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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戏中戏灼灼其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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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陵一带多山,方圆十几里的武陵仙山,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是这一带仙门众家的仙脉源泉。

    山间灵物的形态千变万化,无论是草、木、虫、兽,亦或是人。它们被封印在武陵仙山,一旦踏出结界半步,就会立刻化为灰烬。

    相传在武陵一带,每当桃花开尽枝杈,遍山桃花浸染着月色,凝出了一缕精魂,化作了个面若桃李的绝代佳人。佳人在沙沙作响的树影间起舞,接着朦胧的月色吹笛,那笛音古朴动听,已经如同深山幽谷一般深渊,弥漫着一种古老悠远的韵味。

    而这传说,到了修习仙术之人耳中,立马就变了味儿。

    “什么?武陵,笛声,桃花精魂……那不是……”

    “是啊,是灵物啊,而且还是力量相当强悍的灵物,仅凭它一个就能供应武陵仙门众家的力量需求!”

    “这是什么造化啊,几百年难得一见的桃花妖,竟然叫我们给撞上了!”

    “所以我们赶紧收拾收拾,去把那灵收了去!”

    “……”

    多少人因为这个传说投身进入武陵山,可是却只见去不见回,人们不断尝试,不断失败,这个传说也就重新再一次变回了传说。

    直到一个人闯进山林,打破了这个亦真亦幻的故事。

    那是一个年纪介于青年和少年之间的男子,衣衫褴褛,刀口和枝杈刮破他身上黑色的夜行衣,伤口的地方渗着血,却没有做任何的包扎处理,鲜血淋漓的皮肉和破碎的衣料掺杂在一起,可他却连哼都不哼一声。

    他叫秦蓁。

    “谁?”

    秦蓁警觉的回头,细碎的脚步声停了,只见得一双纤细白净的足尖落在桃树的花枝上,轻飘飘的。

    柔软的花瓣落下来,带着桃花独有的浓郁香气。

    他盯着姑娘雪白的足尖看了短暂的一瞬,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有些窘迫的移开了视线:“原来是位姑娘……”

    “这位姑娘,都这个时辰了,这荒郊野岭的……你不回家吗?”

    桃花枝上的人儿偏了偏头,没有回话。

    只听“嗖”的一声破风声,凝滞的气氛被突如其来的一支箭打破了。

    秦蓁敏锐的腾身而起,长臂伸展,带过了她,接着因为长时间的逃亡终于体力不支,昏倒在了地上。

    锋利的箭头插在桃树的枝干上,箭翎处隐隐约约的带着某个显赫家族的纹样。

    “居然晕过去了……”桃花妖扑闪着睫毛叹了口气,她的目光在深入树干的那支锋利的箭上停留了一瞬,接着费力的把他的手搭在自己薄削的肩上撑起他的整个身体,一点一点的把他挪进深山。

    “你……也是来猎捕我的吗?”

    她喃喃的自语,说给自己听,说给风听,说给这山上的一草一木听。

    ……

    日暮黄昏,燕雀归巢,秦蓁沉睡了一天一宿,终于转醒。

    身上的伤口都被简单清洗过了,上面还细心的敷了清凉的草药。

    “你醒了?”

    秦蓁挣扎着起身,声音有点哑:“多谢姑娘救命之恩,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桃花妖澄明的眼睛静静的盯着他,没有回答。

    “你……很久没有休息了吗?”

    “嗯,很久没有了。”秦蓁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挑起这个话题,“在下……是秦氏的门徒,姑娘可以叫我秦蓁。”

    “《诗经》有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正是在下的名字。”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桃花妖听不懂什么《诗经》,只是笨拙的重复着他所说的每一个字节。

    “为什么进山?”

    秦蓁的面色变得有些难看,像是回忆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半晌,桃花妖以为他不打算回答了,却只听秦蓁压抑着自己的声音,低低的吐出两个字:“……逃亡。”

    真巧。

    我们都在被心怀叵测的人追着跑。

    桃花妖垂下一双潋滟的眼睛。

    “这个,给你。”

    “什么?”

    “吃的。”桃花妖把东西一股脑的塞给他,接着背过身去,“你可以在这座山上待一个月,这一个月你睡好觉,养好伤,避过风头。”

    “过了这一个月,你最好忘了它,就当是从来没有来过。”

    “但是……”

    桃花妖不再给他说话的机会,自顾自的起身离开。

    “姑娘,至少要告诉我你叫什么吧?”

    她的步子停顿了一下:“我叫姜韶华。”

    ……

    秦蓁身上的伤好得很慢,草药敷上了,一日复一日的换新的,可是却总不见好。

    姜韶华的话很少,秦蓁只好想方设法的没话找话说。

    “韶华姑娘,你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啊?”

    “不可以吗?”

    “没,”秦蓁笑得有些傻,像是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手忙脚乱的不知道做何是好一样,连连否认,“没有没有,就是觉得你穿白衣服特别好看,像仙女儿似的。”

    于是姜韶华默默的收起了那些深颜色的裙衫,只穿白的。

    “韶华姑娘,你看那边的那棵桃树,为什么用红线挂满了铃铛啊?”

    “不知道。”

    “不过,还挺好听的。要是你身上也能戴一个铃铛就好了,发饰耳坠都行,这样我找你就不用那么费劲了,我就是这样找我家大黄的!”

    “嗯?”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啊,你别误会,”秦蓁像是说了错话一样摆着手,又讨好的夸赞她,“韶华姑娘,你的头发真漂亮。”

    “还有你头上的那支簪子,我能看看吗?”

    姜韶华拔下簪子递给他。

    “很精致啊,你一直戴着它吗?”

    “……”

    姜韶华夺回簪子就要走。

    “诶诶诶你别走啊!韶华姑娘!你是不是嫌我啰嗦啊……”

    她面上嫌弃,嘴上不说,可是从此以后,姜韶华头上银簪的尾端便多了一枚小铃铛,一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响,秦蓁远远的就能听到,一听到就能辨别出她的位置。

    秦蓁像是块狗皮膏药似的缠着她,惦记着她,不知不觉的,仿佛抢占了她心里的每一寸角落。

    他们默契的遵守着一个月的约定,彼此都对这件事情绝口不提。

    可是一个月还是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