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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四节 使团(1)

作者:要离刺荆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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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朝一行在两日之后,才终于见到了人烟。

    但并非是村庄,也不是游牧的部落,而是一支满载着货物的商队。

    这些商人的服饰、样貌甚至是肤色,都与王朝所见过的中国、匈奴乃至于西域诸民族完全不同。

    他们金发碧眼,肤白毛浓,颧骨有些凸起,至于服饰,多数人只在身上披了一块兽皮。

    他们驱赶着大约数十匹驮马,人倒是挺和善的。

    商队的主人,自称是‘阿纳比’。

    当然,这是音译,而且是从西域向导翻译给王朝所知的的二手音译。

    阿纳比自称是‘阿伦’(Akatzir)部的人,这个词组假如用汉室的雅语来念的话,应该读作‘奄蔡’。

    这奄蔡在康居以西,据说靠近一个更遥远的西方大国。

    奄蔡人,作为东西方之间的桥梁,数百年来一直往来东西,将来自东方的丝绸、香料运到遥远的西方,当阿纳比得知王朝一行是更远的东方国家,伟大的汉朝使团成员时,他立刻就对王朝一行非常热心,他甚至邀请王朝去他的部族里看一看,他的王非常愿意与伟大的东方国家联系(主要是为了卖丝绸)。

    王朝婉拒了对方的邀请,但表示,将来必定会派人前往更西方的国度,将汉天子的赐福以及威德传播开来。

    在这里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造成了一个比较有趣的情况。

    在阿纳比看来,这些东方人嘴里的赐福和威德,大约就相当于拜火教啊奥斯匹林诸神佛教什么的宗教场面话。

    在这一时期的中亚,宗教情况非常多元化。

    什么拜火教啊佛教啊奥斯匹林诸神的信仰啊甚至是一些原始的教派,也随处可见。

    所以,阿纳比也就满口答应了。

    这让王朝非常满意。

    嗯,这下子,将来回朝,就可以报告天子:奄蔡人表示乐意臣服于陛下……

    若有机会的话,将来说不定,还会有子孙后代,在奄蔡国的土地上,立下一块‘汉奄蔡国’的石碑。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宾主尽欢了。

    双方非常和谐的相处了十余日,最终,双方在康居与大夏国的边境依依惜别。

    至于为何不去康居?

    这个问题很好解答。

    第一,现在是冬季,康居人在南方的人民和部族已经回迁了他们温暖的北方。

    这也是康居这个国家,最为奇特的地方。

    康居人是半农耕半游牧的国家。

    其南方广阔的草原地区,是游牧的乐土,而北方温暖的平原河流之地,则是农耕的沃土。

    每年夏季,康居人北上到南方的草原游牧,然后在冬季时返回北方的定居点,躲避严寒。

    所以,此时,康居人已经基本上北上了。

    这也是王朝等人在康居人的地盘上,不见人烟的原因。

    假如,王朝等人想要北上的话,那至少还需要跋涉上千里。

    而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康居人亲匈奴。

    这实在是很令人费解。

    毕竟,以王朝在西域所知,匈奴人在过去数年,曾经多次西征,且与康居人展开了数次大战。

    匈奴人甚至在西域诸国之中,广泛的宣传和吹嘘着自己在西域的伟大胜利。

    在这些宣传之中,匈奴人就多次提及‘破康居王大帐,获其妇女牲畜’‘得康居左大将首级,斩其部曲万余’一类的战绩。

    是以按道理来说,康居人即使不仇视匈奴,也该对匈奴恨之入骨才对。

    但……事实就是如此。按照那阿纳比的说法,他们这些人,只要踏入康居人的聚集地,那么,那些渴望与匈奴建立关系,并且前去朝拜匈奴单于的康居贵族肯定会杀死他们,将他们的头颅,献给匈奴人当做礼物。

    阿纳比所说,虽然未必是真的。

    但王朝却冒不起这个险。

    他经历了千辛万苦,一路跋山涉水,穿越戈壁与大漠,渡过高山,越过河流,可不是来万里送人头的。

    且,他的使命,只是前往月氏、大夏、身毒,联络西域诸国,顺便侦查当地的地理、政治和文化。

    至于那康居,纯属附带目标,可有可无。

    倒是使团里的欧克提拉这些天情绪一直比较低落。

    因为,他从阿纳比嘴里得知——他与所有希腊-马其顿人共同的母国,神圣的希腊城邦,再次被罗马人血洗了。

    轰轰烈烈的希腊城邦起义失败了。

    斯巴达与雅典,血流成河,死者成千上万。

    曾经能够与罗马争锋的迦太基,也已经陷入了灭亡的前奏。

    不过,他很快就振作了起来。

    因为,大夏王国,也就是巴克特里亚王国,已经近在眼前了!

