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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卡斯似乎与杨明有同样的像法,说道:“这里真是个好地方,食物美味,空气清新,环境极好,女人也很漂亮,加上消费水平极低,或许我以后可以来这里安居。”
郑虹说道:“在都市人会向往乡村,在乡村人会向往城市,再好的地方也会有腻的时候。阮森,我们的准备够了吗?如果准备齐全,就立即出发。”
阮森说道:“还缺食物和水,我想隔壁有卖。”
不多时,四个人身上都多了一个装着至少三升清水的铝制水壶,一个油纸包裹的包,里面是一些肉脯水果干,还有盐巴和巧克力。虽然在丛林中食物应该是不缺,可是还是有备无患。
准备已经齐全了,郑虹找到一辆马车,和马夫谈妥价钱,四人上了马车,前往丛林。
出了市区,杨明明白郑虹为什么找马车了,一路都是坑坑洼洼的泥巴路,加上十分的窄,也就马车能走,要是云贡那些破汽车,一准抛锚。
阮森摸出一个有点儿像口哨的细竹管制的小笛子吹奏起来,充满异域韵味的旋律很是美妙,杨明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阮森说道:“家乡的曲子,没有名字。这个哨子是我最好的战友的遗物,每次进入丛林前我都会吹奏曲子,提醒自己丛林是危险的。”
一旁卢卡斯从背包里取出一把步枪的零件,用布和特质的润滑油细细的擦拭着,神情很专注。
郑虹手上多了一个小竹板和一把锋利的小刀,一丝不苟的削竹板,看起来是要削制成杀人用的竹片。
看着三人,杨明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对比他们这些已经历经无数次生死的人,自己就是一刚断奶的孩子而已。
一匹马拉着车加上五个人,路又不怎么好,走的并不怎么快,无所事事下,杨明摸出了挂在脖子上的项链,瞧着那一粒黑色的石头,自言自语着:“我还真是个多情种,不就是睡了一夜吗,就对她念念不忘。”
卢卡斯说道:“她是个不错的女人,记住她也没什么。不过,你早晚会忘掉她的,因为你和我,和丛林之王都一样,只是个过客而已。”
“过客?”杨明笑了笑,说道:“呵呵,或许吧。”
走了十多里地,马车来到一个路边市集,小贩们和村民们交易水果猎物药材之类。
见马车来了,上面载着几个外国人,不少小贩围上来,兜售自己的货物。
眼看着要离开市集了,杨明发现离着一百来米处,有不对劲的事情,两个中年男子正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纠缠,女孩死死抱着一颗橡胶树不松手,两个中年男子想拉她走可没成功,干脆就地扒女孩的衣服。
杨明说道:“卢卡斯,不介意的话,我想玩玩你的枪。”
“没问题。”卢卡斯从背包里取出一把手枪递给杨明,“M6,最大射程一百五十米,有效射程一百二十米,弹夹里面有十六发子弹。”
“谢了。”杨明平举手枪,瞄准两个正在脱裤子的中年男子,深吸了一口气,扣了两次扳机。
卢卡斯目中,两个中年男子捂着下面倒在地上,痛苦的扭动着,很明显,他们被杨明废了。
卢卡斯吹了下口哨,说道:“嗨,伙计,枪法不错,以前练过?”
杨明笑道:“第一次玩枪,感觉还不错,挺带劲。”
卢卡斯大方说道:“看来你有用枪的天赋,这把枪送你了。”
杨明也不矫情,把玩了一下枪,装进了腰间一个看起来就是装枪的口袋,“谢了。”
马车又晃晃悠悠走了二十多里路,前面不到一百米处出现了一个哨卡,一些个穿着破旧军服,手里持枪的家伙阻住道路。
马夫回过头,叽里咕噜和郑虹交谈着,郑虹递过去一张百元票子给他。
阮森说道:“马夫说,前面的人是专门向前往丛林打猎的人收取过路费的,只要给钱就没有事情。”
很快,车子到了哨卡处,被拦了下来,马夫把钞票递过去,一个五十来岁,浑身黝黑的家伙满脸是笑把钱接过,挥了挥手准备放行,可是目光投向郑虹,眼睛一亮,朝着同伴呼喊了几句,立马七八个枪口对准了车子。
图国老头满脸淫笑,眼睛盯着郑虹,恨不得把她吃了一般,嘴里叽里咕噜说着什么。
没用阮森翻译,杨明笑道:“我猜,他是不是说,别的人可以过去,郑虹姐得留下来?”
“那个可怜的家伙,就是那么说的。”阮森说着,给了图国老头一个怜悯的目光。
忽然一声女人的惨呼响起,杨明四下看了看,路边不远处有一个草棚子,女人的呼声就是从那里传来。下一刻,一个披头散发衣衫褴褛的女人冲出草棚,大步跑向马车这里,后面草棚里钻出两个图国男子,大步追赶。
郑虹坐着不动,猛喝道:“动手!”
