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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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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匪号孟德”、“书友160630193118938”、“shrank”几位书友的打赏,本书的第一个护法、堂主、舵主已经出现,士兵不胜荣幸。同时也感谢打赏的书友们,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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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队一路往北,途经7个村庄,39个交叉路,15片无人区,一共行驶了51公里开过了3座桥……

    不要问秦天为什么会知道,他甚至连驾驶位上的酋长打过几次方向盘都记得一清二楚。如果有必要,他还可以详细到交汇车的次数以及路上碰到的每一个行人、每一辆车的样子、特征等。

    这些似乎很奇怪。

    因为它对于人类来说就是种“过目不忘”的天才,但对于计算机来说……没这些功能好意思叫计算机吗?

    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秦天让车队停了下来并跳下了车。

    十字路口意味着车辆来往频繁,留下的车轮痕迹也特别多,有时甚至都会被覆盖,所以要将目标轮印分辩出来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扫描量。

    在后方看着这一切的本就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问着贝特朗:“他是认真的吗?我们真的在追踪那些逃走的民兵?”

    “我认为是的!”贝特朗看了看窗外的秦天,回答:“这一带的确像是民兵躲藏的地方!”

    “可是现在距离民兵离开已经三小时了!”本说:“没人能在这么久后而且是这种情况还能跟着轮胎印追踪!除非是装了跟踪装置!”

    “我们没有跟踪装置,本!”贝特朗回答。

    “那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早该问这句话了,本!”贝特朗回答:“知道在‘巴萨克’发生了什么吗?他一个人,面对我们二十三人……我们的子弹甚至可以覆盖楼道的每一个角落,但他就是能将我们一个个打死而他自己却毫发无损!我也想知道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

    正说着,秦天已返回到车上,在车辆开动时他就在步话机里说道:“我们快追上他们了,轮胎痕是新留下的!”

    本和贝特朗不由面面相觑……这家伙不仅能在这么多轮胎印中找到目标痕迹,还能判断出轮胎痕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事实证明秦天猜的没错,因为继续往前走不到二十分钟,车队就进入了一片茂密的丛林。

    索马里的植物大多耐旱,它们在雨季里蓬勃生长旱季时就落叶枯萎……这是植物减少水份蒸发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此时是旱季,所以看到的是一片半人高的褐黄色茅草,其间点缀着一些乔木。

    秦天降低车速又前进了一会儿,在进入一块高地后方时就车停了下来并让其它人也这么做。

    他不想让你敌人听到了汽车声而做好准备或是逃走。

    下车后,佣兵们就按命令以战斗队形散开并缓缓朝前方包围上去。

    没走多久,本就发现了地上几道车轮印,他忍不住喊了声:“上帝,他们的确在这!”

    “别大惊小怪的!”贝特朗回应道:“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争论过了,此时你应该想的是如何战斗,他们的人数可能会比我们多得多!”

    贝特朗猜的没错,这是民兵的巢穴,应该说是巢穴之一,只不过他们这时恰好在这被秦天逮了个正着。

    前进五百多米时,秦天在步话机里发出警告:“十点钟位置,棕榈树,哨塔,两个目标!”

    说是哨塔实际上就是在树上用木板搭起了一平台,两名民兵在上头可以观察更远。

    但这个哨塔其实有名无实。

    因为在秦天望远镜的光圈中,守在上头的两个民兵正一边抽着烟一边交谈着,根本就没有尽到侦察、警戒的职责。

    另一方面,如果希望这个哨塔起作用的话,他们应该将周围的茅草处理干净,但民兵显然没有这精力也没这么专业去做这事。

    其结果就是……秦天等一行人在草丛里缓缓移动他们却完全没有察觉。

    看了看就要落下山头的太阳,秦天就下令道:“等十分钟!”

    “是,长官!”酋长小声回应:“等十分钟!”

    但所有人包括酋长在内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等,而且是十分钟……

    但很快他们就明白了,太阳在落山前洒下最后一道余晖,恰好就从佣兵队伍身后照射向目标,这使佣兵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民兵,而民兵却会被阳光照射得很难瞄准。

    “上帝!”本低声叫道:“他不会连这个也考虑到了吧!”

    话音未落,就听秦天在步话机里大喊:“前进!”

    接着猫着腰带头朝前跑去,越来越快。

    不久,棕榈树的两个哨兵就发现情况不对,正要举枪示警但却迟了一步……

    “哒哒哒”几发子弹从秦天的步枪里飞射而出。

    由于秦天几乎就在目标的正下方,所以子弹是穿透了木板然后再命中目标,而秦天却一刻也没停下,所以当尸体从空中掉下来时已经在他身后了。

    跨过一道几米高的坎,民兵的营地就出现在秦天的视线里。

    营地距离秦天所在的位置有一百多米,在一片空地上杂乱无章的摆着几十顶帐篷,粗略估计有两百多人。

    此时正好是他们吃饭时间,帐篷前摆着几堆篝火,上头用树枝架起了一口大锅,正在煮着什么,许多人手里拿着芭蕉叶徒手吃着分到的食物。

    (注:徒手吃饭是索马里人的习惯)

    两声枪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但并没有引起他们的警觉。

    因为枪声对他们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平时有事没事他们都会打上几枪娱乐,有时还会用它来打猎。

    直到秦天等一众佣兵用极快的速度从草丛中跳了出来,他们才意识到麻烦来了……

    战斗刚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几十名佣兵围着毫无准备的民兵们尽情的倾泻着子弹。

    位于两军接触线上的几十个民兵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被成片成片的打倒在地……他们根本来不及有什么反应,因为他们在吃饭的时候将枪架在身边或是背在背上。

    此时的他们最标准的动作就是甩掉手里的饭团然后趴在地上再拿枪。

    问题就在于食物对他们来说太宝贵了,他们大多数人都不舍得放弃口粮挨饿,所以直到死时许多人手里还抓着饭团不愿意松手,有些人则是受伤后被嘴里的饭以喷出的鲜血混和在一起给憋死的。

    因为同样的原因,第二批的本来应该有时间组织防御的民兵也失去了机会,因为他们大多数人选择先收起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