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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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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嗡嗡~”

    摆在桌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

    霍栩接通电话,那边传来助理的声音,“爷,下午一点钟,约了和任总的会面。”

    “嗯,知道了。”

    霍栩放下手里的咖啡杯,起身朝着正在忙碌的虞软软走去。

    女孩正忙着给餐厅重新布局。

    看见男人走了过来,她神色一怔,“怎么了?”

    “出个门,晚上回来陪你吃饭。”

    霍栩抬手揉了揉女孩的发旋,然后拿起椅背上的西装套上。

    “那我送你吧!”

    听他说要离开,虞软软急忙也追了上来,一把挽住霍栩的胳膊。

    这位可是金主爸爸,得好生伺候着。

    看着女孩跟屁虫似的讨好模样,霍栩嘴角轻笑,直到她将自己送到电梯口,霍栩才止住脚步,转身看向女孩,“好了,就送到这里吧,外面热。”

    “那,你晚上一定要记得回来陪我一起吃饭哦!”

    女孩踮起脚尖,在男人的脸上Mua了一口。

    霍栩捏了捏她的脸,电梯这时候上来了,在女孩恋恋不舍黏黏糊糊的相送下,霍栩上了电梯。

    商厦同层的走廊上,任曦媛戴着墨镜,手里提着大牌包包,身后跟着几个保镖朝这边走来。

    老远,她就看见了那天对自己出言不逊的女人。

    任曦媛眉头一蹙,目光先是停留在虞软软身上,看见女孩笑脸盈盈地挽着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

    她的视线,不由顺着女孩的视线,往上挑,然后,就对上了一张惊为天人的俊脸。

    男人面容冷俊,周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进的冷意,可唯独在面对眼前的女孩时,眼睛里盛着满满的宠溺。

    “晚上一定要回来陪我吃饭哦。”

    女孩踮起脚尖,在男人的俊脸上亲了一下,瞬间,那双本该淬着寒冰的眼睛,眼角微微上挑,笑意和甜蜜从里面溢了出来。

    任曦媛的心脏瞬间漏跳了一拍。

    她见过的帅哥不少,但是从未有过一个人能轻易让她有心动的感觉。

    这个男人长得真俊。

    可为什么偏偏喜欢那个乡巴佬?

    她端庄淑仪的脸上闪过一丝嫉妒和不甘,站在原地,由上到下打量着虞软软。

    鄙夷地想,难怪她说,这个女人怎么年纪轻轻就出来开餐厅,原来是找了个有钱的男朋友。

    虞软软目送霍栩离开后,转身准备回餐厅,刚一转身,就对上了一双充满打量的眼睛。

    又是她?

    自从上次这位自命不凡的任小姐在她店门口嚣张了一番之后,虞软软后来有暗中查过她的身份。

    任曦媛,任家众星捧月的大小姐。

    不过,这位大小姐,却不是任总夫妇的亲生女儿,而是由任总弟弟那边过继来的养女。

    任夫人的女儿在8岁那年被人贩拐走,之后音讯全无,下落不明。

    任夫人思女成疾,精神失常,可是又患上了不孕症,任总深爱妻子,不但没有放弃妻子,为了不让夫人过于忧伤,甚至把弟弟家的女儿过继到了膝下。

    任夫人的疯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把对女儿的思念都寄托在了任曦媛身上,可一旦发起疯来,就谁都不认了。

    有时候甚至会伤人,任曦媛小时候被任夫人伤害过好多次,任总对这个养女心存愧疚,因此对她格外的爱护。

    任家可以称得上是垄断滨海商业的无冕之王,任曦媛作为任总膝下唯一的女儿,当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骄纵一些,也很正常。

    虞软软不想惹事,而且她觉得自己跟任曦媛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冲突,于是她错开目光,径直从任曦媛身边走过。

    看到女孩擦肩而过的身影,任曦媛心里顿时火大。

    她在滨海所过之处,人人对她都是态度谦卑恭敬,第一次遇到这么傲慢的。

    “大小姐。”

    保镖看出任曦媛的不悦,躬身询问,“要不要我们帮您教训一下她?”

    “不用。”

    任曦媛撩了下头发,白眼一翻,“本小姐有那么小心眼么?”

    “对……对不起大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

    “哼,那个女人想在滨海做生意?也得看看我们任家肯不肯点头。”

    任曦媛说完这番话,迈着高跟鞋,大步流星地上了电梯。

    另一边。

    霍栩正在任家的花园里,坐在遮阳伞下,喝着下午茶。

    任家在滨海也有一处庄园,一片花海中,园子里飘着果香。

    “小栩,难得来我们滨海一趟,今晚就留下来吃个便饭如何?”

    任青山看着面前这个举手投足器宇不凡的青年,眼中透出欣赏之色,笑盈盈地留客。

    “不了,我未婚妻还在家里等我。”

    霍栩抿了一口青花瓷杯盏里的茶水,客气地说。

    任青山有些讶异,“哦?你和虞家那丫头又和好了?”

    任青山和霍栩曾经有过一段渊缘,犹记得第一次见这个少年时,他才十七岁,还是个穷困潦倒,靠着别人资助才能上学的穷小子。

    那天,还是帝都刑警大队队长的刘博刘局长,开车跨越好几座城来到滨海,找到自己,身边带着的就是穿着一身破旧衬衣的少年霍栩。

    当时的少年,满脸都是淤青,嘴角伤口流着血,胳膊和手上都是受伤后刚刚愈合的痂。

    他跟在刘博身后,就像是一匹饱受伤害后,对人类不再信任的野狼幼崽。

    任青山看到他的瞬间,就有一丝不好的预感。

    因为,他看见少年的眼睛里,透着濒死前的最后一缕求生欲。

    “任总,今天我带这个孩子过来,是想请您帮他一个忙,我知道当年那件事情,给你带来了无法磨灭的伤害,也给你的家庭带来了灾难。”

    刘博当时靠着墙壁,递给了他一支烟。

    然后顺势为他点上火。

    “我本来不想给你的伤口再撕开痂,撒上盐,可是这个少年他还年轻,你能不能给他活下去的一个信念?”

    任青山原本有些一头雾水,当了解到他们过来是来打听自己被绑架失踪的女儿时,整个人脸都黑了。

    因为那具烧焦的女孩尸体已经火化多年,无法验尸,任青山根本不能确定对方是自己的女儿。

    他更不可能相信那是自己女儿。

    小圆只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虽然当爸爸的无能,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她,可是任青山相信,自己的女儿现在一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健康平安的活着。

    他根本不可能接受刘博那个匪夷所思的假设。

    怎么可能?

    小圆怎么可能会死在社区卫生院?

    他几次将刘博赶走,可是后来,当他看见那个少年眼里最后一丝希望破碎之后,他终于还是动容了。

    这么多年,他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

    梦见小圆哭着被人贩虐待。

    那么小的孩子,被穷凶极恶的犯人拐走,如果她还活着,这十几二十年,该过着怎样苦难的生活?

    卖到山村老林已经是最好的下场。

    怕只怕,还有更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