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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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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徒两人叙过名号,回头再看高老庄时,只见一股灰黑阴风裹着什么物什,在离地三丈的半空中,载浮载沉,迳自往庄外十多里处的荒山投去,转眼过后就没了行踪。

    不消说,那一股看上去就不是善类的阴风,卷起块垒草垛般的玩意,就是传说中的猪妖了,慈舟心里暗道果然如此,也就没有跟着去追索到深山老林里,而是携徒走向此行目的地——高老庄。

    从远处俯视下去,可以看见这几座坞堡连成品字形,庄子外面的农田,阡陌相连,灌溉的水渠四通八达。河岸边有大大小小的水车,即便在秋冬时节,水位低落的时候,也能将河水提引上来,务必保持农田灌溉所用。

    此时刚过仲夏,稻田里半青半黄的稻谷,仿佛刚刚学画的稚子随手涂鸦之作,色彩斑驳疏离,完全不成章法。

    慈舟前世也是农家子弟出身,估摸着时节,推算出至少还有半个月,才能开镰收割,当下点点头,看着沉甸甸的谷穗,脸上难得露出笑容。

    “悟空”本是乌斯藏人,高地特产的裸麦,产量小不说,颗粒还远不如稻谷饱满,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高老庄也不简单,平时是民,临战成军,安排在庄外守水的两位庄户,看见乌斯藏独有的巫师装束,还两位一同前来,当下脸色一紧,心里不禁泛起了嘀咕。

    年长的庄户主动留下来接待,年轻的那位,则躬身后退几步,旋即转身快步走向庄子。

    慈舟看见此人越走越快,最后干脆撒腿飞奔,临到高老庄大门时,还被门槛绊到脚,狠狠地摔了一跤,估计至少是鼻青脸肿了,或许还被磕破了头,却强行忍住疼痛,伸手抹了一把脸,随意甩在地上,脸上淌着血汗,迳自闯进了庄主高太公的家里。

    年长的庄户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脸上神色端着小心,伸手指着耳朵,一副我听不懂你们说什么的耍滑头模样。

    等到高老庄得到消息,有乌斯藏国的两位巫师联袂登门,一大群早起的庄户,手持扁担、草叉、条帚等农具,闹哄哄地冲出庄子大门。

    师徒二人对上的年长庄户,听到身后异常响动,眼角余光迅速往后瞥了一眼,脸上谄媚的笑容顿时一敛,伏低做小的身板,也挺直了腰杆,底气变得十足起来。

    “悟空”看到这一幕,被气地哭笑不得,抗在肩上的虎头棒,随手插进地里,摘下胸口的护心镜,翻转过来,就想敲它一记,发出震荡凡人魂魄的灵波。

    临到关头,此煞气深重的念头,就被慈舟识海里的天庭摄取过去,巫师乃雄顿时恢复冷静,后背不由自主地渗出汗水,抬起沉重的眼皮,望着高深莫测的恩师,声音沙哑请示道:“三藏老师,是否允许徒儿施法,震慑这帮不开眼的唐人?”

    慈舟看着群情汹涌的庄户,稍微一个不慎,就是群起而攻之的局面,当下轻轻点了点头,叮嘱道:“一击即可!好在那些都是年轻人,即便受了转灵波,伤害也不大!”

    “悟空”听到允许后,迫不及待地伸手拎起法器,右手拇指扣住食指,用力朝这面“铜锣”弹指一击。

    只听噹地一声,响铜质地的小锣轻微震动着,发出绵绵密密而不绝的声音,除去师徒两人,在场所有听到锣声的庄户,都仿佛灵魂出窍似的,整个人眼睛往上翻白,随后身体软软地往后躺倒。

    慈舟发现转灵波的余音还没平息,已开始往高老庄扩散开去,忍不住心生慈悲,伸手戟指,轻轻一点,识海中的黑暗愤怒金刚,就发出一股莫名的波动,竟然将余下威力全部消除。

    这一手平息余音的“法力”,足以证明恩师的修为深不可测,把巫师乃雄当场吓到了,他还以为自己做地过火,赶紧把法器铜锣收起,翻转过来,依旧充作护心镜贴身戴着,惴惴不安地看着慈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弥补过来。

