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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军用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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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天雇佣贝克当然有他的道理。

    从电脑技术和通信上来说,秦天当然不需要贝克,修补漏洞以及伪造武器进口信息这些操作就更是小菜一碟。

    问题就在于量子芯片做的东西太过完美几乎没有漏洞,所以秦天需要一个像贝克这样的人来操作,而人在操作时就总会留下一些错误,而且非常合理。

    于是,就不会被人发现量子芯片的存在。

    另一方面,如果“暴雨”知道贝克的存在的话,或许更不会怀疑“幽灵”,因为量子芯片根本就不需要雇佣什么黑客。

    更重要的还是,一支队伍尤其是高素质的佣兵队伍里需要一个像贝克这样的人,他可以成为队伍里的信息通讯中心,即便是秦天没在队伍里也能在信息战方面占据制高点。

    不过贝特朗却对贝克不太放心,因为没过多久他就打了个电话。

    “头!”贝特朗说:“这个贝克能信得过吗?这可不是小事!”

    “我知道,贝特!”秦天回答:“放心,一切都在我掌控之中。另外,给贝克配一部军用电脑!”

    “好的,头!”贝特朗没说什么就挂断了电话。

    贝特朗虽然不相信贝克,但与之相比,贝特朗更相信秦天的能力和判断。

    从某种程度来说贝特朗的确是对的,因为贝克还有逃跑的想法,原因是他不喜欢这种性命在别人手里的感觉……没人会喜欢这种感觉。

    贝克甚至在考虑,如果自己能成功逃走而选择为“幽灵”保密的话,那么或许他与“幽灵”之间能相安无事。

    然而,当贝克被贝特朗带进吉拉基地时,他瞬间就被这里的防御和布置给吸引了。

    “上帝!”贝克看着周围的地形说:“这简直就是个完美的基地,我居然对它一无所知!”

    “这并不奇怪!”贝特朗回答:“因为它在一个月前还是一片荒漠,同时我们也没有在网络上发布任何信息!”

    就像之前所说的,索马里信息较为封闭,这一点的好处就是更容易保密,不会出现村民随手用手机拍几张就上传到网络的情况。

    进入基地后看到的景色就更是让贝克意外:错落有致的灌溉设施,绿油油的农田,一幢幢虽算不上很好但整齐的木房,还有一群群正在劳作和训练的索马里人。

    “我要跟他们一起训练吗?”贝克对操场上正在走着正步的索马里士兵问。

    “不!”贝特朗回答:“他们是‘吉拉营’,而你要加入的‘s’部队!”

    把基地士兵命名为“吉拉营”是酋长的主意,原本打算取名“坡科特营”,但酋长似乎知道秦天的意思,也就是要打破部落之间的隔阂,从这个角度来说以部落来为部队命名显然是不合适的。

    由此也可以知道酋长的确是个很好的领导者。

    “这一切都是秦设计的吧!”贝克问:“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你问得太多了,年轻人!”贝特朗说道:“你往后有的是机会了解他,我只想劝你一句:按他说的做,否则你会后悔的!”

    汽车沿着的公路往吉拉山上开,不一会儿进入了“s”部队的营区。

    贝特朗跳下车,对正在几十米外组织部队训练的本喊了一声并招了招手。

    等本小跑过来的时候,贝特朗就朝贝克扬了扬头,说道:“他归你了,给他发套装备!”

    “好的,贝特!”本打量了下贝克,说道:“不过我不敢保证他能在这里呆几天!”

    本的意思是贝克很可能会被淘汰。

    “不,你不会的!”贝特朗说着,然后就从车后座提出一个东西,对贝克叫道:“嘿,这是头交代给你的!”

    “哇哦哦……”贝克接过贝特朗递上来的东西就瞪大了眼睛:“这不可能,mw7502,首款扩两槽上翻军用笔记本……这得不少钱吧?真的归我了?”

    “十二万美元!”贝特朗回答:“归你了,另外还有备用电池和信号增强器!”

    说着贝特朗又递上了一个袋子,说:“你知道怎么用吧!”

    “当然!”贝克忙不迭的点着头。

    贝克是个行家,他当然知道这款军用电脑的宝贵之处……它并不是说速度有多快,虽然它速度的确很快,但其之所以值十二万美元的原因,更多的是它耐高温、低温、高压、防水、防磁、防撞、防信息泄露……总之受过十分严格测试,在各种恶劣环境下都可以使用,甚至在水下潜水时也不例外。

    本看了看正翻开电脑爱不释手检查的贝克,又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了贝特朗。

    贝特朗压低声音说道:“他就是‘电脑’!”

    本半张着嘴“哦”了一声,很快就明白贝特朗刚才说的话了……部队的确需要一名黑客,对于一名黑客,在军事素质上就不需要太过苛刻了。

    “你们怎么找到他的?”本小声问。

    “不是找到,是抓到!”贝特朗回答:“秦抓到了他,并与他达成了某种协议。不过有些不老实……”

    说着就给本使了个眼色。

    本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他也不相信像“电脑”这样全球到处逃的人会愿意在某个地方留下。

    不过贝特朗和本的担心其实是没必要的。

    因为就在刚才,贝克已经决定留在这里了……他之所以全球到处逃不是因为他喜欢,而是不得不这么做。

    但是现在,他已经找到了一个地方,这里可以为他提供足够的安全,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超酷的老板(秦天)。

    那么,贝克为什么又要像以前一样东躲西藏、担惊受怕呢?!

    “代我向头说声谢谢!”贝克对贝特朗说:“我想我会在这过得很愉快的。现在,我的宿舍在哪?”

    贝克在态度上的转变让贝特朗有些意外。

    不久后贝特朗在给秦天打电话报告时就说道:“秦,这家伙好像喜欢上这里了!”

    “他当然会喜欢这里的!”秦天回答,这早就在他的意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