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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叶看着他们把猎物拖到水井边上忙着处理猎物,只能继续进厨房,准备做晚餐去了。夏叶的厨艺虽然算不上多么的大厨,但是材料挺好的,做出来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原本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她打算炒个菜炖道汤就算了,可是熊起他们回来了,夏叶也做的丰富了一些。
西红柿炒蛋、黄瓜炒蛋、拍黄瓜、豆角炒肉、青椒炒肉丝、糖醋排骨、辣子鸡、红烧肉、麻婆豆腐、红烧兔肉、老鸭粉丝汤、玉米排骨汤。刚好十菜二汤,也够他们四个人吃了。当然,夏叶这个时候把馒头给蒸上了,大大的馒头可是比熊起的拳头都大的,蒸了满满的三个蒸屉的,肯定够熊起他们吃了。
当然,夏叶这个时候还把熊起做的肉酱拿出来炒了炒,把酱给炒了,一会儿刚好可以蘸馒头吃。刚好夏叶在另一个大锅里煮热水,熊起他们就进来把开水拿走,给野鸡烫毛,这样就比较方便他们给野鸡褪毛了。
好一会儿,夏叶的晚餐终于准备好了,熊起他们处理猎物也差不多了,夏叶把饭菜给端出去放到树下的石桌上,招呼熊起他们吃饭。
“嫂子,不用了,我们回家吃就好了。”石庄和秋树都纷纷拒绝夏叶的好意,毕竟他们都不在家好几天了,现在回来了还是想要回去看看媳妇孩子。刚刚处理猎物是因为这是他们的任务,现在任务完成了他们早就想回家去了,就不打算留在这里吃饭了。
夏叶看看石庄他们两个,又看看熊起,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了,她做了不少菜呢,如果秋树他们不在这里吃,不是浪费了吗?
“拿篮子和碗,把那些肉菜和老鸭粉丝汤给他们拿回去。”熊起在一旁开口道。他很理解石庄和秋树的想法,虽然说他们这样一起上山的,下山之后第一顿应该聚在一起喝顿酒的,但是他觉得还是让他们俩回家跟家人们吃顿饭,明天把猎物卖了之后再喝酒也不错。
夏叶得到了熊起的话,又看看石庄和秋树感激的看向熊起的眼神,就很听话地转身去找菜篮子和盘子大碗给石庄他们分菜了。她给石庄他们拿的都是肉菜,毕竟肉菜他们家经常吃,另外两家都是不经常吃了。熊起也没有闲着,把收拾出来的猎物让他们一人拎两只野鸡两只野兔回家给家里人尝尝,毕竟都是自己上山猎回来的,不花钱。
更是把那头毛重两三百斤中,现在处理了皮毛内脏之后还剩下两百多快三百斤的大野猪的排骨肉给他们剁了两三斤,前腿肉也切了两斤。
“这些拿回去让家里人做了吃。”熊起沉着脸说道。
“好的,谢谢熊大哥/表哥。”这两人在山里见识到了熊起雷厉风行的模样了,所以现在熊起这么说,他们都很听话没有推辞熊起的好意。而且,他们打猎虽然是为了赚钱,但是想想熊起以前的作风,不会为了卖钱而亏待自己的口腹之欲什么的,他们可是非常的赞同的。
石庄和秋树两人,可都是吃货的代表,绝对的推崇熊起的做法的。待石庄和秋树离开,熊起跟夏叶就赶紧把收拾好的猎物都存起来,而且用的还是夏叶上次叫熊起买来的硝石,现在把硝石溶于水就可以制冰,刚好可以把猎物都给冰冻起来保鲜,明天就不容易发臭了。
熊起看着自己媳妇忙里忙外的,心中暖暖的,越发的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很正确,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个身体换了人,就大肆宣扬出去,让人以为自家媳妇中邪什么的,然后烧死她。现在这样的媳妇,真的很让他喜欢。
吃过晚饭,梳洗过后,夫妻俩抱到一起窝在被窝里缺什么都没做,几天没见的他们倒是挺有话说的。熊起跟夏叶说起了山上的事情,打猎的时候遇到了什么,山上有哪些好玩的好看的风景等等,甚至打猎的时候的凶险如何如何。
而夏叶则是跟熊起说了他离开的那天夏一西和夏陈氏来找麻烦的事情,夏陈氏让夏九郎过来让她给东西什么的,夏叶都跟熊起说了。
熊起知道她是借尸还魂的穿越者,知道她跟夏家的人没有什么感情,除了一个夏树让她感觉不错以及拿他当弟弟宠之外,对别人就是陌生人。所以,夏叶就说了自己对夏九郎那种态度的不喜,然后仰着脑袋骄傲着自己没有给夏九郎东西,凭什么要把自家当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东西白白送人?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然后,夏叶也跟熊起说了大家的怀疑,怀疑她这个身体很夏树都不是夏陈氏亲生的,怀疑他们虽然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却不是夏陈氏怀孕生下的,而是借腹生子生下来的。只不过,他们被养在了夏陈氏的名下。然后,夏叶说自己嫁出去的姑娘,而且还跟夏家断绝关系了,无论如何是不是夏陈氏亲生的都影响不到她。可是,夏树就不一定了。
所以,夏叶让熊起帮忙查查当年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和夏树是不是夏陈氏亲生的,如果不是,那么她跟夏树的生母又是谁?到哪里去了?
