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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李氏在的地方总是最让人舒服的。
她喜欢在炎热的天气冷上一壶绿豆汤,给回家的女儿们解渴,无论在外面跑得如何满头大汗都没有关系。
雪兰一回到家里,就听李氏喋喋不休地说起三姐:“我是管不了她了,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忙什么,你说她是不是谈恋爱了,我看她忽然爱打扮了。”
雪兰不接话题,而是默默地饮下一杯凉凉的绿豆汤,她刚从外面回来,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
“你跟你姐姐整天背着我嘀嘀咕咕的,你知不知道?”
雪兰却叹了口气说:“妈,姐姐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她是成年人了,她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人生,她想去干什么都是自己的选择,你管也管不了,何必呢?”
李氏一听就不高兴了,说道:“怎么?你们翅膀都硬了,我管不了你们了是吗?”
雪兰正在烦恼布兰妮的话,她叹了口气,不言不语地坐在李氏对面,听她机关枪一样毫不停歇的唠叨声。
“你也这么大了,怎么就是不懂事呢。”
雪兰盯着李氏看了一会儿,倏尔又转开,然后默默地皱起了眉头。
李氏以为女儿对她使脸色,于是愈发不高兴了,不满道:“一个一个的,对你们好,不知道是对你们好。”
雪兰任由她嘟囔,李氏却越说越起劲,雪兰已经很不耐烦了,压在心头的石头简直沉重到让人无法呼吸了。
“妈,我或许会去美国。”最后,她打断了李氏的喋喋不休,直接说了出来。
李氏闻言,直接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她愣愣地看着雪兰,暗暗思索美国是哪个国家?她不知道美国在哪里,只知道是个洋鬼子国家,也不知道跟英国和法国有什么不一样。
过了许久,她才微微喘息着问:“你为什么要去美国?”
“你还记得那年张大帅死了,他们接你去北边唱歌的事情吗?”雪兰问。
“记得,怎么不记得。”那件事对李氏而言,是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经历,只是后来她当过妓|女的事情被揭发后,她便失落了很久,也不再谈起自己出唱片的事情了。
“都是因为我让你唱歌,让你去北方巡演,才会引出那么多无聊的人在报纸上辱骂你,你怪我吗?”
李氏不知道这跟她去美国有什么联系,只是摇摇头,然后急切地问道:“是不是政府那边又针对你,你不是很久都没有写文章了吗?难道有人要抓你?”
雪兰摇摇头,又问:“咱们从刘家逃出来已经几年了啊?”
李氏一沉吟,回答道:“五年了吧……”
“五年了,我也写故事写了快五年了。”雪兰垂下眼眸,抚摸着裙子上的褶皱说,“真快啊,简直像一眨眼的时间。”
李氏急了:“你倒是先回答我的问题啊,一进门就跟我说要出国,你一个小孩子家,突发奇想出什么国?”
在父母眼中,子女永远都是孩子,哪怕孩子成年了,甚至五六十岁了,也依然是孩子,但雪兰不是真正的孩子,她的实际年龄比李氏小不了几岁,只不过她落在了这具身躯里,所以才继承了这个孩子的一切,包括认她的母亲当母亲,姐姐当姐姐。
“以前我给你念过我写的小说,你觉得我写得好吗?”雪兰问。
李氏说:“好,当然好,许编辑他们都说你是个奇才。”
“那一年冬天下大雪,咱们挤在一间没有玻璃窗挡风的破屋子里,全身只剩下不到二十个银元,邻里还住着半夜来砸门的二流子,要不是我写小说糊口,咱们必定活不下去的。”雪兰说。
李氏点点头:“是啊,我的五姐是家里的顶梁柱。”
“后来我赚了钱,咱们住上了大房子,顿顿馒头菜肉,就算不再写小说,咱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了,可我依然没有停下来。五年的光阴,我也算是披肝沥胆了,熬尽了多少油灯,写光了多少墨水,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就坐在桌前,不娱乐,也不休息,我只是一笔一画写我的故事。”雪兰说着说着,忽然眼睛一酸,竟落下了眼泪。
李氏慌了,忙问:“你哭什么?有人欺负你了吗?为什么哭?”
