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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安慰她的感情,傅淮琛愿意把自己鲜血淋漓的伤口撕开给她看,毫不在意,甘之若素。
在米国的那五年,他学会了自己是傅家嫡长孙的时候不曾学会的一切,学会了如何找到最安全的天桥睡觉,学会了如何抢到最干净的那块面包,学会了怎么被打能恢复的最快,甚至后来,他兼职做一些工作,在米国上了学,也因此认识了杰斯等人。
如果不逞凶斗狠,那个少年活不到十七岁,活不到傅家幡然醒悟后将他找回国的时间。
傅淮琛最后说道:“不论我承不承认,我母亲的名字是阎静,现在,她叫付夫人,她的丈夫是米国一个帮派组织的头目,叫做付厉臣。”
“绾绾,如果遇到他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不,我会保护好你。”他在她的耳边,一字一句的严肃承诺。
姜绾勾起他的领带,低声在他耳边道道:“我都记住了,那傅淮琛,你知道现在是在哪里吗?”
“1927。”
......
“傅淮琛,你为什么会开晚风?”
“因为......因为江晚。”男人的声音压低了几分,似乎不想提起这个名字。
姜绾心头一跳,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江南的江,晚风的晚,晚风的名字,是我为了纪念江晚。绾绾,你就当,我也是那个江晚的脑残粉吧。”傅淮琛的神色有些不自然,耳根蔓延去红色,让姜绾笑的眸子弯成了月牙。
她慢慢的问道:“所以,晚风的招牌点心是江晚......前辈喜欢吃的那个口味的慕斯,也是傅先生当脑残粉的时候做出的事情?”
“是。”
“傅淮琛,你是不是喜欢江晚前辈啊?”她凑近他,眼睛盯着他的瞳孔,语气带着戏谑,好像知道了什么好玩的事。
“......绾绾,你不吃醋吗。”傅淮琛犹豫了一下,迟疑而复杂的问道。
“......啊,我超吃醋的!”
傅淮琛:为什么他看不出来?
傅淮琛最害怕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他以为姜绾会认为,自己不过是把她当成替身,他百口莫辩,因为在有的瞬间,他看着姜绾,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十七岁的江晚,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可理喻。
然而,姜绾什么反应都没有。
傅淮琛的内心又开始各种脑补,眉头紧锁着。
最后,在傅淮琛狐疑的目光中,姜绾才演出一副有些吃醋闷闷不乐的模样,为了让他安心,她还要自己吃自己的醋,太不容易了。
姜绾回想起昨天在晚风和傅淮琛的对话,忍不住再一次勾起嘴角。
但是,姜绾也侧面确定了一点,曾经的她去过米国,并且认识了傅淮琛,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自己忘记了一切。
“绾绾,这是你要的资料,我昨天特意打电话向我们的院长确认了,没有问题。”
片场,夏甜将几张纸递给姜绾。
园艺好奇的问道:“什么资料?绾绾,你要和夏小姐继续合作吗?”
夏甜在孤儿院长大,本来就比同龄人要成熟稳重,姜绾更是如此,园艺也是早早步入社会,做助理的经验很丰富,三人一起过了个年之后,感情也因此越发好。
今天是夏甜的最后一场戏,明天,姜绾的部分也就拍摄完毕,许导说这是大IP,有着陆珩之和她,还没播出就已经饱受期待,自然播放的越早越好,所以拍摄完毕之后马上就进行后期,电视台都找好了,直接上星,姜绾估计自己高考前电视剧就能播出了。
“不是,是我想知道江晚前辈写《雨后》的时候是什么感情经历,过段时间有《云梦泽》片尾曲的录制,我试着找找感觉。”姜绾接过夏甜手里的资料回答,“当然,有机会的话,我当然愿意和甜甜姐姐再合作了。”
夏甜脸红了一下,道:“江晚姐写《雨后》的时候其实才十六岁啦,我们孤儿院的孩子其实才是全华国她的第一批听众哦,那时候《雨后》才是个雏形,她都没被嘉世看中呢,写了雨后,经常在孤儿院给我们唱歌。”
“不过我当时很小,也就这么高,”夏甜比了一下手势,她当时还是个小学生吧,“就记得江晚姐是个很温柔也很有趣的人,对我们温柔,在院长妈妈面前又很搞怪。”
姜绾点了点头,回想起十五六岁的自己,也笑了。
夏甜去找肖砚对戏,姜绾则拿着资料看起来,夏甜给她的资料无非是自己上一世写歌时候的经历,什么下雨天跑回去写歌词啦,什么看到月亮哭着填曲啦,她是真的打电话问了夏院长,否则绝对不可能知道这些详细的自己都快忘记的事情。
忽然,姜绾顿住了,目光锁在一行字上。
“江晚姐在高一的寒假,和刚认识的一位女性朋友一起相约去旅游,虽然没有说是去哪里,但是去了整整一个假期,回来之后,就又写了《雨后》专辑里的其他歌雏形,性格也更加清冷了一些,那段时间为了写歌,不与院长和我们说话。”
高一。
十六岁。
那个冬天,自己做了什么?
姜绾努力的回忆了一下,终于发现,那段记忆她怎么也想不起来,甚至再想下去,自己的太阳穴就开始隐隐作痛。
姜绾忽然记不清自己是怎么作出《雨后》那首专辑里面其他歌曲的了,她后来被嘉世看中签约,包装,认识陆珩之,参加音乐之心,出道......但是,她十六岁的冬天,是空白的。
她的指腹轻轻摸着纸上“一位女性朋友”的字眼,心里确定,那个女性朋友就是唯溪,高一的自己刚刚认识唯溪,两人相见恨晚,一直腻在一起玩。
但是,她怎么不记得自己和宋唯溪相约去旅游了?如果她们真的去旅游,那么为什么没有留下一张照片,唯溪也从来没有向自己提过这件事?
一切,可能只有唯溪才能回答她。
姜绾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深呼吸一口气,放弃了回想。
“百里瑾,我明白,今日的痛苦也不是一般的痛苦,但是同样的,今日的甜蜜也不是一般的甜蜜,有人说,情深缘浅,说的,或许就是我们,你知道的,我天生能够看见的只是第一眼见到的神的魂魄,其实我骗你的,我一直,一直都能看见你的灵魂。
你的三魂七魄如今只剩下各自一缕,你快死了,百里瑾,你知不知道,你的心没了,就要死了!你还瞒着我什么呢?”
云海之上,泰山之巅,是天族九公主悲痛欲绝的声音。
夏甜穿着一身鹅黄色的长裙,那么鲜艳而幸福的颜色,一头墨发随风飘舞,可是,她的表情却呈现出一种剜心似的痛苦。
姜绾的神情被拉到现实,她收了手里的资料,看向片场,内心一震。
神与妖,注定无法在一起。
九千年前,那承乾殿里的惊鸿一瞥,百里瑾遇见了自己的劫难,可是那感情还没有开始,妖神大战就又一次开始了。
身为青丘一族少族长的百里瑾,持三尺长剑,在战场上亲手杀了数不清的天族之人,其中,就包括百里欢最喜欢的三哥哥。
那只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灵魂,面对他人骚包又快乐的狐狸,在经历了姐姐被封印,妖族战败,妖界对神界俯首称臣之后,最终选择斩断了情丝,成为无欲无情的青丘族长。
天族有一则古老的传说:若是得到青丘九尾狐的一颗七窍玲珑心,就能救活任何肉身未受损坏的神。
世人皆知,百里欢消散了,这四方天地,只剩下百里瑾一条九尾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