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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行秋咕咚咕咚喝下几大口清冽的河水,站起身,肚子里咕咕地叫唤起来,他轻轻揉着腹部,“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能理解魔种在虚空中的痛苦了。秦先生,你想吃点什么吗?”
秦先生身材高大,或许是因为脸色过于苍白,或许是因为四肢过于细长,看上去不是很健康,他捋了几下胡须,像是要做出一项极为重要的决定,然后才郑重地说:“好。”
慕行秋用力舒展筋骨,打了几招锻骨拳,逆着河流迈步走进森林深处,很快回来,一手抓着一条大鱼,“运气真不错,十里之外有一座深潭,里面的鱼个头儿不小。”
慕行秋站在秦先生十几步之外,抬起双臂,将两条大鱼放在半空中,那鱼还是活着的,嘴巴一张一合,全身用力扭动,“别急,很快你们就能进入新家了。”
一共十三个字,慕行秋一边说话一边挥舞双手,两条肥鱼快速旋转,鱼鳞、鱼肠等物随之飞出,落在百步之外,最后一个字说完,肥鱼成了烤鱼,全身还在冒热气。
“我应该多学一些道统法术,自然道法术太少,经常感到不够用。”慕行秋挥下手,一条烤鱼自动飞到秦先生面前,“可有些事情是法术也解决不了的,比如调料,法术只能欺骗头脑,并不能真正满足口腹,秦先生想必不喜欢受欺骗。”
“嗯。”秦先生抬起双臂,抖了抖宽大的袖子,露出整个手掌和手腕,各伸出三根手指。拈住鱼头和鱼尾,鉴赏了一会才张口细嚼慢咽,将鱼刺都吐到脚边。
慕行秋吃得更快一些,连刺都没吐出几根,“得慢慢来。肠胃一时半会还适应不了这么肥腻的美食。左流英他们一刻不停地强化这具身躯,就是忘了给它一点食物。”
又过了一会,秦先生才将整条鱼吃完,鱼骨仍在,鱼头、鱼尾也没有动,他转身走到河边。蹲下去细致地洗手。
慕行秋瞧了瞧自己沾满油脂的双手,也过去清洗,看着水面上的倒影,忍不住笑了一声,他终于回到原身之中。虽然还有点不太适应,可是怎么看都觉得顺眼。
秦先生站起身,用教书似的冷静声音说:“这里是西介国芙蓉山,从前是裴氏非妖聚居之地,后来被妖族毁掉,从二十多年前就再也没有人类或妖族入住,如今已是荒山。”
“原来这里是小青桃的家乡,真是巧。我怎么会来这里?”慕行秋也站起身,将湿漉漉的双手在身上擦了擦,他外面穿的是普通皮甲。里面有一层麻衣,头上戴着的草帽与左流英一模一样。
“这并非巧合,是芳芳选中了这里。”
慕行秋笑容尽去,原地转了一圈,眺望四周,“我用霜魂剑收入秃子魂魄的时候惊动了芳芳。她肯定从小青桃那里接过到邀请……”
霜魂剑刻在慕行秋的一根骨头上,芳芳心意一动。他不知不觉间受到影响。
慕行秋迎风站立,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平抚心绪。然后转身微笑道:“真没想到会是秦先生,您怎么会来找我?”
秦先生左右看了看,“你打算在这里谈?”
“秦先生喜欢什么地方?”
秦先生想了一会,“有美酒……还有美色的地方。”
西介国遭遇的重创一直没有完全恢复,人烟稀少,村镇不多,大城更是寥寥无几,断流城算是其中一座,它虽然离芙蓉山不近,却是慕行秋最容易找到的城池。
但他已经认不出现在的断流城,它比从前大了一圈,城墙都是新砌的,旧墙已被连根去除,碎丹之术造成的夕照湖被圈进城内,周围店铺林立,比二十年前更加繁华热闹。
夕照湖边夕照楼,这里有断流城甚至整个北方数一数二的美酒与美色,更有最佳的观湖位置。
慕行秋的百宝囊里有一些金银,一块一块地往外掏,再加上一点点幻术,总算在上午要到了临湖的雅间。
“两位客官来得早,过午之后的房间都被预定了,您两位就算有再多的钱,想在黄昏时分赏景,也得排到半个月以后了。”掌柜领了赏钱,过于热情,显得有些唠叨。
秦先生对酒色极为挑剔,一坛坛美酒抱进来,他闻一下就挥手退货,一位位袅娜女子摇步入房,刚刚施礼,连话还没来得及说一句,秦先生就微哼一声将其斥退。
掌柜的热情迅速减少,“客官,您这位朋友实在……断流城里没有能让他满意的了,照这样下去,还不得折腾到了晚上?这雅间可是有人预定了,过了午时……”
慕行秋掏出更多金银,将掌柜的热情重新点燃。
整整一个时辰之后,秦先生终于挑好了,看他的脸色这也只是差强人意而已。
三坛酒摆在桌上,泥封揭开却不去除,仍然覆在坛口上,不要杯碗,也不点菜。两名“幸运”的歌伎侍酒,却什么都不用做,一个站在窗边凭栏望湖,以侧身示人,一个坐在窗下的绣墩上,怎么动弹都行,就是不能站起、不能唱歌。
“万事皆有度,比如那鲜花,远观为赏,细嗅为品,皆属雅事,或者信步闲游误入街巷,熏香一阵悄然入鼻,回首望去却不见花丛花影,恍恍然如在梦中,此为雅中之雅。最可恨的是那些折花之人,洋洋自得,无异于小贼炫耀赃物。又有采花入药者,俗不可耐……”