熊起听了夏叶的话之后,陷入深思。夏叶跟夏树出生的时候,熊起已经十岁十一岁的年纪了,已经记事了,更何况还是熊起这样记忆力很好的人,所以当年的事情倒是知道一点点。就跟张大夫说的一样,夏陈氏怀孕的消息是她跟夏一西放出来的,说是在镇上看的大夫,所以并没有找村里的张大夫一家的任何人把脉诊断。
后来,夏陈氏更是找了借口回娘家待产,将近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回岭树村,直到生下了夏树夏叶双胞胎兄妹之后,才把孩子给抱回来。
如此想来,夏陈氏的做法倒是挺值得怀疑的,只不过大家都相信夏一西这个人对夏陈氏言听计从的,不会相信夏一西对不起夏陈氏。也不愿意相信夏陈氏会让夏一西有别的女人,所以从来都不会怀疑夏树夏叶不是夏陈氏的孩子。而最让大家都不怀疑的是,夏树非常的像夏家的人,兄妹俩的长相有七分相似,一个比较英气一个比较有女性的柔美。
可是,兄妹俩的长相的确是很像夏家的人,虽然跟夏一西只有三四分相似,可是却很像夏小叔。所以大家都没有怀疑夏树他们兄妹不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按照现在这样分析来看。夏树兄妹很可能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却不一定是夏陈氏的孩子了。
“也许你们的怀疑是真的,我会找人帮忙查清楚这件事的,一定会查清你们的身世的。”熊起抱紧夏叶道。虽然知道怀中的这个人的芯子已经不是原来的夏叶,但是现在他媳妇代替了原来的夏叶了,那么过往也会代替。所以,查清身世之后应该怎么做,熊起心中自有章法。
“我倒是不怎么在意,就是怕有一天这个身份会成为夏树的枷锁。夏陈氏利用生母的身份让夏树做什么,夏树都没办法违抗。毕竟,无论哪个时代,都是讲究孝道的,夏树不能无缘无故的违抗夏陈氏。”“我明白,我会尽快让人查清楚的。”熊起抱紧夏叶保证道。
虽然知道夏叶把夏树当成弟弟一样宠着,但是吃醋的男人,就算是最自己的儿子的醋吃,更何况是小舅子呢?所以,吃醋的男人是不可理喻的。把事情都交代清楚了,也拜托了熊起查清楚身世的事情了,夏叶就放心多了。有个事事都挡在前头的老公,还真是好啊。
这一夜,夫妻俩倒是没有做什么,只是拥抱着睡了一觉,毕竟熊起虽然野外生存能力挺不错的,但是神经也是紧绷着的,要高度警惕,防止野兽袭击。而现在回到家了,他就放松下来了,放松下来的熊起当然是第一时间好好的不眠——这是夏叶的原话。
虽然很想感谢什么的熊起,默默地想起自家媳妇的身体还不能如何,也觉得自家媳妇说的挺有道理的,只能默默地抱着媳妇睡觉,抱得紧紧的。夏叶也没有让熊起不抱着自己,反正她这几天也睡得不好,因为怕黑的缘故,她一个人睡在这么大的,有没有电灯让她开一整夜的地方,她睡得也不好。现在有熊起安全感爆棚的胸膛抱着,夏叶睡得也非常的香甜。
一夜无话到天明,夫妻俩的生物钟非常准时的提醒他们该起床了,既然熊起已经回家,那么他就恢复了以往的习惯,早上先起床做饭,炉子上煲着粥,然后回卧室把自家媳妇给挖起来,洗漱完毕之后跟自家媳妇晨练。
教自己媳妇打一边拳,然后监督媳妇有没有按照他教的吐纳之法练习,自己在一旁一边打拳一边盯着媳妇,就这样熊起都打了三遍拳夏叶才打了一遍拳,这是明显的差距。当然,夏叶和熊起两人谁都不会在意这种差距的,反正在他们的心中,夏叶能够锻炼身体顺便有一些自保能力就好了,剩下的都是熊起的责任了。
熊起跟夏叶吃了早饭之后,夫妻俩就带着昨天带回来处理好的猎物进镇,赶在天色尚早之前把猎物都给卖出去。当然,熊起这次去镇上也是去张大夫家把他家的牛车借来用的,顺便把前几天收获的药材给张大夫送去。
夫妻俩花了大半个时辰的时间到了青云镇,熊起按照以往的经验去经常合作的“云丰楼”售卖猎物。云丰楼是熊起一个退伍的同袍开的酒楼,熊起的这个同袍的家世不凡,酒楼差不多开遍了好几个州府,据说还跟他们的上司墨将军的夫人,也就是那位唐姑娘合作。
而熊起卸甲归田之后回到家乡当猎户,也是因为知道同袍之中有开酒楼的,他打猎的话以后出售猎物会很方便,才会选择当一个猎户的。
