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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冥族大元帅“逆天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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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初晨的阳光通过那层簿簿的窗纸照进来,照在一个囤积粮食的仓库之内。

    虽然阳光已经出来,但对于朝歌城来说,依然像是处于寒冬一般,因为昨夜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王跟神族一场大战,结果导致整个朝歌城大面积受损,城中百姓十不存一,当他们以为灾难过去之时,周军冲杀了进来,再次给这个危如累卵的城市带来了新的灾难。

    十不存一的百姓,男的统统成了周军的奴隶,女的统统被抓进了军营,等待她们的、实则是比死还要痛苦的折磨,而他们没有被破坏掉的家产,也成了周军的财产。他们先前还为在这个世界最豪华、最富里的王城内居住而自豪,现在却在这个最破败、最混乱的废墟中任人宰割而受苦。

    等候这些人的命运,不用周军说,他们自己也心里清楚,那便是被发配到矿上去干活,他们曾不止一次的听说矿场的可怕,说是那些矿洞里埋的都是死人骨头,去了是不能活着回来的。

    而且在那里天不亮就得干活,干得慢了就挨鞭子,浑身伤痕累累生病了也没有医师救治,死了就挖坑一埋。听说晚上睡在矿坑里,都能听到那些死去的矿工鬼魂出来哭诉,要多吓人有多吓人。

    “娘亲,你放心,儿会好好活下去的。”

    在粮仓的外面是个破旧院落,一口水井旁边忽然一个瘦小身影站立了起来,这是个十来岁孩子的身影,一只眼睛发白,显然废掉了,一只眼睛正在慢慢聚焦,消瘦的身上遍布着许多疤痕,心脏处还有一道新鲜的伤痕,看来像是被剑给刺伤的。

    而这个小子站起来后,看了看水井中的倒影,表情竟然有些呆了,口中不断喃喃道:“竟,竟然是他,是这个奴隶小子,我,我堂堂的大商王子武庚,竟然会附身在一个奴隶身上才能活命。”而他更是知道,这个小子之所以会瞎掉一只眼睛,全是拜他这个王子所赐。

    犹记得一年前,当时的武庚在众多护卫下出来游玩,当时就是这个小子在人群中给他白眼,面上十分看不起他。身为王子竟然被一个平民小子给看不起,武庚岂能容忍,当即便叫人绑了带到自己面前,打算狠狠教训他一顿。

    结果那小子挣脱开侍卫,冲上来跟武庚扭打到了一起,还一边打一边说他这个王子天生体弱易病,终生不能习武骑马,根本就是个草包寄生虫,除了会在其父辈的庇佑下耀武扬威之外,别的本事半分没有。

    而武庚在跟其打斗中用匕首刺瞎了这个小子的右眼,结果被他那严厉的父亲鞭罚,伤重的一个月不能下床走路。谁能想到,昨夜他父王战死之后,竟然还有人敢跟神族挑战,那场大战下来,他们朝歌城都整个崩塌了,而他和母后是在朝歌城最高的摘星楼上,所以重压之下,他的母亲竟然也是神族之人,用自己的神元护住了他的灵魂,要他务必在天亮之前借尸还魂,否则神元消散,他就再无生还的可能了。

    可是朝歌城百姓十不存一,一具合适的尸体又那里是那么好找的,而就在阳光升起,万分危难的时刻,武庚刚好看见井沿旁边就有一具看起来年龄相仿扑着的尸体。所以在那种危急关头之下,武庚稀里糊涂的就附身上来。结果竟然是这个跟他打过一架的奴隶身上,有时候人生的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咦,有犬吠声。”

    听到有人临近,武庚刚想逃跑,却猛然被一个手给拽着向仓库之内逃跑去。

    “王,您过来看看吧!摘星楼塌了,废墟下发现两具尸体,是纣王的妻儿没错了。”

    摘星楼废墟旁,一名军士看着姬发报告道:“但是看着血肉模糊的样子,据说昨夜摘星楼上只有妲己母子二人,应该是错不了了。”

    “那就是了,这样死去总好过当俘虏吧!”

