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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章 勘察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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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因为洪斌的呼噜声太大,还是因为昨晚遇到的诡异女子的事情,许琅晚上休息的不好,早上起来的时候没什么精神。

    案情分析会在昨天晚上一觉召开了,该如何去调查案件,不用许琅去说什么。

    当许琅起来的时候,洪斌刚好从外面回来,给许琅带回来了一份早餐,顺便还问许琅昨晚休息的怎么样,只是,不等许琅回答,在看到许琅那微黑的眼圈之后,一切都不言而喻了。

    简单的吃完早餐之后,许琅就去了法医解剖室,想要看看详细的尸检结果出来没有,顺便给秦明月带份早餐。

    秦明月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或者说冷漠,对于许琅的到来,他没有丝毫的意外。

    简单的聊了几句之后,秦明月就把尸检报告交给了许琅,而他自己则开始旁若无人的吃起了早餐。

    曹思喆的死亡原因,在初步尸检的时候已经确定了,现在的详细尸检结果也是一样的,曹思喆确实是系窒息外加颈骨折断死亡,曹思喆的头颅和四肢都被暴力撕扯下来了,外力很大,根据秦明月的判断,要么是牛马之类的动物,要么是现代化机械,总之,曹思喆死亡的时候,十分的凄惨。

    从现场带回来的一双眼球和舌头,秦明月在尸检完毕之后,进行了DNA的比对分析,让许琅感到意外的是,舌头是死者曹思喆的,但是眼球不是,严格来说,两只眼球只有一只是曹思喆本人的,而另外一只不是他的,根据分析,另外一只眼球是一个女人的。

    至于该女子的身份是谁,暂时还不得而知,秦明月已经让吕星去DNA数据库进行比对了,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知道结果。

    曹思喆的舌头被人几乎完整的割掉了,一双眼睛也被人腕下来了,但是,现在只找到了一只眼球,另外一只眼球不知道去了哪里。

    死亡时间是在六月十号左右,也就是尸体被发现的三天之前,尸体保存的相对比较完好,没有出现大面积腐-败或者巨人观的现象,可能是跟最近S市的天气有关,也可能是昼夜温差在加上海风吹拂,有盐分落在尸体上的缘故有关,不过,尸体还是出现了腐-败的情况,也有被蚂蚁之类的动物啃食过的迹象。

    曹思喆尸体上的衣服还是比较完整的,虽然衣服很脏,沾满了灰尘和污渍还有血迹,但是,依旧可以看出,曹思喆身上的衣服就是他失踪当晚所穿戴的衣服。

    衣服已经交给樊阳去处理了,至于有没有在衣服上发现线索,秦明月不知道。

    秦明月解剖了曹思喆的尸体,在其胃部没有发现食物残渣,而血液当中也没有发现安眠药或者麻醉剂的成分,胸口可能是在某个地方使用了某种手段直接带走了曹思喆,可能是言语威胁,也可能是暴力威胁,当然,也不排除使用了药剂之类的,毕竟,曹思喆失踪了一周,而他是在失踪四天之后才遇害的,这些药剂通过四天时间人体的新陈代谢,早已经被排出体外了。

    曹思喆的身上没有太多的外伤,比如击打伤,比如擦蹭伤之类的,不过,在其四肢和脖子上还是看到了绳索捆绑造成的约束伤。

    这一次的命案跟之前的六起案件都不同,凶手作案的手法十分的粗暴,没有使用例如手术刀、解剖刀之类的利器,而是直接采取蛮力杀人。

    秦明月吃完早餐之后,看着许琅说道:“凶手作案的手法,给人一种门外汉的感觉。”

    “哦?这么说?”许琅抬起头看着秦明月问道。

    “五马分尸是刑罚当中仅次于凌迟的刑罚,而凌迟对于执行者来说,是很讲究技巧的,各个朝代不同,凌迟的要求不同,我们经常在影视剧当中看到或者听到的千刀万剐,就是凌迟,不过,大多数都是八刀而已,还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这几类,刀数越多,对执行者的要求越高,如果罪犯在没有达到规定的刀数之前就死了,执行者也是要手法的,当然,历朝历代不同,执行的刀数也不同,被凌迟刀数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

    秦明月在说这些的时候,语气虽然平静,但是,眼神却十分的炙热,这让许琅看的有些毛骨悚然,同时又有些无奈。

    如果,秦明月在古代的话,肯定不是一个仵作,而是一个刽子手,当然,这只是许琅瞎猜的。

    对于凌迟这种刑罚,许琅是知道的,古代的十大酷刑之一,非常的有名,而五马分尸也是十大酷刑之一,不过,相对于凌迟来说,五马分尸算是最简单粗暴的行刑手段了,可是,死者在临死前承受的痛苦也是最痛苦的。