熊起的这个同袍的年纪也不大,也就是比熊起大一两岁,不到三十岁的他已经成为了他们家的家主,接掌了他们家偌大的产业,成为了我朝排的上名的富商。这个同袍跟熊起的关系不错,毕竟熊起算得上是墨将军的嫡系,而这个昔日同袍在跟墨将军的妻子合作,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好的,熊起找他帮忙也是很容易的。
这一年多的时间,熊起差不多就成为了云丰楼在这附近的店的野味供应者了,只不过熊起实在是懒得经常进山,所以也就是偶尔过来卖猎物而已。当然,一年多的时间,熊起也来过多次,酒楼的人都差不多认识熊起的。别看他只是个猎户,可是他跟他们东家认识,关系还不错,所以没有敢得罪熊起。
夏叶跟着熊起一起什么都没问,反正她相信熊起,而且熊起又不是第一次打猎卖猎物,肯定已经轻车熟路了,她完全只要跟着熊起走就行了,别管那么多。但是当夏叶进到云丰楼的时候,看到这种熟悉的格局,熟悉的服务方式的时候,隐隐约约的明白,这其中肯定有那位穿越前辈的手笔。
夏叶只知道北疆粮食大户兼首富唐姑娘是穿越者,但是她却不知道唐姑娘就是熊起的上司墨将军的妻子。所以,她还不知道自家相公跟唐姑娘,也是有过几次几面之缘的。
“哟,原来是您来啦,今天都有些什么猎物啊?”掌柜的看见熊起过来,顿时惊喜不已,对这个年纪轻轻却沉稳老练,比起他们东家的玩世不恭更加成熟的人很是喜欢。
掌柜的算得上是看着他们东家长大的老人之一,当年东家被继母庶子庶母等人算计,跑到边疆当兵的时候掌柜的也被东家的继母找借口发配到青云镇当掌柜的。后来,东家强势回归,夺得家主之权,掌柜的也没有离开青云镇,因为这里有熊起,这个曾经在战场上帮过他们东家的男人,掌柜的不愿意让别人怠慢了他。
这一年多的相处,掌柜的也知道熊起就是个面冷心热的,对老人挺尊敬的,所以更加的喜欢他了。现在看见他,掌柜的很开心,尤其是熊起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据他们东家说蓄了好多年的大胡子,身边还跟着一个梳着妇人髻的少妇,顿时明白了几分。
“起小子,你这是娶媳妇了?怪不得好久都没有送猎物过来了。”常掌柜看着熊起以及夏叶,笑呵呵的说道。
“之前成亲宴席办得匆忙,忘记通知您了,请见谅。”熊起对常掌柜还是很尊敬的,毕竟这个老人是长辈一样的存在,虽然说是尊云丰楼的东家为少爷的人,可是却没有卖身给云丰楼的东家。
“呵呵,老夫明白,明白。”看着熊起拉着夏叶的手的样子,再看看他的下巴干干净净的没了据说蓄了好几年都没有剃掉的大胡子,常掌柜还有什么不明白?
“媳妇,这是这一年多来颇为照顾我的常掌柜,他是我同袍席之墨的掌柜。常掌柜,这是我媳妇,夏叶。”熊起为两人介绍道。
“常掌柜您好。”夏叶乖巧的点头,向常掌柜问好。“多谢您一年多对我家夫君的照顾,妾身感激不尽。”
“呵呵,熊夫人客气了,老夫只是得东家嘱咐而已,不用特意感谢。”常掌柜笑了笑,对夏叶的感谢有些受不住。
“应该的,即使得了东家嘱咐,您没有为难我家夫君,还对夫君颇为照顾,是您好心,应该感谢的。”
“呵呵,熊夫人谬赞。对了,今天你都带了什么过来了?”常掌柜受不了夏叶这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实在是想象不出熊起这个莽夫一样的退伍军人竟然娶了这个大家闺秀一样的农家女,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赶紧转移话题。
熊起见自家媳妇突然之间变得这么温婉高贵起来,这副知书达理,温婉贤惠的样子实在是让熊起很不喜欢,听了常掌柜的话之后赶紧说道,“前几天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野猪,还有几只鹿,还有两头白狼,狼皮我已经剥下来硝制好了。”
熊起拿出白色的没有杂色的狼皮,递到常掌柜的面前,“以前就听席兄说想要好些的皮毛,两幅狼皮可否?”