    “算了罢,你也不必如此小心翼翼。这高老庄能出猪妖,想必是有些秘密在,仔细应对就可,可别伤及了无辜,也别坠了自家威风。”

    说完,慈舟迳自上前,先扶起脸色一刻三变的年长庄户,却发现他距离最近,即便恢复神智,也仿佛喝醉酒般,脚步踉踉跄跄,一脚踩高,一脚踩低,十分的有趣,让人忍不住有些想笑。

    至于稍微远一些的年轻庄户,没等师徒两人去搀扶,已经自行清醒过来,彼此之间互相对视,都看到对方脸色不好,显然是被亲自登门造访的两位巫师,那诡异莫名的手段弄怕了。

    这边的异常响动没有持续太久,高老庄的顶梁柱高太公,拄着鸠杖,大步流星地跨过齐膝高的门槛,还未走近,洪亮如钟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两位大师在何处修行?怎么今日得空,来登我高老庄的门?我可是常年供奉如意法王,得了法王信物,连乌斯藏国王近卫也不敢冒犯哩。”

    本教出身的巫师乃雄,立即想起教中四大法王,其中以如意居首,曾经为数任乌斯藏国王摩顶祝福,按照西唐帝国的说法,少不了一个“三朝元老”的身份,真正的无冕之王。

    当下,“悟空”不敢言语,只把眼睛望着身前的恩师。慈舟闻言却笑了笑:“如意法王看顾乌斯藏人都来不及,你是何人?竟然得了法王的信物?既然有信物在,怎么容许猪妖出没,还如入无人之境?”

    这些有根有据,合乎情理的话,不仅将高太公扯起虎皮当大旗的企图当场破坏,还趁机狠狠地嘲讽了一番。

    高太公也是个脸皮厚的人,否则的话,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猪妖出入小女儿的闺房,却还能若无其事。

    他只当巫师的话纯属腐鼠放屁,排开众人走到前面,在师徒两人面前亮了个相。

    好家伙!高太公虽名为太公,年纪估计不惑之年而已,一手拄杖,一手轻抚五绺长须,面皮白皙细嫩,白白胖胖,保养地甚好甚好。

    只见他头戴一顶乌绫巾,身穿一领葱白蜀锦衣,脚踏一双糙米皮的犊鼻靴,腰间系一条黑绿绦子,右手拇指戴一枚铁戒指,估计年轻时,也是弯弓射箭的一把好手。

    休看他一身衣着不显山露水,也没有穿金戴银,却是一副团团融融的富贵相,单说那一身蜀锦衣衫,价值就相当不菲,即便在中原,也是价比黄金,换做乌斯藏国地界,恐怕还要翻他几番。

    高太公把头摇成拨浪鼓,笑道:“非也,非也!我家有三个女儿,长女香兰,次女玉兰,都远嫁他乡,令人思思念念不可得。唯有三女翠兰贤淑雅致,有大家闺秀风范,便留在家里招婿登门。”

    “没成想,招上门的贤婿朱刚鬣天生神力,一人之力能抵十人、数十人,我家百倾良田所有活计,他一人全部包下。如此一来,我家节省了雇请长短工的银钱,前后不过数年,就因节俭暴富起家。”

    “不料,贤婿此举惹怒左近潜藏之乌斯藏妖神,暗中用药合酒令其吞服,竟然变换了相貌,还生地肥头大耳长鼻子,看上去有几分猪样。实情上说,贤婿还是贤婿,小两口恩爱如常,只是防人非议,贤婿在庄外安身。”

    慈舟听了这番长篇大论,对高太公不禁刮目相看,心里暗道:“能说会道且不提,还擅长指鹿为马,甚至于颠倒黑白!高,实在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