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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被石头砸死的懒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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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云峥没有一口答应周笑新,道:“多谢表哥看得起云峥,这件事我想考虑一下。”他要回去与何敬轩商量商量,不能这么就一口答应下来,有的时候感情的缝隙就是那么从小处产生的,他要好好经营。

    周笑新理解的笑笑,点了点头。

    会议结束之后,何敬轩看了下日程表,低头揉了揉眉心,决定今天晚上回家。有个家和没有家的感觉终究是不同的,就算家里只有一个十几岁的弟弟父母外出,还是能带给他一种温暖的感觉。

    相比起来他在外面的房子更像是一个临时歇脚的宾馆,想到这里何敬轩笑了笑。其实他还有一个温柔小意但有点拜金的情人,不过拜金也没什么。往往是用钱能够搞定的人更加的单纯,更容易控制,同样的更招人喜欢。

    快到家的时候隔着一段距离他看见门口停着另一辆黑色的汽车,何云峥正从车子里面下来,低下头来,似乎是与车里的人告了个别,然后才夹着两本书进了家门。看他手里那两本书何敬轩拧了拧眉头,何云峥这个弟弟有多聪明恐怕没人比他这个哥哥更清楚,但是他本人却没有充分发挥并且利用这种聪明的*。

    其实他的弟弟不过是最普通的人中的一个,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是聪明的,但是绝大多数人最长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懒惰。不不……也许懒惰不是错误,勤奋才是一种让人惊叹的天赋。聪明的、勇敢的、坚毅的……这样的人其实真的很多,不过当这种品质被某种力量集中到一个成功人士的身上时总会格外的闪亮。这样一来,他这个弟弟也不是不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只不过他缺少这种热情。

    何云峥——他更热衷于做一个普通人,他拥有普通人身上的缺点,最明显的一部分就是懒惰。何敬轩的视线一直落在何云峥的背后,直到何云峥进了门,直到刚刚那辆车也消失……良久,他才回过神来。一边暗嘲自己感慨太多,一边将不知什么时候熄火的车子开进车库。

    客厅里静静的,一个阿姨手里端着一杯牛奶上楼,这是何云峥妈妈离开之前特意嘱咐的。何云峥当时对游戏正新鲜着,何妈妈听说喝牛奶之后能让人睡眠变好,想着给这孩子喝点牛奶他早点犯了困,也就不会每天都挂着两只黑眼圈了。

    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舒适的家居服,何敬轩出门正好看到阿姨上楼。他的房间与何云峥的房间都是二楼,中间隔着一个小书房,是何云峥看书学习用的。阿姨刚刚上了二楼的楼梯就被何敬轩叫住了,“把东西给我吧。”阿姨把小托盘交给何敬轩。

    何云峥正在看新闻,看得津津有味,听见敲门声也只当是阿姨送牛奶来了,叫了声“进”也没回头。直到人进来他才觉得有些不对劲,回头看了一眼,是何敬轩。对方弯腰将牛奶放在他旁边的桌子上,何云峥一边顺手关了电脑的音量,一边对何敬轩说:“哥哥今天回来了,吃晚饭了吗?”

    “吃过了。”何敬轩淡淡的答了一句,拉过一张椅子坐到了何云峥旁边。

    何云峥笑着问道:“哥哥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没有看到。”

    “我是在你进门之后才回来的,阿姨说你进门就上了楼,也就没打扰你。”何敬轩看一眼放在桌面上的牛奶,“趁热早点喝吧。”

    何云峥拿起温热的牛奶开始喝,对于牛奶这种东西喜欢谈不上讨厌也同样谈不上,也算是有点味道的东西了吧。在上辈子,他因为身体问题味觉始终要比别人更加迟钝,除了汤药其他的东西味道对他而言似乎都相差无几。当时,如果能够尝出这种味道对他而言也是一种享受了,所以现在何云峥品尝的很认真。

    “哥哥,今天我在学校遇到周笑新了。”喝完一口,何云峥把温热的杯子放在手中,清润的眼睛与周敬轩相对。

    何敬轩想起那所学校是周笑新他们的母校,前段时间他身边的助理收到过学校的演讲邀请,他因为那段时间有一个重要的合约要签,就把邀请转给了周笑新。其实如果说是演讲的话还是周笑新要更合适一些,他从在学校的时候就是一个非常有亲和力的人,年纪也正合适。

    学校原本也是想邀请周笑新,不过由于当时周笑新不在本地就去找何敬轩了。当何敬轩说可以联系周笑新的时候,学校也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其实何敬轩也知道周笑新快要回来了,学校错开了一点时间正合适。