    秦明月继续说道:“按理说,如果凶手真的是孙文耀的学生的话,他完全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杀死曹思喆,可是,他却偏偏用这么野蛮的手法,让人想不通啊。”

    许琅听完之后,却摇摇头,说道:“关于七宗罪的相关惩罚我都看过了,

    对于傲慢者的惩罚有两种,一种是车裂,一种是负重,如果是在古代,负重要更折磨人一些,而车裂则更加的震撼人心一些,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让一个人负重而死,简单也简单,操作起来却很难,尤其是在作案人只有一人的时候,而车裂就不同了,只要布置得当,一个人就可以轻松的完成。”

    秦明月点点头,说道:“确实,但是,这样一来就更加无法确定,作案凶手到底是孙文耀的学生,还是有人故意模仿犯罪了。”

    “哎......”

    许琅微微叹息一声,确实,从目前的尸检结果来看,确实很难下结论。

    尸检结果出来了,许琅又很秦明月聊了几句,然后,就离开了法医解剖室,找到了樊阳,询问现场勘察的结果,还有就是死者遗物的整理和检查发现。

    现场发现的曹思喆的遗物不多,除了身上的衣物之外,基本没有什么发现。

    衣服是名牌衣服,上面有牌子,而曹思喆的父母在看曹思喆遗体的时候,亲口确定了这衣服就是曹思喆本人的,因为衣服是曹思喆在回国之后,裴素雪带着曹思喆去商场买的。

    衣服已经破碎不堪了,主要是衣服和裤子被暴力撕扯裂开了,毕竟,人都被五马分尸了,更何况是衣服了。

    在上衣口袋里,发现了曹思喆的钱包,钱包里有曹思喆的私人物品,身份证、银行卡、信用卡、会员卡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沓现金,现金大约有五千多,有华夏币,也有国外的货币,这些东西都整整齐齐的放在钱包里,没有被凶手带走。

    另外,在死者手腕上有一块价值不菲的钻石手表,手表也是完整的,在樊阳整理的时候,它还在正常的转动着。

    名贵的手表、钱包等东西都在,唯一缺少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曹思喆的手机。

    在曹思喆的衣服口袋里没有发现手机,而秦明月也没有在死者的体内发现手机,樊阳在看场现场的时候,也没有找到手机,这说明曹思喆的手机被凶手带走了,或者丢弃在某个地方。

    针对这种情况,樊阳已经让吕星对曹思喆的手机进行了技术定位,然而定位失败了。

    这个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凶手对电子产品很熟悉,知道警方会对手机进行定位,于是,把手机放在一些技术手段无法定位的地方。

    第二,手机已经被凶手损毁了,导致无法追踪。

    不管是哪种结果,想要依靠手机定位从而找到线索的想法不太现实了。

    樊阳对衣物进行了详细的化验分析,衣服上除了很多灰尘、死者的皮肤碎屑之外,只有油渍还有血迹,还有很多沙子,这些东西混合在一起,暂时也无法给调查带来什么新的突破。

    衣服是发现了很多指纹,但是,大多数都是死者本人的,另外一些指纹暂时还无法确定,不过,应该是在张雷儿子百天酒宴上,一同参加宴席的人留下的,至于这里面有没有凶手的指纹,暂时不知道,而想要确定这一点儿,则需要花费一番功夫才行。

    鉴于死者随身的钱包和贵重首饰都在,这也就排除了绑架勒索和因财杀人的可能性了。

    尸检结果出来了,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的简单粗暴,给人一种以巧破力的感觉,想要根据尸检结果去确定调查方向,暂时有些问题,而现场的勘察也非常的不理想,现场很偏僻,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探头,环境和恶劣,很多线索和细节都在尸体被发现之前,就被大自然给悄然的破坏了。

    之前警方十分依赖的高科技的办案手段,到了这里基本都失效了。

    樊阳和祁向明他们在现场带回来了很多东西,大部分都是在尸体周围带回来的垃圾,在经过一番整理和化验之后,暂时没有什么突破。

    曹思喆的案件从调查开始就陷入了僵局当中,目前,值得期待的也就是对现场周围的走访调查,还有就是对曹思喆本人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家庭背景的调查了,只是,这些工作听起来很简单,然而做起来却非常的花费时间和警力。

    樊阳在汇报完了现场勘察结果之后,就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她要去曹思喆在S市的住所进行勘察,看看在其住所能否有什么发现。

    许琅横竖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就跟着樊阳一起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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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思喆在国外生活了近十年的时间,在回国之后,没有选择留在H市创业,也没有去石阳市工作,而是来到了S市创业。

