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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甜与苦

作者:热可可温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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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逐渐从一场惨无人道的战争中走出来的Z国开始迎接滚滚硝烟散去后的新生,每个家庭都诞下了新的生命,这一代,是Z国从泥泞中努力爬出来的新一代。

    这其中就包括了N省SX村的庄家。

    “哟,一个六斤的胖小子!恭喜啊,庄家老三。”

    看着接生婆从产屋里抱出来的小婴儿上称,周围的善良朴实的村民纷纷对一个年轻的汉子表示祝贺。

    “谢谢大家,我先去看看慧兰的情况。”

    庄家老三擦拭了一下满头的汗水,满怀喜悦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在产婆手里嚎啕大哭,随后又着急忙慌的推门走进了屋内。

    “慧兰,辛苦你了。”

    “庄哥,咱们家,有后了。”

    木床上,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子虚弱的看着急吼吼冲进来的丈夫,露出一个幸福的微笑。

    ...

    庄家老三,是整个庄家村最有文化的人,是整个村子里唯一走出去的农民,在远离山沟沟的一个小镇里管辖一个邮局。

    那个时候,提起庄家老三,谁不羡慕?谁不尊敬?

    因此在庄家老三因为村里的习俗而千里迢迢带着夫人赶回庄家村生小孩的时候,村里人自发的给庄家老三修葺了一个三层的小木屋,算是村子里给庄家老三的贺礼。

    不过庄家老三并没有想住进去的想法。

    他想当城里人,因为家里多了个小孩,他在镇上被分配了一个小房子,虽然面积没有山沟沟里村民送给他的小木屋大,但是住起来要舒服的多。

    因此在村里接生了小孩之后,庄家老三只是简单的摆了一桌满月酒,然后就带着全家离开了小山村,住进了镇子里。

    不过这和刚出生的婴儿没什么关系,他现在还没有名字呢。

    不过习俗还是得尊重,直到小娃子约莫半岁大的时候,庄家老三才给自己儿子取了个非常简单的名字,叫做庄重。

    简单而不简约,起码比村里的那些根啊柱啊要好听。

    而且约莫两岁半的时候,庄家老三非常惊喜的发现,自己的儿子,似乎比一般的小孩要早慧很多。

    “慧兰,我想,送咱家娃子去J城念书。”

    庄家老三下定了决心,自己的儿子肯定以后比自己还有出息,小镇的学校怎么配的上他!

    宋慧兰没有意见,只是默默的支持丈夫的决定。

    当然早慧,要是你从出生开始就因为做各种各样古怪的梦,一岁就认得爸爸妈妈叔叔阿姨还有耕地的老牛,你也早慧。

    庄重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懂了很多事情,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幼儿园,他只能等到更大的时候去上学。

    爸爸每天在邮局忙碌,妈妈又在纺织厂里工作,两人都很忙,不过好在庄重很乖很懂事,他们也比较放心庄重每天一个人在家里。

    因为性子偏孤僻,加上镇子上没什么同龄人,庄重童年几乎没有玩伴,而爸爸也很少回家陪伴他,庄重最开心的日子,就是父亲每次升官,就会带庄重去外面吃饭,大家似乎都很尊重父亲,只有这个时候,庄重才会被一堆不认识的叔叔阿姨包围,大家都笑着摸他的头,夸他聪明,夸他可爱。

    但庄重不爱搭理这些人,他只是觉得桌子上的饭菜很好吃,他真正开心的,是能吃到平时在家吃不到的这些美味。

    庄家老三的官似乎越做越大,家里经常能看到多出来很多新鲜的玩意。

    最让庄重感兴趣的,还是厨房里那口锅,他知道每天吃的东西都是从那里面出来的,可为什么每次妈妈做的饭菜就那么一般,外面的就那么好吃?

    庄重搞不懂,偶尔也会问每天工作完疲倦异常的宋慧兰,可宋慧兰只是告诉他,去城里读书,去城里读书就可以学会更多的东西,也能吃到更多好吃的。

    庄重很期待城里的学校。

    可他已经等不到了,因为就在他快到念书年龄的时候,庄家老三在某一天夜里被抬了回来,满头是血,神志昏迷。

    “爸爸?”

    庄家老三没有回答他,庄重拉着父亲的手,坐在床边轻轻的摇着。

    庄家老三还算幸运,身体在慢慢的恢复,只是持续不断的高烧,让庄家老三连话都说不出完整的一句,已经断绝的经济来源,让庄家的生活越来越差。

    那段日子,庄重记得很清楚,每天夜里,总有一群穿着灰色衣衫,胳膊戴着红色布条的人冲进他家里,打砸,辱骂,白天就拖着妈妈出去,晚上再一身垃圾的被拖回来。

    庄重冲上去撕咬这些穿着灰色衣衫的人,可总是被对方不耐烦的推到在地,骂他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小杂种。

    那些狂热的灰衣人,脸上总是写满了骄傲,就像是心里的信念得到了贯彻,一个个打砸起庄家的东西分外卖力,就仿佛这是一种崇高的事业。

    庄家老三在床上病了整整一年,瘦的只剩皮包骨头。

    直到有一天,山沟沟里的庄家村村民来了,在一天夜里,走过漫长的山路,推着小牛车,帮宋慧兰把丈夫抱上去,然后拉着庄重的手,连夜走到天亮,磨穿了鞋底,脚上长出了燎泡,终于又回到了庄家村。

    庄重失去了读书的机会,慢慢的,眼睛里也失去了光彩,看着宋慧兰的背因为每天耕地越来越佝偻,庄重也捡起了家里的锄头。

    刚开始总是困难的,村子里的同龄人都是帮家里干活的一把好手,庄重的身体却孱弱的很,锄头挥舞不了几下就开始喘气,山里的饭菜比镇上的更难吃,庄重的体重越来越轻,都快有庄家老三躺在床上那味儿了。

    天无绝人之路,回到村子里没一年,庄家老三的身体反而逐渐好转,没多久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庄家老三重新有力气抱起庄重的那天,庄重很高兴,连难以下咽的饭菜都多吃了几口。

    可那些灰衣人,就像是疯狗闻到了味,居然跨越十几里的山路,追到了庄家村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