都以貌取人,人人都欺善怕恶,他一路行来,已经快要习惯了这种憎恶的眼神。

    然而这些眼神,现在消失了,捕神一阵恍然,糯米布包还捏在手里呢?他举手在脸上细细摸索,感受着脸上的细腻光滑,原来糙汉子又回到了春天。

    整个脸上包块尽去,滑腻得不像人脸,与之前坑坑洼洼的手感简直天上地下。

    李洪义像个自恋的变态,丢了糯米包,站在路旁,双手脸上胡乱摸索,他心里冰凉一片,想到了前面从那牛二体内抽出来的那团东西,他凄凉地笑了起来:

    原来,我已经不是人了。

    原来,我要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