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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的时候,容远发现自己出现在一个荒岛上,巴掌大点的地方,用一两个小时就能转一圈。这里似乎是热带雨林气候,湿润高温,经常下雨,各种植物长势茂盛,也不愁缺水少粮。没有任何现代文明的痕迹,没有人类生活过的迹象,甚至连动物都没有几只。小岛三面都是山石峭壁,只有一面是平坦的沙滩,可以下海捞只鱼打打牙祭什么的。
从日月星辰上来判断,容远确定除非天雷把他劈到平行宇宙了,否则他就还在地球上。只是这附近似乎很少有船只路过,等了好几天,他都没有看到一艘船。
如果是以前,不拘是雨梭或者机甲,哪怕是兑换个小船呢,容远也有办法离开这座小岛回到文明社会去。只是醒来时,容远发现自己如同在那异空间里时一样,天眼在,石头也在,但其它所有的兑换物都不在,连豌豆也消失了。
没有豌豆,自然也没有《功德簿》,更没有取之不尽的各种兑换商品,容远只能想办法独自求生。在苦哈哈地劈竹建房的时候,容远苦中作乐地想,至少他又弄明白了一个问题:以前在看《功德记录手札》的时候,萧逸飞怎么会把《功德簿》弄丢一直是容远的一个未解之谜。手札写的十分含糊,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现在容远想,或许萧逸飞就是因为在报仇过程中滥杀无辜,一样被天雷狠劈了一顿,才丢了《功德簿》。那时器灵早已被他激愤之下一掌打死,《功德簿》也不会自己长脚跑回来。
容远不会忘记,豌豆作为器灵,其中一个能力就是不管多远也能找到《功德簿》和契约者。所以现在虽然失散了,但容远并不担心,他相信豌豆迟早会带着《功德簿》回到他身边。以前那些兑换物丢了也无所谓,需要的东西重新兑换回来就好。只是纳戒中还有帕寇留下的秘藏盒,唯有这个想尽办法也得找回来。
不过容远并不着急,当前最重要的还是维持自己的生存。
正面领教了天雷威力的左臂开始就像一截枯木,不说做点什么,连痛觉都感受不到,就好像这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好在容远以前杂七杂八的书看了很多,从岛上找了一些对症的草药,捣烂以后敷上,又撕了上衣当做绷带缠着,聊胜于无。
如今容远的胳膊已经渐渐恢复了柔软和弹性,伤口结痂,新肉以完全不符合常理的速度生长,容远几乎每时每刻都忍耐着万蚁噬咬的麻痒,但他忍耐力非凡,除了脸色比平时更白了几分以外,再没有露出别的表情,也一次都没有伸手抓挠过。
伤口好得这样快,或者说已经宣告死亡的胳膊重新恢复生机,这自然不是那几种普通草药的功劳。要换了平时,这样重的伤势被他又泡海水又淋雨地折腾,百分百会溃烂恶化,绝不可能一天天地好转,更不可能短短一周时间就能恢复到可以开始承担一些不太费力的工作。
真正让他得以治愈的,是这段时间容远一直在自己身上实验和掌握的新力量。
并没有什么小说中的“热气从丹田涌出”、“吸收空气的灵子”、“能量在经脉中流动”之类的感觉,那是一种更玄妙的状态,他能感觉到那无限小的弦线的存在,能感觉到它们在虚空中怎样变化又怎样相互影响,自己的意识仿佛和弦线链接在一起,然后轻轻一弹拨……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并不需要大面积的控制,只要有一小部分弦线被他稍作改变,波动很快就会扩散出去,像激荡的水波一样一圈一圈地传播,直到在很远的地方才渐渐变得微弱,在这范围内的物质都会发生变化。这种力量,容远将其简单地称为弦力。
在有意识的锻炼中,他却再也没能发挥出那种单手挥散天雷的能力,只能小范围地对弦线做一些因势利导的改变。即便如此,实验的结果也让他感到十分惊喜。
一点一点的,他让已经大半死亡的手臂细胞再次焕发生机;谨慎调整改变着骨骼和肌肉的结构、成分、尺寸,他的身体每一天都变得更加坚韧而强大;他曾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变成细沙,也曾经手一抖让一截青绿色的柔嫩树枝变得如同焦黄的枯藤。
比起创造和治愈,他更擅长破坏。毕竟破坏只需要随心所欲地发挥就能达成目标,治愈却需要向着特定的方向去整合,比前者要费力得多。
这些天来,容远的变化非常大,如果此时艾米瑞达再看见他,甚至可能会认不出他来。使用弦力的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带来的后果就是容远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消瘦,颧骨突起、脸颊内陷、四肢细长,甚至能看见骨骼的线条,眼睛都好像变大了,显得格外幽深,眼底深处有种仿佛在灼烧生命的热度。但这具看似营养不良的身体却蕴含着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的强大力量,饱含水分的椰子树树干有着极好的弹性和韧度,易弯折却不易断裂,在他面前却像是一截枯枝一样被踹断。
他知道自己一天天离“人类”这个身份越来越远,但容远毫不在意,他从不在乎自己的种族算是什么,他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种群体需要的归属感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不是不担心艾米瑞达的下落,但“担心”这种情绪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让自己心烦意乱以外别无用处。因此容远也不再多想,只专心复原,空余的时间,就是把自己住的地方打理得更加舒心顺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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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可爱的明黄色杯子搁在淡蓝的瓷盘上,咖啡师的一双巧手在其中用乳白色的泡沫牛奶点缀出凤仙花型的图案,浓郁醇厚的牛奶和咖啡的香气散发在空气中,让人心旷神怡。
柳婷看着这杯精致的咖啡,一时有些不忍心喝,坐在她对面的田晓佳却没有欣赏的心思,那勺子胡乱搅了两下,“咕嘟”灌了一口,又因为太烫而猛地哈了口气,伸着舌头不停扇风。
柳婷看得好笑,把自己面前的香蕉船冰激凌推过去。田晓佳急忙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含在舌尖上,痛苦的表情这才缓解了几分,但依然一脸愤愤。
“那丫头从哪儿来的?他们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他爸妈知道吗?真的只是朋友的妹妹?他就没有跟你解释清楚?哪个朋友……”吞下冰激凌,田晓佳就跟机关枪似的问了一大串,瞪着眼睛看上去义愤填膺。
柳婷无奈地说:“我只是说他朋友的妹妹过来住几天,要你帮忙买几件女孩子穿的衣服,你都想到哪儿去了?”
