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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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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公的独子,工部的李侍郎是个棒槌,这是京城公认的事实了。

    李棒槌这个名号来源于他刚刚去工部上任的时候做的一件事。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李纯孝上任的第一把火,就把圣上的嫡亲姐姐给烧着了。

    天气太热,大公主想盖个园子纳凉,把这事情交给工部的人办,正好落到了李纯孝身上。要是别人,上赶着拍马屁都来不及,整个天下都是皇上的,皇上他姐想盖个院子而已,用的是国家的钱表现自己的能力,妥妥的必须办好。

    谁知道李纯孝这棒槌查阅了一堆典故,说不符合规矩,给拒绝了……还特别严肃认真的解释了原因,大公主嫁的驸马级别太低,要么等驸马级别提高了再盖,要么大公主您换个级别高点的驸马!!

    当时大公主的脸直接被气绿了,回去就抱病了!

    据说当今圣上最重视这个姐姐的,大公主年轻的时候上街被一个不长眼的子弟给调戏了,皇帝弟弟一上位就是发配了这子弟全家去挖矿了。

    整个京都都在等皇上磨刀霍霍,果然不久高公公就屁颠颠的就去了李国公府宣旨了,可是跟大家想的不一样,李棒槌非但没被削,反而被嘉奖了工作认真负责,赐了一堆好东西,跌碎所有人的眼珠子。

    皇上在皇宫里拍胸脯,好险好险,原本想把老李的儿子安排当御史的,还好当时身边的小高多了一句嘴,给换到了工部去,不然每天恶心死自己了。

    不过这回也算是误打误撞,他早就对自己这个任性的姐姐不满,碍于某些原因不好表现出来,正好李棒槌给出了这个头。

    这件事之后,最郁闷的人不是大公主,而是当初排除万难要给李纯孝当继室的安氏,当今贵妃的亲妹子。

    真正是有得必失,李侍郎从不摘花惹草,文采品貌都是上佳,家世也显赫,可是内里居然是个直通通的棒槌。开始大家都羡慕安氏,会挑男人,等到大公主这事出来……大家还是得羡慕的,人家虽然是棒槌,但是命好啊,皇帝喜欢,没办法。

    至于内里如何,就要安氏自己体会了。

    这次生辰礼之后,恐怕京城很长一段时间不缺谈资了,每当这时候,安氏都很想弄死李纯孝。

    无论她怎样精心谋划,总能被李纯孝莫名其妙的毁的一干二净。

    “死了都不安宁!死了都不安宁!”安氏自己在屋子里砸了一包佛豆,再出屋子的时候,已经一脸宁静祥和,如平常一般温婉美丽。

    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酒醒的李纯孝完全不知道自己中午说了啥了不得的话。

    不过李文馨开口道:“爹爹,我让人布置了念经堂,以后每年这时候,我和弟弟都不庆生了,我们一起给姐姐念经祈福,她在天有灵,一定会高兴的。”

    李文滔也跟着开口道:“爹爹不要难过,我和姐姐一定会把大姐那份好,加倍的给你。”

    李纯孝听到一双儿女这么说,模糊的想起来自己说过啥了,顿时又是感动又是羞愧,一手一个摸着姐弟两的脑袋,“你们都是好孩子,是爹爹错了,不该乱说话。”

    于是一场家庭纠纷,很快消于无形,念经堂也布置起来了,国公府大的很,僻静角落弄个堂子,每日让下人打扫不费什么力,不过这件事之后,又传出了双胞胎姐弟尊长孝顺的好名声。

    而李纯孝在儿女面前丢了脸,回头又给老娘批评了一顿,“文馨文滔两个孩子都比你懂事,当初那孩子也是命不好,养不活,也强求不得,你在文滔文馨的生辰上说这话,别人会怎么想你媳妇?”

    李纯孝人如其名,十分孝顺,之后再也没有提起亡女了。

    只是听到这笑谈的史通,却依稀有点熟悉,硬是想不起来。

    如今的史通已经不是当初的小钦差,他回京上交了他费尽千辛万苦找到的“祸国之星”小丛同学和那一袋子巨兽的皮(狗肉半路发臭只好丢了),皇上心情大好,给连升了两级,用的理由是巡视边*疆*维*稳有功。

    其他官员纷纷表示不信,屁的维*稳,就看到史通那家伙送了个姓郁的小子回来,对这个理由都呵呵哒笑了,纷纷拿出各自的黄瓜打赌,这个小孩妥妥的皇帝的私生子,没见皇上衣食住行都亲自关照么。

    皇后甚至私下还去问国师,涉及到后宫私生子之类的,国师作为皇上的好基友,也只能模棱两可的呵呵哒。

    所以小丛同学就这样在京城落脚了,皇上碍于国师的预言,不敢杀他,所以决定放在眼皮子底下,用心养废(肥)他,但是后宫人不知道啊,这段时间连一向不对盘的皇后和芳贵妃都和睦起来。可怜的小丛同学,皇上想大补他,后妃们想陷害他,原本壮壮的身体被这些人来回折腾……

    而钦差大人品级涨了之后,史夫人地位也拔拔高了,能够进入比以前更高级的社交圈子,然后她就听到了新科探花郎陈雨和圣上用同一个牌子的毛笔的传闻……掐头去尾一想,那毛笔不就是自家送出去的么,兴奋的回家找毛笔。

    结果屁股没有坐稳,那剩下的两只毛笔就被国公府的李夫人要走了,说是要给女儿准备拜师礼。

    史夫人心里那个懊恼,回头跟相公一说,相公居然没有骂她。

    不仅不骂人,还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哼起了曲子,当晚就歇在了新买的舞姬小毕那了。

    史通到现在才知道,那传说中的七福笔,居然是自家送出去的,恩公真正是自己的恩公,不仅仅救了自己的命,还保自己升官发财,那毛笔一支只要一两银子,拿到京城随便一百两卖出去……嚯嚯嚯!

    他连夜让甲六快马加鞭回甘娜县城买毛笔,甲六知道缘由之后,也是后悔的跟被一群草泥马草过一样,曾经有四百两摆在他面前,他居然拒绝了,坚定的换成了四两银子……

    心情比自家大人还急切的甲六一路狂奔,住驿站的时候还碰上了几个黑脸的少数民族人士,要是平时甲六说不定还会好奇打听打听,可是这一次,他实在是心情激荡,连闲唠嗑都顾不上,在驿站吃了饭就去休息,养足精神第二天继续朝甘娜县狂奔。

    终于,甲六是一路风吹日晒,累死了六匹马,奔到了甘娜县。

    此刻,阳光剧烈,甲六站在那空荡荡的店门口,两眼发黑,热泪直流,旁边的寿衣店的老板热情的出来招呼道:“哟!这位爷,一看您就是家里有丧事,来我这里,一条龙齐全,从寿衣到棺材,绝对是整个县城最便宜的,您要是来两套,小的给您把零头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