常掌柜看到狼皮之后顿时双眼冒光,“满意满意,这狼皮很适合我们东家,真是谢谢你了熊家小子。”
“应该的,各取所需罢了。狼皮卖给您,相信您不会让小子我吃亏就是了。”熊起不在意的说道,显然他也很清楚席之墨很适合穿狼皮裘。
“呵呵,你小子还是这个样子,好吧,这两幅狼皮我们出价一百两,对了鹿皮呢?”常掌柜很显然知道熊起这个人的性格,笑呵呵的不在意道。
“我留了一副,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嘿嘿,跟你小子做生意真是爽快,好了,这次的价格比之前的多了几文钱,这可是我们东家吩咐我的。还有,你这小子成亲了也不说,我们东家肯定会补给你一份大礼的。”
“大礼就不用了,你们帮我把这几张狐狸皮做成狐裘,让我媳妇能在入冬前床上就好了。还有,这张鹿皮给我媳妇做成鹿皮靴,这是我媳妇鞋子的尺寸。”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显然是没有兴趣跟常掌柜开玩笑。
“诶诶熊小子,你这小子实在是太不可爱了啊,老夫可是很诚意地恭喜你娶媳妇了啊。”
“谢谢,我们会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熊起不要脸地自夸道。
常掌柜:“……”真是不要脸的,面无表情的这么说话真的好吗?
夏叶:“……”长见识了,原来熊起还有这么一面。
“哈哈哈哈,熊起你这小子还是这么的不好玩,都成亲了你还是这副不解风情的样子,让弟妹如何幸福啊你?”就在常掌柜和夏叶纷纷因为熊起的“厚颜无耻”而无语的时候,酒楼大门处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夏叶的目光循声望去,看见的就是一个身穿白色锦袍,面如冠玉,发色如墨,浑身上下气质都非常出众的一个人,这个人身上的气质非常的矛盾。有着如玉般的君子之风,又有着邪肆不急的痞子之气,还有着铁血的军人之魂,让夏叶感觉这个男人很矛盾,但是很显然这样的男人是很吸引女人的注意力的。
夏叶想了想,觉得这个男人可能就是熊起昔日的同袍,也就是云丰楼的东家席之墨了。这么俊美的男人,夏叶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席之墨身上很显然还有那种曾经的她所没有见过的非常古典的君子的气质,非常古典的美男子。
即使在美男如云的21世纪,夏叶也没有见过席之墨这样的男人。但是,即使席之墨再怎么的优秀,夏叶也不喜欢席之墨这样的男人,很危险,不适合她。而夏叶这个人非常的有自知之明,不适合她的,她从来都不会抱着任何的希望。更何况,她现在有了最好的选择,对席之墨也就是出于只用对美色的欣赏而已。
“席兄。”熊起面无表情地对着来人说道。
夏叶:“……”为何如此像“袭胸”呢?
席之墨:“……”席之墨的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顿时气急败坏的对着熊起叫唤道,“熊崽子你故意的是吧?故意的是吧?是吧是吧?我早几百年就跟你们说过了,要么叫我席大哥,要么叫我席当家或者之墨兄,不许叫席兄的好吗?席兄席兄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本公子喜欢这么猥琐的动作呢。尤其是唐浅裳那个女人,她每次都这么叫我,让我以后怎么面对你嫂子啊?”
席之墨最痛恨的就是自己当初为什么瞎了眼看上了唐浅裳,结果人家愣是对墨千那个混蛋情有独钟,宁愿嫁给墨千那个穷当兵的也愿意嫁给他这个富家公子。当然了,唐浅裳那个女人看不上他,实在是她的眼神不好,可是这么多年了,他最后悔的就是认识唐浅裳那个女人了。
自从认识了她以后,别人都不能称呼他为“席兄”了,实在是这两个字的歧义太大了。以前的他们还不觉得,被唐浅裳那么一说,还真是那么回事。
于是,席之墨对唐浅裳简直又爱又恨,他都已经娶妻生子了,对唐浅裳怨念无比,都是来源于自己这个席兄这个称呼的。席之墨这么多年来都不让别人喊自己席兄了,就是因为听了么一耳朵,回家之后总是被家法伺候,家有悍媳,家门不幸啊。别人知道席之墨不喜欢席兄这样的称呼之后,熟悉他的人都称呼他为席大哥或者之墨兄,不熟悉的都称呼为席当家。渐渐的,席之墨也就没有那么暴躁了,他家彪悍媳妇也没有的借口对他实施家法了。
可是,偏偏还是有人例外,熊起跟唐浅裳以及唐浅殇的夫君墨将军就从来都一见面就这么称呼他,让他每次都跳脚。
“谁让你姓席。”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称呼你为‘席兄’是对你的尊重。”
“不懂叫席大哥的吗混蛋?”席之墨跳脚道。
夏叶默默地看着席之墨一秒从如玉君子美男变成炸毛暴躁美男,顿时感觉天泪滚滚。
“还有,你真心的吗?让我叫炎绝为嫂子?”熊起看着席之墨一米八的身板,再想想某人的身板,非常的怀疑谁才是嫂子。
席之墨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最后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不是没有见过唐浅裳几次吗?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
“我记忆力好。”熊起继续面无表情,非常的淡定。
“很显然,将军夫人话说的没错,你就是傲娇炸毛暴躁受。”
席之墨:“……谁傲娇了,谁暴躁了?熊起你给我说清楚,有这么说哥哥的吗?”