    可能,曹思喆来S市创业就是为了一个女人,所以,他在选择住所的时候,也很有心思。

    爱情公寓。

    爱情公寓位于S市的市中心,距离CBD不远,公寓的风格其实算不上太好,只是装修的时候花费了一些心思,再加上这里距离商业区不远,房

    租自然也不便宜。

    曹思喆住在十楼的102房间,他不是租住在这里,而是直接买下了这里,至于花费了多少钱,许琅他们不关心。

    公寓很大,是上下两层的设计,一楼是客厅、餐厅、厨房和卫生间,二楼是卧室和书房。

    房间收拾的很干净,应该是有人专门打扫过,在进入房间勘察的时候,许琅发现厨房内一尘不染,虽然有做饭的设备,却没有任何开火做饭的迹象,这也很正常,毕竟曹思喆是一个男人,又是一个正在创业期间的创业者,没时间去做饭。

    客厅很大,一大两小两张沙发,沙发都是皮质的,一看就比较名贵,而茶几不是玻璃的,而是木制的,上面放置着一个烟灰缸,烟灰缸里面非常的干净,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与商业有关的书籍和杂志,在沙发对面的是悬挂式的超大电视,电视是关着的。

    在餐厅和客厅有一个酒柜,酒柜上放置着不少红酒,其中不乏一些昂贵的红酒,不知道是用来充当门面的,还是用来待客用的。

    樊阳和许琅在一楼简单的勘察了一番之后,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就顺着旋转式的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一共有三个房间,一大两小,大的是卧室,小的一个是客房,一个是书房。

    许琅他们率先进入了卧室。

    卧室很大,陈设也十分的简单,一张床,两个衣柜,还有一些其他的小家具,床上的被子是整齐铺设在上面的,而衣柜是关着的,许琅走过去打开其中一个衣柜。

    衣柜当中挂满了衣服,都是各种样式的西装,在衣柜下面还有两个小抽屉,里面放置的是皮带和领带之类的东西,东西分门别类的放置着。

    许琅又打开了另外一个衣柜,衣柜里不是正式的西装,而是一些休闲衣服,衣服大多以卫衣、T恤之类的居多,很多衣服都没有穿过,摆放的十分的整齐,没有看出什么异样来。

    床铺上放置着两个枕头,枕头很干净,而床头两边分别放置着一个床头柜,左边的床头柜上放置了一盏台灯,右边的柜子上放置了一本书,还有一张照片摆台。

    书就是普通的商业书籍,上面有一些地方被圈画起来,或者是折叠起来,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而那张摆台上的照片却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女人,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沈芳。

    照片上的沈芳看起来很年轻,留着一个马尾辫,穿着一件很朴素的白色连衣裙,显得有些青涩。

    许琅在看到摆台的时候,瞳孔微微的收缩了一下,倒不是因为沈芳的照片出现在曹思喆的卧室里,让许琅感到意外,而是看到沈芳身上穿的白色连衣裙,让许琅想到了昨天晚上遇到的那个诡异的女人。

    当时,那个女人也是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款式和沈芳身上的很相似,不知道是不是同款,如果是,那就有必要调查一下了。

    想到这,许琅就拿出手机拍摄了一张照片,等晚点的时候,去找沈芳问问,可能她会知道一些什么。

    卧室虽然比较大,但是,可以勘察的地方不多,主要是因为房间内被收拾归置的很整齐,无论是床上,还是其他的地方,都一尘不染,垃圾桶内也干干净净的,没有丝毫的垃圾,由此可见,曹思喆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可能有一定程度上的洁癖,至于洁癖的程度有多大,暂时不得而知,不过,这也很正常,一般像曹思喆这样傲娇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洁癖,就像是医生一样。

    检查了主卧,许琅就去了次卧。

    相对于主卧来说,次卧就简单很多了,除了一张床之外,没有太多多余的东西,床上铺着被子,房间虽然很干净,但是,却没有人居住的痕迹,许琅和樊阳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就离开了次卧,然后来到了书房。

    对于一个商场精英或者学术派的人来说,书房往往比其他的地方都要重要,东西也要繁杂的多。

    书房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东西却很多,一个占据了一整面墙的书柜,书柜上放置了很多书籍,大多数都是一些名著之类的,这些书籍都有些陈旧,不像是新买来充当门面的,应该是曹思喆以前就买下的,然后搬到这里来的,看样子曹思喆还是一个比较念旧的人。

    书柜前是一张书桌,或者称之为办公桌要好一些,办公桌上放置了一台苹果电脑,还有一些办公的东西,另外,在书桌上还放置了两张摆台,一张是曹思喆本人的个人照片,还有一张是两个大概十来岁的孩子的合影,男孩一看就是曹思喆,女孩应该是小时候的沈芳了。

    照片上的沈芳有些羞涩,有些紧张,也有些好奇,而曹思喆则微微仰着头,显得十分的高傲,但是,嘴角的笑容出卖了他内心的表情。

    许琅拿起这张合影,微微蹙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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