    看向那两具尸体,姬发面色毫无波澜:“现在纣王的至亲已经死光了,事情也该告一段落了,而我们大周,将会重建这座王城,在他们商朝的废墟上,重新建立起我们大周的王城。”

    “嘻嘻,心月狐与凡人相恋相爱相婚,还生了儿子,若是没有死去,会受到比现在痛苦千万倍的惩罚。不过既然人已去了,再说那些也没用了。”

    神族离去,唯有玄差留了下来,因为他在人间还有追查叛神者的的任务,但见他笑嘻嘻道:“大商已经成为过去,即使有叛乱者也成不了气候。武王为神族立下大功,您现在已经得到人间最尊贵最显赫的名号和权势,您的国度在神的庇佑下,将可以千秋万世、永远延续。现在该去收集奴隶,为我们神族服务了吧!”

    “只要神族不负大周,大周也定当不会辜负神族的期望。”

    亲眼见识了神族的可怕,姬发屈服了。因为他们根本就无力反抗,反抗也只会跟纣王一样。除非那个叫海虎的人类给他们撑腰,但那种可能,想想都不可能吧!!

    随着姬发的命令颁布,众多大周将士便在商国境内抓起奴隶来。反正商国刚刚平息了战乱,正需要将不服者全部剔除出去,而那些不服者要是不好好利用一番,那他这个神族亲封的天子就太名不副实了。

    “你是谁,为何拽我??”

    仓库内,武庚甩开拽着他的手臂,发现对方竟是个岁数跟他差不多大的女孩,这女孩脸上很有亲和力,虽然穿着普通,但十足的一个美人胚子。

    “呼呼,好险,外面兵荒马乱的,你就不要乱跑了,跟我在这里好好躲避,等过几天咱们再试图逃出去。眼下周军正在大肆抓捕奴隶,这时候逃不掉的。”

    女孩见武庚看着自己,擦了擦脸上的尘土道:“我看到有很多人被抓,幸好你没事。”

    “你是谁,跟我很熟吗?”

    对于这个女孩,武庚是没有半点印象的。而对方听到这句话后显然吓了一跳。

    “你叫什麽名字,认识我吗??”

    见对方不像开玩笑,女孩有些委屈道:“不要吓我了,你没事吧!”说着还在武庚眼前晃了晃手掌,道:“阿狗,我是白菜呀!你的未婚妻,你,你不认得我了??”

    “阿狗!!好土的名字!!”

    武庚脸上有汗流下,叹了口气道:“我被打伤了,醒了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既然你知道我的一切,那就请告诉我还有什么亲人,今年几岁了,有否朋友或者财产之类的信息。”

    “你今年十岁,城西木匠的儿子,不过老爹去年过身了,眼下唯一的亲人只剩我了,而我今年和你同岁,也是十岁。”

    “木匠儿子吗?好卑微的身份,十岁了,比起我原来还大了两岁,至于这个未婚妻,看来是唯一的财产了。不过既然借尸还魂了,那就不能叫武庚了,娘说神族的人神通广大,凭名字就能知道很多事情。既然叫阿狗了,那就先用这个名字。”

    阿狗凄然一笑道:“看来我爹生前很有钱,不然怎会给我买个媳妇。”

    “不是买的,我本来就是个孤儿,是你爹好心收养了我,他说我们年纪相若,理当结为夫妻互相扶持,并立下婚约,请祭师为证。”

    “既然这样,那你以后就是我的小老婆,可要听我话啊!”

    “嗯,知道了。”

    白菜很是乖巧的点了点头。

    “现在大商国已经完了,我们要靠自己活下去。”

    阿狗拍了拍白菜肩膀,道:“你放心,你是我的财产、是我的小老婆,我不会丢下你的。”

    “是吗??真的不会丢下,老子一个也不会让你们这帮老鼠逃掉的。”

    说话间,仓库房门猛然被一股大力给踹飞了,几个身材魁梧的军士拿着兵器冲进来道:“朝歌活人不多了,大王有令,要想不让自己或者家人去当奴隶,就去抓奴隶,我们真是太走运了,又发现两只小老鼠呢!嘿嘿嘿……”

    风在吹,吹起了漫天烟雾。

    阿狗和白菜被绑着消失在风中,烟中,雾中。

    虽然进行了反抗,但是他们现在的生命就如这风中的落叶般无可奈何。但是这种无可奈何,放到眼下的天下,实在太多了。

    而他们的命运,是被送到矿场当劳工,面对自己的命运,阿狗闭着眼睛,脸上神情仿佛认命了一样的沮丧。但他心中却燃烧着一把火,一把想要挣脱所有枷锁,重获自由的火。他的重生是母亲牺牲自己换来的,他武庚才不要死在矿场里呢!!