“你怎么能这么迟钝!”田晓佳恨铁不成钢地说:“多少妹妹都是情人预备役!我的姐姐,长点儿心好不好?就你男票那时时刻刻散发荷尔蒙的样子,只要是个女的,就不可能不动心!更何况两人还住一起,朝夕相处的,什么时候擦枪走火都不奇怪啊!”
柳婷眨了眨眼,眉一挑,含笑戏谑地问:“那你动心了吗?”
田晓佳一愣,然后才意识到柳婷指的是她说“只要是个女的,就不可能不动心”这一句,大咧咧地一挥手,说:“哎,我是你哥们儿!”
柳婷“噗嗤”一声笑了,然后摇摇头道:“我相信金阳。”她只说了这一句,但眼底沉淀的笑意和毫无保留的信任却让对面的女孩无法再质疑下去。
“好啦好啦,既然你都这么相信他,我就勉勉强强暂时保留意见好了。”田晓佳挥着拳头信誓旦旦地说:“要是他有一天敢对不起你,哼哼,我就让他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柳婷又笑,声音软软地说:“那就拜托你啦!”
“那当然,你就看好吧!”田晓佳假装很有气势地应了一声。见闺蜜始终笑吟吟的样子,忍不住也跟着笑了。
田晓佳虽然话说得很不客气,但她其实很喜欢金阳,但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金阳很好,田晓佳一直都很欣赏这个各方面都非常出色的大男孩,但她想要共度一生的唯有自己那个虽然有些小毛病但比任何人都更爱她的青梅竹马。
田晓佳对金阳最为喜欢的,是他给自己的好友带来的变化。
她和柳婷一起长大,知道自己的好友因为十分优秀又很较真,小时候在同学中间的人缘并不是很好,女生排挤她,男生则觉得她会给老师打小报告,因此并没有几个朋友。久而久之,女孩性格变得清冷许多,虽然长大以后追捧她的男生越来越多,她却自发地拉开了和别人之间的距离。
但自从金阳来到她身边以后,女孩一天天变得更加柔和、温暖、宽容,她沉下心来开始认真地倾听,对人对事都多了几分体谅,眼神明亮,脸上总是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对每一天都充满期望。她就好像是整个人都沉浸在暖融融金灿灿的阳光里,浑身散发着一种舒畅惬意的愉悦来。
所以田晓佳也很喜欢金阳,虽然她一直嫌弃金阳太过耀眼夺目容易招蜂引蝶,并不是一个好老公的人选。同时她还暗暗担心着,好友显然已经爱得刻骨铭心,万一将来有一天他们分手了,那可该怎么办呢?
柳婷并不知道田晓佳是想到了什么才一会儿眉开眼笑,一会儿又唉声叹气,她的这个朋友心思总是跳脱得让人摸不着头脑。现在她想的,真是那个突然出现的“妹妹”。
她自然不会怀疑金阳跟那女孩有什么,她只是觉得有些奇怪。
女孩出现得非常突兀,连件换洗的衣服都没有。金阳毫无预兆地就把她领回自己家,柳婷也是在男友拜托自己帮忙买几件衣服的时候才知道这件事。
那个女孩个子高挑,长相十分精致,似乎是个外国人,眼睛是少见的翠绿色,总是盛满了浓浓的好奇,又带着几分忧虑。她总是喜欢像猫儿一样坐在地毯上,捧着一本旧相册看来看去,有时会露出几分浅浅的笑意,不过大多数时间都蹙着眉看上去十分烦恼,但她烦恼的样子也是很可爱的。
柳婷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女孩跟她说话的时候还结结巴巴,有时说得太快或者用的词语有点复杂的时候,她就会为难地看着你,满脸都写着“听不懂”。第二天再见的时候,虽然还带着一种奇怪的口音,但交流已经基本没有障碍了。昨天下午过去,她还看到那女孩捧着一本大部头的名著看得津津有味。
她单纯而且天真,却每每问出一针见血的问题,即便如此,她实际上却没有丝毫挑衅的意思,只是纯粹的好奇和疑惑。相处两三次以后,柳婷每次再去,刚到门口正要按铃就发现女孩提前一步把门打开了。一问,原来她并不是从哪里看到柳婷过来,而是“推测”她就要来了,宛如未卜先知一般。
那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女孩,柳婷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聪明的人。
——不,或许只有一个人除外……那位年纪轻轻,就已经荣获各种科学技术奖项的容博士。
金阳说这个叫“艾米瑞达”的女孩是他朋友的妹妹,不知道他的这个朋友是什么样的人呢?
不期然地,柳婷忽然想起在灯光昏暗的酒吧中,那一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