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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对了,还是要重复的说上一说,现在都不准许写免费章节的,不到千字都不能发的,害我只能跟著,只能改变随手发出的习惯....,你好!我是豪情壮志苦命的逍遥王,你呢?你叫什麼?)
忙不过来,哈哈哈!没空写,凉拌!那...听闻没时间写就不要写就不要勉强了。还好当年俺是天马行空文,哀也是唉!能如何呢?时间就是这样的快,如果还有最初一开始的读者,就明白了龙盟不是在说假的,我说的都是真的,除了小小小小说部分。
我一开始就说了,会跟来的绝对少,没想到没几个读者还会被删除50万字,比书都被删的好太多了不是吗?自古胜败是常事,问心无愧就足矣!写到神魔都懒得看的,写到地方改朝换代,倒了為止,不倒的龙盟,撑也要撑的比读者久,这才是真理,除非此地消失為止。一言為定!来,乾了,这酒我喝了,你随意!这文字我哈哈随意的写了,你爱看不看也随兴!
午后到远方工作,路上急奔,路途上人车都少,到另一个城市。
没想到在工作巡视时遇见我书上的人物音乐女神冠东玲,她不知道我是以她的形象所写,更不知道我写了她,书是微不足道,重点是我装作不认识,她频频看我,我知道,我也知道她认出是我,但相逢何必曾相识,见到也好,我就先走了,看见她靚丽无边般的模样也是喜事。
工作已完毕时我都忘了时间,可能还沉醉在遇见老朋友的景忆中。回程的路上时快时慢,随心所欲的到达本业工作的地方。时而发呆,时而恍惚,时而认真,时而忧愁,人间若无愁情烦事倒是好天气。
认识冠东玲时,她是一家音乐唱片行的店长,那时唱片行快成绝响了,我也越来越少买音乐了,因缘际会的有次我与她多聊上几句音乐,顿时对她刮目相看,那时候的我在音乐上目空一切,眼光在超越宇宙或者一切之上(大狂又自大吧?哈哈),事实如此,没什麼的。
她十八岁,音乐自成一系之言,收藏十万张音乐专辑,我三十岁,胜她十倍,之所以讚赏她不是音乐上她的境界或心境比我高,当然那也是不可能的,我当时的绰号之一正是傲世音乐皇,自是孤傲无比,我是赏识她的美丽外表及谈吐,那淡淡如兰的气质,纯净妙曼的形态,极其认真的一颗心思,遗憾的是那时候我的心思在第四部情书的女主倾城楼之主王韵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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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女神蹙眉著,不禁三变,一变她是魔邪,一变她是梵若,一变她是水火。
离开醉龙居后,她的体内伏流著霸王情书,她哭笑不得,霸王情书原来是她自己所写的。
翻开第一页:有一天,在浩瀚林海,我听到我的情人天骄龙,白髮飘扬的声音,原来在不知不觉中,他已雋烙我心。身灵归一,彼识相交,意念缠绕,行云流水,直至天荒地老。霸是我,王是他,我是情,他是书,【霸王情书】是我与他的盛华与凋萎,是我星空与音乐他,是我阅游与逍遥他,是我踏逐与观止他。