秦先生难得话多起来,头颅微晃,偶尔鼻翼一动,闻一下若有若无的酒味,然后抬眼瞥一下窗边莫名其妙的美女,当成下酒菜了。
掏钱请客的慕行秋是“俗人”,他最好的朋友之一就是花农,年年养花、折花。
秦先生滔滔不绝,讲述何为美之真谛。两名歌伎一开始还端着,后来实在受不了,看在金银的面子上又不好发作,只能连打哈欠,无聊地望着平淡无奇的湖水。将奇怪客人的唠叨当成嗡嗡的蚊虫叫声。
慕行秋默默地等待,既不辩驳,也不赞同。
午时已过,掌柜三番五次过来窥视,只是收的钱太多,不好意思直接撵人。
秦先生终于抒发完感慨。说到了正题,“我需要你的保护,想来想去,你是唯一合适的人选。”
“到目前为止,我留在你在身边只有一个原因:你是芳芳的父亲。你想得到保护。最好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我。”
秦先生摇摇头,似乎觉得这位“保护者”不是特别理想。
“那就从头说起吧,遗憾的是,很多事情我都给忘了,在一遍遍的轮回之中,我丢失了太多的记忆。”
“轮回?”
“嗯,我是这世上唯一的轮回者。”
窗边的两名歌伎对这场交谈毫无兴趣,事后就算有人问起。她们也想不起自己听到了什么。
秦先生遗忘了许多事情,但是大致脉络还在心中。
时间回溯到十三万多年前,魔族正如日中天。但他们的数量一直不多,高峰时期也不超过十万。最后一任魔王专心致志于消灭神树与最后一批异兽,为了培养一批高等奴仆,他允许道统三祖在魔族中间传播道法,结果产生的却是一个强大至极的对手。
在最后一战中那是现在的人类与妖族想象不到的惨烈战争,其中细节魔王却不记得了魔王在即将一败涂地的时候做出一次不得已的选择:集中残存的法力。将自己的魂魄送走。
魔族的存在方式比较独特,虽然分为将近十万名个体。他们的情绪与魂魄却是连在一起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魔王送走的不只是自己的魂魄,每只魔族的魂魄都被带走一点。
道统大获全胜,却也受损严重,无力消灭最后一批魔族,于是夺去魔族的躯体,施法开辟虚空,将魔种关了进去。
三祖打算等道统恢复实力之后,再进虚空彻底消灭魔种,永绝后患。
事与愿违,道统三祖很快就去扫荡虚空,明明将魔种逼到绝路,可是剩下的最后一只怎么都杀不掉,无论多么强大的法术对它都没有效果。过后不久,这只魔种分裂出成千上万的同类。
三祖强取魔种的全部记忆,终于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线索,原来魔王之魂还在世间飘荡。
数千年里,道士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用种种手段,甚至在每一件主法器之内都灌注魔种,以吸引魔魂现身,却一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魔魂不可能认输,肯定想夺回魔种的力量,却从来没有做过哪怕是最简单的尝试,三祖至死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魔魂最初的计划的确是重夺魔种,但是为了躲避道统的追杀,他施法将自己送入轮回,这改变了一切。
轮回能让魂魄寄附在胎儿体内,阻止胎儿自身的魂魄成形,从而永远占据这具身体,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在十四五岁之前,魔魂丧失一切记忆,成年之后才会慢慢觉醒,根据体质的不同,这具身体还能再活二三十年。
初期的几次轮回不太顺利,那时道统刚刚得势,人类尚未诞生,妖族受到围剿,魔魂的新身甚至没挨到成年就在混战中被杀死了,他的一些记忆,最重要的是一些情感,就是在这个时候丢掉了。
直到人类诞生,道统也稳定下来,整个世界再度步入繁荣,魔魂才能进入完整的轮回,觉醒之后的魔魂突然发现,自己对夺回魔种和报复道统都不感兴趣了,只想就这么一直轮回下去。
“不能让魔种找到我。”秦先生不管说到多么紧张的事情,都没忘记嗅闻酒香和欣赏那两名百无聊赖的歌伎,“力量会改变情感,强者与弱者的心态截然不同,只要与魔种结合,我就会向道统、向整个世界复仇。我不想做折花的事情,可是一旦拥有折花的力量与机会,谁也经受不住诱惑,包括我。”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找我保护你。”慕行秋不想对秦先生的说法做任何评价。
“因为芳芳,因为轮回。”秦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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