    “他邀请我加入他们公司的一处新房产的室内设计。”

    何云峥的话落下,何敬轩想想,他缓缓说道:“那个新项目我知道一些,似乎是要打造高档住宅。”语气顿了顿,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几年前周笑新来家里拜访的时候还夸赞过室内装修设计,当时爸爸就顺嘴说了你的事情,没想到他还记得这么清楚。”

    “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去看看吧,去那边走走就算是旅行了,一个男孩子别成天闷在房间里面看电脑。”何敬轩瞥了一眼静音播放新闻的电脑。屏幕上面讲的是一起车祸纠纷,因为播放的是网友的街拍录像画质不太好,镜头也总是动来动去的,看上去有些乱。

    何云峥笑了笑,细细的回想了一下“何云峥”与自己的生活细节,这分明就是宅男……当然,由于家境、个人习惯等原因何云峥没有乱糟糟的短发,人字拖,肥短裤……何云峥进行所爱好的旅行其实非常少,也是这两年才有的爱好,所以家里人一般情况下也想不起来他喜欢旅行。

    暑假到了,何云峥直接走马上任。十七岁的男孩子,个子高挑,脸上没有青春痘,气质清冷,他也不喜欢穿花哨的衣服,看上去比同龄人成熟一些。同一个办公室里的人只当他是空降的员工,也许是老板从哪里挖过来的人才,也许是靠关系近来的。

    不过,何云峥更像第一种,他现在戴着眼镜拿着尺子那桌子上认真的画设计图。因为他的表情太认真了,嘴唇抿在一起,被眼镜挡在后面的眼睛有几分锋利。从他旁边经过的人都下意识的放轻了脚步,不经意的瞥一眼,心里也感叹着这么年轻就能做的这样好,心里一阵羡慕。

    但是,何云峥确实是第一种,现在他连大学都没有毕业,连一个专业证书都没有。而现在,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和老板私交很好也没人往这方面想。

    有时候,周笑新也会感叹何云峥,他以前只当这个人很会学习,但是没想到对方在人际关系方面也有独到的智慧。公司里的人有温柔的人,不乏那种捧高踩低的,也有爱搬弄是非的,还有嫉恶如仇处处悲愤,看什么都像眼珠里面长了针一样的人……何云峥从刚刚到公司一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讨厌他,甚至可以说何云峥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大男孩,在工作的时候也不乏认真强硬。

    “云峥,下班了,附近新开了一家餐厅,我请你一起去?”在人走的差不多的时候,周笑新到了何云峥所在的办公室,直到他动手画完了最后一根线条,把笔放下他才开口。

    何云峥抬起头来,因为长时间的低头工作眼睛有点发木,缓了一会儿,“好的,谢谢了。”

    周笑新笑着帮何云峥整理桌面上的东西,熟悉之后才知道,何云峥做事非常严谨。他的东西几乎每一样都有固定的位置的,这几天功夫下来周笑新是闭着眼睛都能摸清这些东西的位置。关于何云峥这一点,曾经不止一次的被办公室的女同事调侃性子精细,其实他本人只是不喜欢到处乱翻罢了,这是一个懒人很有误导性的习惯……

    何云峥看着自己碗里面被新放进来的菜有点出神,什么时候他与这个人这么熟悉了呢?每天出来一起吃饭,因为公司距离家里比较远,何云峥偶尔也会住在周笑新的房子里面。若说周笑新对他的态度,偶尔会用一种长辈的态度,有时候也会与他当朋友一般聊聊轻松的话题。答案近在咫尺,何云峥就不再想了……懒病犯了。

    “云峥,过几天我要去西安谈一个生意,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去?”周笑新笑着说道,眼睛注意着何云峥脸上的神色变化。

    说到西安,何云峥就想起了那件小东西,还有曾经是“盗墓”经历。从周笑新这句话来听,对方是有心想要培养他,不过何云峥对于做生意这一套早就修炼的炉火纯青了,这辈子也没打算当一个成功商人。

    “表哥,生意上的事情我不太感兴趣,倒是听说过那边的兵马俑。”

    听他这句话周笑新有些遗憾,“你这么聪明,不学学这些真是有点可惜了。”何云峥笑而不语。

    “不过,还是你自己的喜好更重要。”周笑新拍拍何云峥的肩膀,“准备一下吧,过几天我们一起去。”他挑了挑眉,嘴角上翘,“兵马俑的话……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看。”

    “不会耽误你的时间吧?”周笑新毕竟是过去谈生意的。

    周笑新笑道:“不会的,其实我们双方已经见过一次面了,合同的事情也商量的差不多了。现在还剩下一个小问题,两个人坐下来半天用不上就能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