“我会转达给炎绝的,他肯定非常有兴趣跟你讨论这个问题。”熊起继续淡定。
席之墨突然变得阴沉起来,一张俊逸非凡的脸顿时黯淡无比,让夏叶这个不熟悉的人都惊讶,更何况是常掌柜和熊起这样熟悉的人。
“怎么了?你跟炎绝闹别扭了?”熊起能想到的只能是这样,毕竟能够让席之墨这样失落的人不多,当年的将军夫人是一个,现在的炎绝是一个。
席之墨笑了笑,但是有种苦涩的味道,“没事。”然后看向夏叶,“这就是弟妹吧?长得挺不错的,气质真好。”
夏叶嘴角抽了抽,脸上的微笑有些僵硬,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席之墨。很显然,她看出了这位心情不怎么好,而且对席之墨这种画风突变还有些不适应。
“弟妹,祝你们新婚快乐啊,可否让我在你们家借住一段时间?”席之墨笑着跟夏叶说道。
熊起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不行。”
“为什么不行?”席之墨顿时急了,他这次出来,即使想要找个地方躲躲,顺便散散心的。
“我不想承受炎绝的怒火。”熊起说道,炎绝的身份神秘,武功却很高,他可打不过炎绝。他的武功也就是比普通人好一点,别的都是战场上杀敌的,跟炎绝的家传功夫实在是差太多了。所以,熊起很不想跟炎绝对上,尤其是因为这样莫名其妙的原因跟炎绝对上,实在是太亏了。
席之墨笑容更加的苦涩,笑纹也淡了许多,“不会了,他没有时间来找你麻烦。”
“你们究竟怎么了?按照炎绝的性子,你跑到这里来,他不可能不跟着。”熊起跟席之墨的关系也许没有多好,但是毕竟他是墨将军的手下嫡系,墨将军的夫人跟席之墨又是合作伙伴,席之墨曾经也是他的同袍,关系也不错,可是说是兄弟的。
而席之墨这个样子,很明亮就是受了欺负的,所以熊起还是挺担心的。
“他啊,他当然不能跟着我过来,他好回家娶妻生子了,哪有时间跟我过来?”席之墨淡淡的说道。
“什么?”常掌柜和熊起顿时惊呼出声。
他们都不敢相信炎绝会娶妻生子,撇下席之墨。毕竟当年席之墨深深的困在对墨夫人也就是唐浅裳的迷障之中,认为自己喜欢唐浅裳这样的女子,即使唐浅裳嫁给了墨将军,他还是没有对唐浅裳以外的人报以好感。
炎绝当时强势的把席之墨的目光掰到自己的身上,让席之墨再也看不见唐浅裳甚至其他人,强势的让席之墨喜欢上他,强势的进入席之墨的生活,插手席之墨的所有事情。而这么多年了,他们都习惯了这两个人的事情,习惯了他们之间的打打闹闹,可是没想到,炎绝竟然要娶妻生子了。
当年席之墨坚定的认为自己喜欢女子,并且想要去唐浅裳的时候,是炎觉强势的把席之墨掰弯的。可是,现在又怎么这样?
“少爷?炎公子真的要娶妻生子了?他抛弃你了?”常掌柜怒气冲冲的说道。
这时的他们已经转移了地点,到了酒楼的后院的席之墨以前落脚的地方的包间,席之墨现在的情绪有些低落。毕竟,他即将失恋啊,不低落才怪。
“他的家人来信了,而且他的父亲和妹妹亲自上门把他带回去,说炎绝有个从小就订了亲的未婚妻,这次回去就是要拜堂成亲的。”席之墨苦笑着说道。
“炎绝的父亲甚至跟我说,让我不要痴心妄想纠缠炎绝,因为他们那样的人家,就算是男妾,也不会是我高攀的上的。”席之墨说着,顿时咬牙切齿道,“妾个屁啊妾,老子可以堂堂正正的娶妻,爱娶多少个娶多少个,当什么妾啊当?以为天下男人都死绝了?男人都死绝了正好,天下的女人都是本公子的了。”
熊起夏叶常掌柜:“……”
“不就是没抛弃了吗?就跟唐浅裳那个女人说的一样,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现如今,本公子已经只爱蓝颜不爱红颜了,那么本公子也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啊是不是?我朝还有那么多的青年才俊,本公子的选择还是挺多的。”席之墨冷笑着说道。
夏叶:“……”所以说,世界上的花花公子,都是受了情伤刺激的多对不对?
