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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富二代的郁闷

作者:沈城小猪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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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一天,叶小圆迈进幼儿园,在走廊里遇到了汪谣。

    汪谣眼前一亮,搂住好朋友,关心道:“你昨天把故事听完整了吗?”

    叶小圆点了点头。

    汪谣哇的一声,亲了一口好朋友脸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孩子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叶小圆甜甜一笑,从小兔子包包里取出糖块,“给你。”

    “好,给你巧克力。”汪谣也准备了回礼。

    两人结伴走进教室,出乎意料,两人今天来的比平常早很多,没想到同学们比她俩来的还早。

    “叶小圆,故事听全了吗?”

    “白雪公主复活了吗?”

    “我要听白雪公主!”

    叶小圆像是磁铁一样,孩子们围成好几圈,一双双眼睛闪动着亮光。

    叶小圆昂头道:“我听完了!”

    “耶!”

    “太好了!”

    “那白雪公主复活了吗?”陈子豪迫不及待问道。

    汪谣挡在叶小圆身前,推开陈子豪,训道:“不要剧透!”

    汪谣是班级的大姐头,威望很高,陈子豪悻悻地不敢说话。

    “大家先回座,游戏时间再讲。”

    散开同学们后,汪谣搬来两个小板凳,拉住叶小圆,像是做贼一样,小声说道:“白雪公主复活了吗?”

    叶小圆认真道:“不能剧透。”

    ....

    熬过漫长的二十分钟课程,终于到了游戏时间。

    不需要老师指挥,孩子们自觉围成一圈,乖巧地看着叶小圆。

    谢倩看着这一幕,心中一动,掏出手机将孩子们最可爱的一面拍下来。

    叶小圆昨晚独自排练很多次,又有顾远指导她,讲故事的功力又上一个台阶,每每讲到故事关键节点,孩子们总是齐齐惊呼,好似他们就是故事里的人物。

    叶小圆声调逐渐增高:“在王子和白雪公主的婚礼上,侍从给后母一双烧红的铁鞋,后母只能穿上铁鞋跳舞,就算铁鞋很疼很疼,疼得她脚都肿了,她也不敢脱下来,直到痛苦地去世。”

    故事讲完了,教室里很安静。

    下一秒,陈子豪一跃而下,小脸通红,拼命鼓掌。

    “我喜欢白雪公主!”

    “后母活该!”

    “我要听续集!”

    孩子们乱纷纷地欢呼叫好。

    叶小圆怯生生地后退两步,她第一次感受这种热情。这时谢倩老师上前握住她的手,笑道:“孩子们,我们把掌声送给小圆好不好!”

    “好!”

    叶小圆紧张地鞠躬,然后回到座位。汪谣开心地摇了摇好朋友,兴奋道:“讲得太精彩了。”

    叶小圆双颊蒙上一层桃红色,眼圈也泛着红色。在她五岁的人生里,除了哥哥姐姐,第一次有人这么热烈地喜欢她。

    谢倩老师准备了很久,扬声道:“孩子们,我也准备了一个故事,大家想不想听?”

    “想。”

    谢倩柔声道:“这个故事叫做毛毛的奇妙之旅,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

    故事刚讲一个开头,有几个孩子立刻嚷道:“老师,我爸爸给我讲过这个故事。”

    “我一年前就听过了!”

    “我十年前就听过了!”

    “我一百年前就听过了!”

    谢倩郁闷地拦住吵起来的两个孩子,心里叹口气,想给孩子们讲一个全新的故事实在是太难了。

    “那我们今天就演白雪公主的故事好不好?”谢倩提出新的想法。

    陈子豪小跑到叶小圆身前,拉住她的手,像声明主权似的喊道:“我是王子,叶小圆是白雪公主!”他注意到汪谣要说话,连忙喊道:“汪谣是后妈!”

    汪谣冷笑一声,霍然跳下小板凳。

    谢倩看着闹成一团的孩子们,无力地叹口气。

    .....

    茶馆门外。

    张剑臣轻声读出来:“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读完之后,心中蓦然浮现出历史的厚重和人类的渺小,任别人如何骂我,我认为是对的,就要坚持下去。

    张剑臣觉得写出这种句子的人,一定能成为他的至交好友。

    事实的确如此。

    茶馆里的场景很熟悉,和电影《茶馆》里一模一样,不同的是,窗前坐着一位男人。

    “千日春,古法酿的好酒。”张剑臣把酒坛放在地上,侧头看向桌上的字,轻嘶一声,“好字。”

    顾远清了清墨,笑道:“怎么有闲心找我来?”

    张剑臣说道:“闲人一个,想去哪就去哪你给我也写一幅字,回头我挂在基金会正厅。”

    “我还剩点宋帛,等你走的时候送你一副。”

    张剑臣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基金会结构布置的差不多了,我是会长,你是荣誉会长别推脱,以后有用得着你的时候。”

    顾远苦笑着答应下来,他一分钱没出就凭白得荣誉,也就张剑臣能做出这种事。

    张剑臣继续讲着基金会的发展情况:“我在郊区买了一块地皮,以后就是基金会总部了,第一期项目已经布置下去,等14 年中旬差不多能落地。”

    为基金会盖大楼,手笔实在太大。

    顾远说道:“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家里人那边...?”

    张剑臣满不在乎地说道:“我们这帮富二代,爹妈不指望成虎成龙,能守住家业就是好儿子。盖栋楼算什么,我做公益,家里人恨不得举十只手赞成。可我要是开一家对冲基金,甭管赚不赚钱,我爹当场提刀杀过来。”

    他笑容泛着苦涩,人前风光,人后的苦涩只有他自己知道。

    顾远去厨房割了一盘猪头肉,打趣道:“下酒菜够豪华吧?”

    “瞧把你心疼的。”张剑臣啧啧两声,倒了两碗酒,馥郁酒香萦绕鼻尖,浓郁但不扑鼻,厚重的刚刚好。

    就算不是好酒之人,闻到这股香气都忍不住口中生津。

    顾远抿一小口,哈了一声:“痛快!”

    这是喝美了。

    一盘猪头肉不大一会儿就吃光了,酒却只喝了两杯,

    顾远小抿一口酒,说道:“你要是有把基金会做大的想法,我倒是能出点建议。”

    “怎么做大?”

    顾远说道:“如果你是穷人,生病了看不起病,这时候该怎么办?”

    因病致穷,这是普通人永远避不开的问题。

    张剑臣说道:“求助电视台,只有这么一条出路。”

    叮。

    筷子敲响酒杯,顾远说道:“你无父无母,没有老婆,没有孩子,就连朋友都没有,但是你就没有隔壁那家,父母生病,孩子生病,自己生病的惨,电视台就是报道隔壁人家,不报道你。你怎么办?”

    张剑臣无语道:“凭啥我这么惨,连个媳妇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