    …………………………………………

    万里之外,长安城。

    刘彻端坐在宣室殿的正殿之上,接受着来自北匈奴使者的问候。

    “奉我主句犁湖单于之命,使者韩旭敬拜中国皇帝,恭问皇帝圣安……”与过去的匈奴来使的措辞一般无二。

    不过,跪在刘彻眼前的这个匈奴使者,却毫无疑问是一个黑发黑眼黄皮肤的中国人。

    从他的跪姿以及衣着打扮来看,他还是一个接受过教育的士大夫。

    “呵呵……居然还有活着的汉奸……”刘彻在心里嗤笑了几声。

    这些年来,随着汉室国力强盛,对匈奴屡战屡胜。

    无数曾经主动或者被动投奔匈奴的官员贵族纷纷‘识时务为俊杰’。

    不是悄悄的溜回来了,就是拖家带口,哭爹喊娘的跪在长城关塞之外,祈求宽恕。

    没办法,汉匈今天攻守之势完全转换。

    留在匈奴,不仅要受人白眼,被人歧视,还可能随时被冲过来的汉军砍掉脑袋。

    要知道,刘彻给汉奸们开出的价码可是很高的。

    一颗汉奸脑袋,能顶三个匈奴士兵脑袋!

    若遇到大汉奸,记录在案的那种,这种人的脑袋堪比匈奴贵族了。

    即使是他的子嗣妻女,也很值钱!

    总之,落在汉军手上的汉奸们,每一个的死法,都很别致。

    高阙之战中俘获的汉奸们的尸体,现在都还吊在高阙城楼上呢!

    那些无头的尸首,吓坏了几乎整个汉奸群体。

    是以,今日,居然还有汉奸存在,而且这个汉奸居然敢来长安!?

    这真是有些出乎刘彻的意料之外。

    “斩了吧!”刘彻站起身来,对着左右吩咐。

    立刻,就有着在殿中执勤的武士走上前去,沉重的甲衣,抖动起来,寒光闪烁的利剑,被抽出刀鞘。

    “陛下,两国交兵不斩来使……”那韩旭却似乎有些心理素质,没有慌乱,立刻就叫道:“陛下自诩圣王,难道连基本的礼仪也不遵守了?”

    “两国?”刘彻哈哈大笑,他把玩着自己手里的那封匈奴国书,然后忽然将之砸到地上:“哪里来的什么两国?”

    他站直了身体,张开双臂,十二旒垂在眼帘之前,殿外的阳光折射在他身上,使得他的影子投射到庄严肃穆的宣室殿之中,显得无比深邃而高大:“朕受命于天,天命朕为天下主,夫四海之中,六合之内,八荒之中,皆为朕土!”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鸿胪公孙昆邪也适时的站出来,一脸正色凛然:“宇内莫不为汉臣妾!匈奴归义单于亦敬而拜之,尊吾皇为‘天单于’!”

    将军们也都是站起身来,一个个高大的身影,围拢了过来,气势汹汹,杀气腾腾。

    那几个沉默的武士,更是毫不留情的将韩旭架了起来。

    对他们来说,天子的意志就是天命!

    韩旭心里面,顿时就日了哈士奇了!

    但,饱读诗书的他,对这一幕并不陌生。

    战国时,强秦的君臣就是如此的霸道,如此的猖狂。

    只不过,现在的汉朝君臣,更加露骨,更加锋芒毕露而已。

    是以,韩旭并不慌乱,他高叫道:“陛下既要斩外臣,何不听完外臣的话,再斩不迟?”

    “放下他!”御座之中,刘彻挥手吩咐。

    啪的一声,韩旭掉在了坚硬冰冷的殿中石板上,牙齿都磕掉了一颗,嘴里面咸味和腥味都汇聚到一起。

    但他却不敢叫出声来,甚至,只能和血吞下那牙齿。

    乃至于,他连血丝都不敢外露。

    没办法,自古弱国无外交!