阮森灵活的跳下车子,矮着身子窜到了挡在车前的一个图国男子身前,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把刀子,一个弧线划过图国男子的喉咙处,接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另一个家伙。
阮森行动的同一时间,卢卡斯闪电般取出手枪,瞄准车前的人扣了几下扳机。
一秒没用,车前当着去路的几个图国人全部毙命,杨明也没闲着,取出刚到手的M6,瞄准朝着车子奔跑来的女人假装做了一个扣扳机的动作。
本来披头散发一脸恐惧无助的女人忽然间神情变得阴沉,猛的往身侧一跃,做出躲避子弹的动作,还没等落地,露出一把手枪。
女人作势要射击,可惜早已经准备好的杨明实打实的扣了一次扳机,正中她的脑门,来了个一枪毙命。
两个光着下半身,追赶女人的图国男子,见到突然发生的一幕,顿时吓呆了,然后一声惨嚎后,转身拔腿就跑,没跑几步,各自后心中了一枪。
“斩草要除根!”宰了三个家伙后,杨明收起手枪,把目光投向郑虹,“看起来,她应该是专门埋伏在这里的,看起来想杀你的人还没放弃。”
郑虹什么也没说,只回了一个微笑。
马匹被枪声惊吓,呆愣了一下后猛的扬起前蹄,然后发狂般前奔,阮森几步追上。
等马车离开后,哨卡不远处树林中出现一个人影,怨毒的看着马车离去的方向,“下次,你不会那么好运了!”
临近中午时分,马车离开云贡市差不多五十公里了,前面的路越来越难走,前方路没了,一条小河上只有两个原木搭成的桥。
郑虹见状,招呼同伴下车,步行过桥。
卢卡斯取出指南针看了下,结果指针乱晃,压根没用,再拿出GPS定位仪,发觉电磁干扰严重,也无法使用,“难怪飞机无法掠过神秘地带上空,这里距离神秘地带还过百公里,就已经有严重的电磁干扰了,磁场非常紊乱,大概任何电子仪器都没法使用。”
“在丛林里,任何的仪器都是多余的,我们走吧。”阮森招呼了一声,顺着小道前行。
几个人步行了约两个小时,路已经完全消失了,只有一些野兽的道,参天的树木几乎遮蔽了太阳,地上的枯叶下不时出现泥沼,湿度越发大了,各种毒虫不时出现,森林中时常传来野兽的嘶吼声,整个森林处处都是危险。
忽然,卢卡斯拔枪,枪口指着一个方向扣下扳机。
枪声落下后,卢卡斯大步跑向射击的方向,很快又跑了回来,手上多了一只野鹿,“伙计们,中午的午餐有了。”
郑虹说道:“找个地方休息,杨明负责警戒,卢卡斯剥鹿,阮森负责柴火。”
就近找了一处还算干净地方,卢卡斯把鹿挂在一颗小树上,剥皮去下水去头,杨明背靠一棵大树,警戒四周,阮森捡拾一大捆干柴回来,生气篝火,郑虹坐在一棵倒地的枯木上,研究地图。
阮森让柴火差不多,朝卢卡斯打了个手势,说道:“火已经好了,可以烤肉。”
卢卡斯已经把鹿剥好,找来芭蕉叶,把鹿肉切成一块块方便烧烤,再找来一些一米来长新鲜的树枝串起来,撒上盐巴,捧着放着十多斤鹿肉的芭蕉叶来到火堆旁,“丛林之王,搭把手。”
没多久,浓郁的肉香飘来,卢卡斯把刚烤好的一大串肉丢向杨明,“伙计,这是你的。”
“谢了。”杨明接住肉串,大快朵颐起来,刚烤好的新鲜野生鹿肉,美味极了。
一餐结束,把吃剩下的鹿肉用芭蕉叶包好,每个人带上一些。阮森把火给完全灭掉,防止引发火灾。
看了下脚边那些还没烧完的枯枝,阮森说道:“这里还算不错,随处都有枯枝可以生火,估计再走半天,就很难找到枯枝了。”
卢卡斯灌了一大口酒,把瓶口拧紧装包里,站起身,说道:“一年多没有进丛林执行任务了,森林之王,这次要靠你了。我亲爱的郑,是不是该出发了?”
郑虹看了看来时的方向,说道:“我感觉有人跟着我们,阮森,等下我们下走,你隐匿除掉他,然后来和我们会和。”
“是。”阮森点了点头,闪身进入了一处灌木丛,身影消失不见。
“出发。”郑虹招呼了一声,三人上路。
虽然是丛林外围,但已经非常难走,小队以一字型前进,杨明手持缅刀在前面开路,不时的砍开一些荆棘或灌木丛,郑虹在中间,卢卡斯持枪走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