因为席之墨的感情问题实在是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熊起也是个护短的,在他看来席之墨这个经常炸毛暴躁的解惑怎么说都是长他两岁的大哥,还是需要照顾的。所以,炎绝抛弃了席之墨回家娶妻生子去了,那么熊起肯定是要同仇敌忾,一致对外视炎绝为敌人的。
而席之墨,带回家散散心也不错。而且,熊起想了想觉得自己本家的几个还没有成亲的侄子中,好像也有喜欢男子的,不如给席之墨介绍介绍?希望席之墨不嫌弃他们都是乡下的农家汉子就是了。
将猎物卖了,又跟席之墨说一会儿他们买了东西要回村之前过来找他之后,熊起就带着夏叶去拿前几天定的齿轮和内胎了,明后天就是收割的稻子的时间了,趁着今天赶紧把高估脱粒机给组装起来才是。
夫妻俩到铁匠铺拿东西,付了剩下的尾款之后,那位长得很壮的掌柜的也见到了熊起,但是掌柜的不认识熊起,熊起却觉得这个掌柜的很眼熟。只不过熊起实在是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了,也可能是跟他认识的人长的相似,但是熊起却一时想不起来。
不过铁匠铺掌柜的跟熊起提了几个问题,也就是齿轮等图纸上的问题之后,得到了满意的答案的掌柜的就放他们走了。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铁匠铺的掌柜的眯起眼,越发的觉得这个猎户很不简单。
“掌柜的,家里传来消息,二少爷即将成亲,让您赶紧回去参加婚礼。”铁匠铺伙计站出来说道。
“小二要成亲了?终于要把他家的那位娶回家了?呵呵,都磨蹭了好几年了这才要成亲啊?”铁匠铺掌柜的笑呵呵的说道,很显然对弟弟的拖拉很是嘲讽。
“抱歉让您失望了掌柜的,二少爷要娶的不是他宝贝得不像话的那位,而是那位据说从小订了亲的未婚妻。”
“什么未婚妻?我们家兄弟从来都没有定亲的好吗?哪来的未婚妻?”铁匠铺掌柜顿时诧异不已,“谁说的?”
“老爷亲自说的。”
“那个老不死的说的?跟谁说的?”
“二少爷的宝贝呗,为了让二少爷的那位死心,还说什么即使是男妾,他也高攀不上二少爷。”
“呵,那个老不死的还是那么的混蛋,如果不是爷爷和三叔,我早就把他给拉下来了。”铁匠铺的掌柜阴沉着脸说道。
铁匠铺伙计默默的扭过脸,在心底为老爷子默哀。
如果不是因为老太爷年纪大了,几位爷又不愿意接家中的事业,那位刚愎自用的家伙,怎么可能能够安安稳稳的在家主的位置上待了几十年?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次无论如何,二少爷都不会让那位继续坐在家主的位置上的,为您默哀的老爷子。
不过,再怎么给老爷子默哀,在活计的心中他们家掌柜的才是第一位,别人都是次要的,所以老爷子要承受二少爷和他们家掌柜的怒火,他一定会煽风点火的,肯定会。
哼,二少爷的事情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老爷子不知道他的存在,或者知道他的存在也不知道他跟掌柜的关系,所以抓到了明目张胆的二少爷,使手段让二少爷跟那位分离。可是,老爷子动了二少爷,他们家掌柜的肯定是不会坐以待毙的,他跟着他们家掌柜的可是十几年了,可不是二少爷他们短短几年就可以比拟的。
呵呵,希望二少爷的那位在二少爷回来之前能够好好的,祈祷那位在二少爷回来的时候也好好的,要不然,二少爷肯定会将那群人碎尸万段的。
拿了东西之后,熊起就带着夏叶去云丰楼找席之墨了,然后三人就向着岭树村返回了。席之墨曾经去边疆当过兵,吃过苦,受过累,所以对农村没有什么抵触。
但是却没有来过岭树村,即使知道熊起住在这里,但是席之墨也知道熊起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以及现在的身份,所以就没有去过岭树村。
而现在,他为了散心,只能躲到岭树村去了,只要不要让任何人找到他,不要知道那个人的任何消息,他相信自己过段时间就可以把那个人完全忘记的。不是吗?