    他只能选择趴在地上,在汉朝的将军大臣以及无数的武士的注释下,爬回自己的位置,然后将长袖一挥,拜道:“陛下,外臣此来,乃是受吾主所托,与陛下谈和……”

    而在心里面,韩旭恨不得,自己就是荆轲,就是豫让。

    恨不得手里此刻能有一柄鱼肠剑。

    可惜,他既不是荆轲,也不是豫让,更没有一柄鱼肠剑。

    他只是一个儒生,一个鲁儒。

    “暴君!”韩旭抬头,看着那个容貌被天子琉所遮挡住的男子,尽管天下人都称呼这个男人为圣王,视为三王五帝一般的人物。

    但在韩旭眼里,这确确实实是一个暴君。

    他本是齐鲁的官宦之家的孩子,自幼生活富足而幸福,有爱他的父母与兄弟。

    然而,数年前,一场风暴席卷齐鲁,四王谢幕,鲁儒的势力破灭。

    他父亲被指控:受贿、贪墨、渎职及鱼肉百姓……足足有数十条罪名,被廷尉在临淄城之中腰斩,尸首丢进了乱葬岗。

    而他与他的家人,则被赶出了曾经富丽堂皇的豪宅,被强制迁徙到了右北平,全家罚为刑徒。

    他的兄长,曾经是齐鲁有名的风流人物,被无数人赞誉的儒雅之士。

    却被人在额间刺了一个罪字,头发也被剃光。

    受此侮辱,心气高傲的长兄,没过多久就悬梁自尽。

    死了丈夫,又死了儿子,母亲伤心欲绝,终日痛哭,不久也去了。

    至于他?

    在失去了所有的一切荣誉、财富和地位以及亲人后,他更收到了与他家世代友好,互为姻亲家族的济南王家的退婚书。

    那时候,韩旭感觉,真的一切都破灭了,一切都没有了希望。

    他曾经甚至想过自杀。

    但他终究没有。

    因为他要复仇!

    于是,在一个寒夜,他躲过监工和官吏的眼睛,越过高山,逃入了匈奴。

    几经辗转,在匈奴忍受着无数人的白眼和鄙视,支撑着他坚持到现在的动力,就是复仇。

    向暴君和酷吏复仇,向廷尉复仇,向那个舍弃他的王氏复仇!

    哪怕衣襟左衽,被发为胡,背弃祖宗和圣人教诲,他也在所不辞。

    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这个汉室已经腐朽了。

    武夫当国,斯文扫地。

    小人盈野,朝堂内外,皆是衣冠禽兽。

    这样的国家,还不如彻底毁灭!

    更何况,韩旭自认为,自己如今遇到了明主。

    那位匈奴单于句犁湖,不仅仅崇尚和推崇中国文化、制度,而且心胸宽广,能用人、得人!

    且他身体里,还流淌着刘氏的血液,是一半的中国人。

    韩旭已经发誓,必定辅佐单于,强盛匈奴,未来,向这个暴君和他的国家讨还血债!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强忍着内心的愤恨和怒火,韩旭拜道:“陛下!若陛下愿与我主言和,那吾主保证,必不会有匹马南下,两国以大漠为界,永息兵革!”

    “就这些?”刘彻眉毛一挑。

    这匈奴人脑子有病?

    他们倒是可以南下,但问题是——他们敢吗?

    丧家之犬,还敢龇牙?也不怕被人打成13?

    韩旭自然也知道,仅仅是这样,不可能达成任何协议,他再次拜道:“除此之外,我主愿与陛下通商,以黄金、奴隶、牲畜,换陛下之布帛金属丝绸之物,互通有无!”

    “呦!”刘彻闻言,也有些兴趣。

    做生意挺好的!

    刘彻不拒绝与任何人交易。

    且,匈奴人的这个提议,蛮合刘彻心意的。

    想想看,匈奴人在前面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汉室只需要坐在后面加油呐喊助威,就可以将匈奴人的大部分战争所得,揣到自己的口袋里。

    就跟明朝时,西班牙、葡萄牙在美洲辛辛苦苦抢劫杀人,最终,美洲白银有超过七成流入了中国。

    想想也还蛮带感的。

    但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