    时间过得飞快,秋去冬来,天地间已经白雪飘舞。

    而在这严寒的北方,接连几天的千里飞雪,已经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然而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萧瑟。

    海虎打了个呵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兽皮上尽量伸直,两个美女扑在他的怀里酣然睡着,车厢里很温暖,很舒服,完全没有修炼的迹象。

    难道,这就是他所说的第三此次认真修行??

    不知道,也许没人知道,但这就是海虎的修行,并非找一个山洞进去苦修就是修行,享受生活也是修行,因为闭门造车只会念头不通达,而尽情享受思路才会缓和下来,因此想问题会格外明朗。

    只有念头通达了,修行才会事半功倍。

    这就是海虎的修行,经过好几个月的思考,他虽还达不到天那强者至强的境界,但他却有了目标,相信日后达到那种境界,只是时间问题。

    “神力,并非神族才能拥有的东西。天,我的第三招,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的!!呵呵,想不到那巨龙之血会给我开启金刚界神力,这可是纯以攻击与防守为主,大幅增强战斗能力的一种神力。但这并非是巨龙之血的尽头,能被天收做出行高级轿车的巨龙,绝对有远古龙族的血脉!!”

    海虎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地喝着酒时,修长而有力的手轻抚着一位爱吃大热狗的暖床侍女如瀑布般的乌黑秀发。

    这两个女人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身段更是无可挑剔的黄金比例。她们是周军的奴隶,被送去军营时给海虎救下来的,从此那两个女人就易主了。

    看着身边两个美人儿,海虎的眼神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美酒、美人、美景、美事!!”

    海虎嘴角带着笑意,拉开窗帘看向车外的天地结拜,道:“如今四大美尽在我手,拥有漫长的寿命、又有如此的惬意,这才叫生活呢!而天你呢!你除了不断吸收血晶恢复元气的干尸老婆,有我这般逍遥吗??”

    天逍不逍遥海虎不知道,反正他很逍遥。但在这逍遥的时光下,有一些人却追踪而来了。千里雪白的山林间,一只火色的蜥蜴没有冬眠却从雪地下爬了出来,它看看四周情况以及渐渐远去的马车背影,喉咙间发出了一阵阵“吱吱……吱吱……吱吱吱”的低声波,像是发电报一样。然而又是一个时辰过去,先前的火蜥蜴爬立地方,却有三个身穿斗篷的黑衣人影突然现出身来。

    其中一个绑着蝎尾长辫,腰间挎着大刀脸罩黑纱的黑衣人将火蜥蜴拿了起来,看向马车远去方向,声音阴测测道:“强大无比的人类,可以与天抗衡,会给神族带来麻烦,真是有趣。”

    “可以加以利用吗??”

    “可以,不过要小心运作让他加入我们阵营,能够与天抗衡,其力量不是我们三个能抵挡的。”

    蝎子尾身后一个高大黑衣人发出粗狂的声音道:“什么时候可以发动进攻,我们冥族早在纣王逆天时刻就已经准备好进攻神域了。”

    “不要着急,反正我们已经等了十万年,也不急在这一时,只要那个能够与天对抗的人类跟我们联盟,就是我们冥族向神族复仇的时刻。”

    说到这里,蝎子尾声音幽幽道:“远古时代,我们冥族和神族一场大战战败之后,离开了温暖、充满生机的大地,被迫躲避在寒冷、荒芜的地狱界,如今我们已经忍受了十万年之久。当初与我们大战的远古神族至今还有一个在这世上,他称自己为天,寓意唯我独尊、俯视众生之意。”

    “他就是如今的神族之主,也是我族世世代代的仇人。”

    另一个黑衣人竟然是个女子,但见她道:“元帅,如今我们冥族养精蓄锐,再次跟神族开战一定能够宰掉那个天。”

    “你错了起舞妹妹,经过十万年,我以为天的力量会衰落,但看到朝歌城外的战斗,发觉他仍然强的可怕,而且还未用到全力。单凭这一点,我们冥族所有大将就都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他还掌控整个神域。”

    蝎子尾道:“但即使那样又如何,我冥族大元帅‘逆天而行’就是能够在不可能中抓住可能之光,那个可能之光,就是我们重回大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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