曾经的他也以为自己喜欢唐浅裳喜欢到今生只愿她一人,即使她嫁人了他还是没有放弃过,也没有生出另娶她人的想法。可是后来呢?他不还是爱上了那个人?不还是把唐浅裳这个曾经以为的最爱忘记了?把她当成最重要的朋友?现在只不过是历史重演了而已,只要给他时间,他就能够把那个人忘掉,然后继续另外一段感情。
席之墨这么想着,心情也没有刚刚那么抑郁了。
可惜,很多感情说忘记就忘记,但是有些感情却不是说想忘记就可以忘记的。席之墨不知道,谁也无法预料到未来,尤其是个人感情的问题。
席之墨从来都不是那种庸人自扰的人,所以对于自己失恋的事情席之墨消沉了一会儿之后就开看了,反而跟夏叶聊得非常的开心。显然,能够跟另外一个穿越女成为好朋友的席之墨跟夏叶之间的共同语言虽然没有跟唐姑娘的多,但是实际上也不少,起码比熊起这个闷葫芦多多了。
“弟妹,你们做这个是用来干嘛的?”席之墨骑马,熊起和夏叶坐牛车,所以席之墨很清楚的看见牛车上的齿轮和转轮内胎,好奇道。
身为一个商人,席之墨的商业嗅觉非常的敏锐,要不然也不能够把家业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就发展成全国排名前十的富裕之家。虽然他没有见过这些东西,但是直觉告诉他这是好东西,以后肯定能够赚很多的钱的。
“这是用来做稻谷脱粒机的,是用来收割稻子后给稻子脱粒的。”夏叶微笑着给席之墨介绍道。席之墨这个人,平时看着的时候觉得有着温润君子的感觉,有时候看着又觉得有种妖孽的痞子不羁的感觉,有时候又爱炸毛暴躁傲娇,简直精分。
不过夏叶对席之墨倒是挺喜欢的,起码席之墨面对熊起和她的时候,并没有带上面具,反而是用真是的面目真是的性情面对她们,这让夏叶对他很有好感。
“给稻谷脱粒?”席之墨惊讶地看着夏叶,实在是难以相信。
以前有唐姑娘做成了南方一年两熟的一年两季的水稻种植,即使是在北疆也完成了一年一季水稻一季玉米小麦的种植。然后,月酆朝就是因为粮食种子的技术提高了,粮食产量增加,所以才会让敌国那么的虎视眈眈,总想要进月酆朝掠夺月酆朝百姓种出来的粮食,甚至想要让月酆朝的百姓为他们种植粮食。
要不是有龙家军和墨将军等青年才俊多年的奋战,月酆朝也不至于风调雨顺,和平安顺地过了这么多年。
可是席之墨知道一年两熟,知道北疆可以种水稻,也可以小麦玉米种植,更知道套种,知道稻田养鱼等等的据唐姑娘说的生态农业,但是却没有见过唐姑娘做什么复杂的农具。除了把镰刀弄出来之外,唐姑娘在种田上,在怎么提高粮食的产量上很下功夫,可惜却没有能够把利于耕种利于收割的农具给弄出来。
现在却发现了夏叶能够把这些农具给弄出来,席之墨顿时想起了曾经唐浅裳说过的,术业有专攻,她最擅长的是用药用毒却不擅长机械。所以她能够用药提高粮食产量,能够用毒杀虫除病害,却不能够做出方便的农具出来。
现在看见夏叶,席之墨终于相信了唐姑娘的话,也越发的觉得夏叶跟唐姑娘一样,是个奇女子。别问他为什么相信是夏叶弄出来的,为什么不是熊起这个当家的想出来的。跟熊起当了好几年的战友,谁还不了解谁?熊起要是会这些,早就在将军夫人刚开始种田的时候就把农具给做出来了,不至于等到现在。
而现在,熊起成亲了,娶了一房媳妇了,结果就能够把这些农具给做出来了,这不是熊起他媳妇的功劳,打死他他都不信。
想起这个,席之墨就兴致勃勃的凑到夏叶的身边,双眼发亮地看着夏叶,“你说的是真的?这个真的能够给稻谷脱粒?比稻桶方便吗?”