“为什么哭?自然是因为难过,所以才会哭。”雪兰看向李氏。
“五姐……”
“我被华夏政府封杀的后,有一天,我和三姐去看画展,那个画展里,有一位画家给我的小说画了一幅画,画名是我小说中两个女主角的名字。我一看那幅画,就控制不住哭了,那位画家深深地了解这个故事,他把一切透过这幅画展现在人们面前,他说的是我的小说,而我看到的是我的故事,是关于我的,我的人生……我从死亡到重生的故事。”
李氏没有说话,她只是怔愣地看着女儿,她想要宽慰她,却又无从说起,因为她说的话,她全都不理解。长久以来,她一直在试图当一个好母亲,管好女儿们的一切,可是她的女儿很特别,她成熟的不像一个孩子,从来都不像。她做的事情她好像理解,但又全然不懂,就像她此时的手足无措一样。
雪兰在一百年后活过,但她活在绝望中,每天都在死神的阴影下苟且偷生。可是有一天,死亡却带给她重生,新的生命,新的家人,这些构成了她全新的人生,而最重要的是,她在这里找到了活着的意义,她不再是一具行尸走肉了,她有自己的梦想,并且许多年来,她都在为此付出和努力。
所以在华夏封杀她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好像新的人生也随着梦想一起被封杀掉一样,她好不容易活了一次,所以不愿意轻易死去,她甚至费尽心力,想从外国人那里再走出一条新路来,把原本的死棋下活,而现在就是机会。
她本来应该毫不犹豫的抓住这个机会,可是她却在恐惧。
恐惧未知的国度,恐惧陌生的环境,恐惧可能的失败。
也许放弃比较好,华夏有她的亲人和朋友,她可以在这里结婚生子,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把自己写故事的那段时光封尘在记忆里,也把自己最初那个有些宏大,有些想当然的梦想扔掉。
可是五年的光阴,上千个日日夜夜,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她就仿佛看到了一个孤独的身影,她一直一个人,孤独地做着这一切,没有人知道,没有人支持。那个身影没有责问雪兰的软弱,她只是空洞地凝视着她,像黑夜河流中漂浮的那个头颅,两岸的热闹与她无关,只有她心中美好的白玫瑰陪伴她。如果今夜下了雨,雨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溢满出来,落在两岸……五年的付出,最终只得来了一句封杀,还有无数的咒骂……
“我很害怕,我不敢去,那个编辑对我而言很陌生,我跟她去了那里,那么一切都只能听她的了,无论她对我做什么,我都没办法反抗。我也不想离开你和姐姐,不想离开家,不想离开华夏,我还害怕即使再努力,也依然会失败……”雪兰说。
这是李氏唯一听懂的话,她急忙说:“那你就不要去了,不要去。”
“我从没怠慢过我要做的这件事。”雪兰说,“但也许我应该放弃了,这不是我该做的事。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不比别人厉害,也不比别人多担责任,我该找个男人结婚过日子,而不是去做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你能自己想开就好,别哭了,五姐。”李氏给她擦了擦眼泪说。
“可这是让我重生的东西啊,他们带给我希望,让我舍去了死气沉沉的生命,如果我放弃了,那么不是丢掉了我的希望吗?”雪兰却越哭越厉害,最后她嚎啕大哭起来。
雪兰哭了很久很久,直到眼睛酸涩,发胀发疼。
李氏一直默默地陪着她,默然有顷,叹息一声说:“哭什么哭?不就是去美国吗?别怕,我陪你去。”
雪兰恍然,她红着眼睛问:“你愿意陪我去吗?那是个比沪市还要陌生还要遥远的地方。”
“傻瓜,我是你娘啊,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李氏握住了雪兰的手,“那一年你给我读你写的小说,我对你说我女儿是个真正的英雄,这话是真的,我女儿又坚强,又有能力,她是个女英雄,怎么会随便害怕呢?我虽然总是嘟囔,让你们赶紧结婚生子,但是我更希望你们活得痛快。当年咱们说逃就逃了,痛快,今天咱们说去美国就去,依然为了痛快。你不要还没做就害怕,也不要怕失败,想做就做了,别委屈自己,如果愿意受委屈,当年就不离开你爹了。”
“娘……”
“有两个女儿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