身为商人,而且还是酒楼的东家,甚至名下的产业五花八门,其实席之墨跟唐姑娘合资的粮食铺子也有,所以能够方便百姓收割稻子什么的,席之墨也是非常的感兴趣的。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家少爷,他曾经当过兵打过仗杀过人,什么苦都吃了。
而且,每年北疆收割粮食的时候,他也会去北疆跟那些人一起收割,所以席之墨不再是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他懂得了民间疾苦。现在发现了能够减轻百姓的劳力的东西,他不可能不高兴。
“这个脱粒机肯定比稻桶更加方便,毕竟他们的工作原理不同,当然,稻桶的工作原理就是人工摔打稻子,这个就比较难了。”夏叶笑着给席之墨介绍道。夏叶拿起齿轮,让大小两个齿轮的锯齿对接,然后跟席之墨说道,“这两个齿轮就是这样转动,然后齿轮转动带动了这个,”她又指着转轮内胎道,“会把这个带动转圈,让这个转轮内胎高速运动,就跟车轮子一样的转动。”再然后,她又指着转轮内胎上U型的铁箍,对席之墨说道,“这些东西在高速运动的情况下,可以把稻谷谷子给绞下来,把谷子跟稻杆分离,这样就做到了谷子脱粒了。”
夏叶尽量用通俗易通的话跟席之墨说明道,虽然说夏叶也没有亲自做过这种农活儿,更加的没有割过稻谷没有打过稻子,但是身为研究物理机械的机械学博士,夏叶的理论知识还是很丰富的。现在跟席之墨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说起这些,她用的都是非常容易懂的词汇介绍的,这样方便席之墨能够听明白。
席之墨听得津津有味,眼睛闪闪发亮,“你说的我明白的,但是怎么让这两个齿轮转动?是不是用手转动?”
“其实,这个道理跟咱们在水井打水用的把手差不多一样,在齿轮这里连接了类似于把手的东西,然后还有个脚踏板,到时候踩着脚踏板,就能够带动齿轮转动了。”夏叶比划比划着,跟席之墨继续介绍道。“现在这里没有实物,跟你说也说不清楚,等到了家我们组装的时候你在旁边看着,到时候就可以看到了这个脱粒机的样子了,你也可以试试踩踩脚踏板,让它转动起来。”夏叶笑了笑说道。
“好。”席之墨对此非常的感兴趣,兴致勃勃的说道。
熊起则是没有说话,沉默着继续赶车,毕竟这不是他擅长的,而且他刚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些,还是看到自家媳妇画出来的完成的脱粒机的详细三维图纸,再加上媳妇在一旁讲解,他才明白的。
他们并不是不聪明,而是一直以来都没古老的思想困扰着,固步自封一样没有创新意识,所以才会没有在夏叶,甚至在唐姑娘提出的时候把这些东西给做出来。甚至,到了现在,唐姑娘说的曲辕犁,那些工匠都还没有做出来。
其实,连弩已经有了,事不过没有夏叶研究的那么完整,是当年将军夫人亲自画出来给墨将军用的,其实她也不愿意拿出来,只不过为了让自家丈夫在战场上能够保命,她才拿出来的。而夏叶画的连弩的图纸,把之前的不成熟的地方完善了,夏叶画出来的连弩更多的是打仗的时候用的武器,而将军夫人拿出来的,更多的类似于暗器一样。所以,这就是专业人士跟不专业人士的不同,唐姑娘的专业是用毒用药,而夏叶的专业是机械和化学,所以术业有专攻真的不是说着玩的。
在席之墨兴致勃勃的心情下,熊起等人很快就回到了家。当然,席之墨这样的美男子,在岭树村这样的地方,还是很引人注目的。岭树村的村民也有长得好看的,但是却很少有像席之墨这样大家少爷,贵公子气质的美男子,所以很多的大姑娘小媳妇看到席之墨的时候,都忍不住红了眼,但是却还是舍不得移开目光。席之墨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目光,当年的他可是很受欢迎的,即使是现在,他也非常的受欢迎。席之墨之前说的他想要什么样的男男女女没有,其实并不说笑的。
以前的他还没有接手席家的时候,他是席家的嫡出大少爷,长得俊美不凡,风流不羁,很是受欢迎,很多人想要嫁给他,即使做妾也愿意。后来,席之墨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稳重,也越来越能力非凡,短短的几年时间让席家更上一层楼,就让席之墨更加的受欢迎了,很多人都盯着席家主母的位置虎视眈眈。
可惜之前的席之墨被某人盯得紧紧的,除了出去谈生意的时候,从来都很少出现在人前,所以别人也没有任何的接近席之墨的办法。
现在某人回家成亲了,那么席之墨就彻底的解放了,他也许会伤心,但是席之墨却不会裹足不前。反正从一开始,他就没想过两人会白头到老,即使后来唐浅裳说过这样也可以过一辈子,可是席之墨却从来都没有信心。月酆朝并不是没有男妻,但是大家族的人从来都不会娶男妻,只有男妾。
当家主母绝对只能是女人,并不是明文规定,而是很多人都觉得男妻当主母,有为论理。所以,月酆朝很多的人娶男妻是主动或者被动放弃争夺家主之位的手段,民间倒是有娶男妻的,可以相伴一生,但是也有各自娶妻生子的。所以席之墨从来都不会把希望放在另一个人身上,你不离我便不弃,你若离开我便休。
所以,席之墨的行情真的是很好的,年轻有为,俊美不凡,风流不羁,甚至受欢迎。岭树村的大姑娘小媳妇们的目光从来都不会让席之墨不自在,反而有些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果然还是那个受人欢迎,受人喜欢的席大公子,而不是被人抛弃的弃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